“原来如此!”李旭笑了笑,淡淡地道年少的梦全部结束了,陶阔脱丝嫁给了骨托鲁,从而为其部族和阿芸赢得了富贵平安她当年的选择没有什么错,她要的那些,都是自己给不了的草原上的鹰,也只有和草原上的鹰比翼才能幸福
有股涓涓细流在旭子心头流淌,他知道自己有些醉了,但他还希望自己能更醉一些多年来,那个把“露水夫妻”当作诗情画意的小女孩的身影在其心里一直徘徊,舞动,每每想起,便是一股深深的酒意
“我还见到过你的狼,叫甘罗对不对?”潘占阳见旭子转眼间醉态可掬,端着酒碗靠过来,与他手中的酒碗碰了碰,问道
“是叫甘罗,它现在过得开心吗?”旭子将碗中酒一干而尽,利落地向对方亮了一个陶底
“它又不是人,我怎么能看出它开心不开心!”潘占阳也干了一碗酒,大声嘲笑,“要不我说你这个人愚呢,居然关心一头狼的心情不过你放心好了,它现在地位可是崇高得很,走到哪里,都被当作神仙一样寻常人要是冒犯了它,不用它威,就会被部民们活活给打死!”
“那倒好它的毛色怎样样,还是银亮银亮的?除了你们的王妃,还有谁能靠她近?”旭子不再跟客人碰碗,开始独自慢慢品像个吝啬的酒鬼般,仔细品尝着碗中每一滴的滋味
甘罗身边,一定是陶阔脱丝有甘罗在,她的地位就会很崇高这是当年自己唯一能为她做的事情,能得到今天的效果,的确令人很欣慰,很欣慰酒碗的倒影中,李旭看见了自己满脸的卷曲的胡子,“恐怕甘罗现在见了我,也认不出来的!”他咧着嘴,自问,自答,“应该不会,它应该记得我的味道!”
“你身上现在全是血腥味!跟原来一点都不像!”潘占阳不合时宜地打击了一句随即,又笑着补充,“不过我也没好哪去,全身都是羊膻味儿”
“是么?”旭子低下头,冲自己的胸前嗅了嗅他只闻到了浓郁的酒香,其他味道根本分辩不出来
“别闻了,你天天杀人,早就习惯了就像我看见你们皱眉头,明知道你们嫌我身上膻味重,自己其实什么也闻不到!”
“我们都不复是当年!”旭子想了想,慢慢总结
“我们当然不再是当年谁还想像当年一样,到处躲着怕被官府捉去填沟渠!”潘占阳大声附和,表达的意思却和旭子完全不一样当年的他,并没有在背后留下什么遗憾,所以更享受今天的生活“不过甘罗未必会忘记你,此物极其有灵性整个草原上,除了我家王妃和骨托鲁的可墩,其他人都根本无法靠近”他用手在半空奋力比划着,仿佛在介绍一个草原少年,“这么高,像一头小马驹毛还是银亮银亮的,一丝掺杂都没有”
“跑起来像一道闪电!”旭子轻笑,总结
“对,就像一道闪电!你形容得真贴切!”
‘其实更像一道流星!’旭子微笑着,在心中暗想
当年的草原上,曾经流星若雨
酒徒注:三更,晚安这几天看西方人表演他们的博爱,忽然想起了狼和小羊的故事无论真相到底是什么,它需要的,只是一个借口而已想求公平,除非那头小羊也长着尖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