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要把我带到哪去?”被拎在半空中的托蒂惶惶不安地看询问道,不过那两个将他掳走的人却没有回答他的问题。
有了背上不停乍乍呼呼的男孩,保持稳健速度前进的路奇很快就引起了森林其他人类的注意。
冒险者、佣兵、农民、猎人,甚至还有商人。他们都颇为惊讶地看到一头体形怪异的黑色地龙托负着两个人和一个小孩。
“头儿,那头地龙好奇怪啊,和我们的不一样呢?”
在森林里休憩的血色佣兵团的尤克被由远而近的小孩怒骂声吸引,他顺着声音望去,立时发现了新奇的事物;“快看,是暗夜精灵,头儿,要不要把他们抓来。在所有的精灵中,就这种变异精灵最值钱啊,每个都至少能买到数万枚金币呢。”
“尽说傻话,别忘了我们在哪?是黑森林!!暗夜精灵的老巢。虽然他们的数量没有波里维亚的白精灵那么多,但我们所有人加起来还不够他们的巡逻大队瓜分呢。”旁边的同伴立刻反驳了侦察兵的说法。
被属下的谈话从小憩中惊醒,佣病团长无意的看了一眼让他们争执的角色,这不看还好,一看可真是吓一跳。
“蠢材!!”
两个为了各自说法已经扭成一团的佣兵都停下,不解地看着自己的首领。
“亏你们还自夸是北大陆最优秀的佣兵,难道没看出来,那根本就不是地龙而是魔龙吗?况且那骑士也不是暗夜精灵,是白精灵!!”
“什么?!”
这一席话可把其他都在休息的血色佣兵团的其他成员的吸引过来。
“快看!那家伙的纹章!!”副团长帕特的眼力比最好,虽然隔着二十多卡林(米),但他仍看清楚了龙背上那名骑士胸前代表了荣誉的证明;“是黄金蔷薇!!”
“圣骑士!这地方竟然会有圣骑士!!”
“头儿!!”
“怎么办?”
发出惊叹的同时,所有的血色佣兵都看想一脸严肃的团长。
血色佣兵团作为北大陆最血腥残暴的佣兵团,一直是各国和赏金猎人追逐的目标。眼下为了躲避北方数国的联合追捕,血战的团长修斯决定全团迁徙到东大陆,虽然北大陆一直处于战乱,但相对而言,混乱无序的东大陆似乎更适合这群喜好血腥的异类。因为,血色团员几乎都是混血儿,有半兽人、半龙人、半精灵和半亚人,即不被人类接受,也不被同族认可,飘无顶所的他们只得选择成为佣兵,以出卖自己的鲜血和生命来换取金钱。
“知道是隶属哪一座神殿的吗?”修斯冷静地问,眼下血色不到三分一之的兵力,为了防止被海关发现,他们只得分批乘船穿越雾之海。登陆后又在临海小国与赏金猎人发生了几次争斗,为了避免出现更大的伤亡,只得按照原先说好的约定地点在黑森林的边缘地带集合。
眼下这名圣骑士的出现无疑让血色佣兵的成员惊慌起来,要是遇上的是北方教会,那他们可就得提前作好大战一场的准备,教会最高地位的圣骑士不可能独自一人在外游荡。
“帕特?”久久不见属下回答,团长不由提高了声音。
“团长,那家伙是战神殿的。”回过神来的帕特赶紧汇报了自己所见的事实。
“战神?就是传说中的那个半精灵吗……”修斯还在思考,几个沉不住气的年轻人就自告奋勇地拔出了佩剑。
“团长,对方只有一个人,我们要不悄悄掩上去,把他杀了,免得他等会发现我们。”
“就是,圣骑士啊,那得多有钱呐。要是宰了这家伙,说不定可以抵得上我们干好几票买卖了。”
“你们也知道他是圣骑士啊?我怎么会有你们这样的白痴下属!!”狠狠地踹了两个出馊主意的小兵之后,修斯却发现他的团员个个都目露凶光,根本就没注意到他修理两个团员,而是直接瞪着不远处缓缓前进的魔龙背上的骑士。
“喂!!”
听到首领的怒吼,所有团员回过头来。
“听着,我不管你们是否在心里已经把那龙背上的家伙杀了几次。但,我得提醒诸位,他可是圣骑士,也是当今十二黄金蔷薇中任职年龄最大一个,无论是武艺或声名都远超其他的圣骑士。不要说只有我们这十来人,就是全体到齐了,我没也有把握对付他,至少在付出数十人的性命前,我们无法战胜一个圣骑士。你们最好打消了打劫的念头。要是有谁私自脱队下手,因此而引来那个圣骑士的话,可别怪我不给他留活路。”
“可是团长……”
“这是命令,谁要是违反一概严惩处!!”修斯沧桑的面庞上严厉的表情让所有的队员都清楚,他,是认真的。
“是的团长!”尽管血色的团员都是些争勇好斗的家伙,对于他们的团长,团员都非常尊敬,他的话也没有人会去违背。
“你的决定是真确的。”
一直心不在焉的副团长帕特这才收回他观望的眼神。
“我们不是他们的对手。”
“他们?”注意到属下兼好友的用词,看着帕特的认真的表情,修斯很清楚那绝非一时口误。
因为大部分精灵都喜欢深色的斗篷,以方便在森林或夜晚隐藏,不注意的话,是很难发现魔龙背上还有另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