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寒食节里燃起的新火
今天是清明节,宋代清明被称为“寒食节”,这一天,不能举火做饭,只能吃冷餐。需要等到傍晚的时候,再点起“新火”,由宗族中年长者将“新火”分入各家各户,这叫“分新火”。
一般来说,这一天是不进行拜客的。因为不能举火,主人没法招待拜客的人。
“寒食节”的风俗于宋代展到鼎盛,但过了宋代,这一节日正式消亡,消亡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宋代是个商业社会,汴梁城百姓连喝的水都向挑夫购买。“寒食节”自家不能点火做饭——简单,上街去吃。
而宋以后,中国回归农业社会,或者说回到原始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社会。经济力量、商业模式,都决定了宋以后的朝代,消费不起“寒食节”这样的节日。
赵兴进房的时候,院里正在赌博,除了苏轼一家人外,屋里还有苏轼的弟弟苏辙,苏辙的长子苏迟、次子苏适、三子苏远,以及两家的各房女眷。
赵兴这时能登堂入室,实际上是拿苏轼当自己家人。苏轼也而用家人的态度接待赵兴,并将其介绍给苏辙一家人——这是赵兴第一次见到苏辙,这位小苏学士现在是户部侍郎,也就是类似于“财政部主任”的大官。
赵兴以前打听过苏辙,似乎这位苏轼兄长在文学上不如苏轼,但在会计学上却是赫赫有名,去年他与户部尚书李常等人主编了《元佑会计录》三十卷,应该算是中国会计的“祖师爷”。
相比于苏轼那咄咄逼人的处事态度,苏辙显得很谦和,他微笑着的与赵兴打过招呼,开口便郑重谢过赵兴送来的靴子。
原来,苏辙与兄长使用的是同一家靴店,赵兴只说让唐老板给苏学士一家男女都做套靴子,很不幸。苏轼一家,父亲是“老苏学士”,苏轼自己是“苏学士”,兄弟是“小苏学士”。有人付钱,靴店唐老板又正好有求于赵兴,便自以为是地将苏辙一家子的靴子也包圆了。
事后,赵兴压根没看账目,这种小钱他交给马梦得审核,马梦得以为这是赵兴的本意,大笔一挥,把款全付了。所以才有了今日的致谢。
苏轼一家子对赵兴的礼物没太介意,因为他们经常收到赵兴送来的小东西。比如:苏遁回家不久,还吃不惯苏轼家中的口味,程阿珠每天都送来一些小菜、卤味、水果,连她逛街购物都忘不了给苏遁买点小东西,所以苏轼接到赵兴府上送来的靴子,没大惊小怪就收下了。但苏辙那里不同。
苏辙与赵兴没有见过面,虽然他曾听苏轼谈起过此人,但还不觉得双方熟络到可以接受对方靴子的地步。他不好直接向赵兴询问,转而向王夫人打听。此后,他虽在王夫人的劝解下,收下了靴子,但心中一直惦记着当面向赵兴致谢。
“离人呀,靴子很好,恰逢雪后收到你的靴子,我全家上下都很谢你,到叫你费心了,来,孩子们,谢过离人叔叔”,苏辙招呼自己孩子上前当面致谢。
苏轼哈哈笑着,翘起脚上的皮靴,得意地炫耀说:“那日我在贡院,突然阁长童贯送来一双靴子,他倒没来得及说这是谁让他送的,便急急走了。但我一看靴子的新奇制法,就知道:定是出自离人之手——瞧,麻逸龙血树做靴底,唯有离人有这样的大手笔。”
苏轼没说的是:当时化雪了,地上泥泞,他的鞋子湿透,脚底冰凉。正在烦恼时,出宫办事的童贯丢下一双新靴子,令他从心里感到温暖。
这种硬木底的鞋子,连靴底都细心地雕上了波纹状的防滑齿,坚硬的靴底踏在地上响声清脆,令他饱受同僚羡慕,感觉这份照顾,很有面子。
苏辙对此也深有体会,他点点头,憨厚的承认:“不错,这种硬木底的靴子,踏进泥里靴底不滑。那几日化雪,穿这种靴子去上班,走起路来声音清脆。且这靴子两侧有靴带孔,一条皮绳穿孔一系,走起来脚上带风。不错呀!
哈哈,户部的人也很羡慕,后来他们齐去唐家靴店定做这种靴子,听说那家靴店的订货,交货日期都排到九月了……嗯,最近春花灿烂,他们恐怕要错过了,”
“上班”这个词诞生于宋代,它完整的叫法叫“上朝班”。宰相去工作叫“上朝”,其他内阁官员没上朝资格,就叫“上班”。尤其是诸班直、三司使的官吏,他们的工作通称“上班”。
三人还在继续靴子这话题,王夫人牵着苏遁的手走来,身后跟着朝云,还有程阿珠与陈伊伊。王夫人随手递给赵兴一个木匣,笑着解释:“离人叔叔,这是分给你的‘新火’,你回家用吧。”
木头装火?还没有烟?好新奇!
赵兴好奇的看了看木匣,这木匣倒是做工精致,油漆漆的能照出人影……但无论多精致的木盒,都不应该用来装火呀?!他拿在手里,轻轻晃了晃木盒,木盒内出一阵哗哗的微响。
“这是法烛,离人没见过吗?汴梁城里都用这东西引燃‘新火’,今日寒食,我就不让你打着火把回家了”,苏轼笑着解释。
苏遁这时冲上来抱住了赵兴的腿,嘴里直嚷嚷:“阿大,钱,我要掷铜钱,你陪我玩。”
朝云赶紧冲上前,一把捞起苏遁抱在怀中,嘴里急急解释:“离人叔叔,别理这孩子,今日分给他十枚铜钱,他一通乱掷,全输了。小孩子家,别让他养成轻贱钱财的习惯。”
赵兴随手在身上一掏,掏出一把零碎钱币,有金、有银、有铜,他顺手塞进苏遁手里,笑着说:“没关系,输给谁,都是输给自家人——左口袋捣到右口袋的事情,何必计较。再说,小孩子有金钱概念,慢慢再教他如何理财,那才是正理。去吧,去玩,爸爸跟阿大有正事。”
朝云抱住苏遁责备几句,苏遁新得了一把钱,已经达到了他来的目的,嚷嚷着还要重新赌过。
苏辙在一旁憨厚的摇摇头,重复朝云刚才的理由:“虽说是小赌怡情,但孩子太小,可不能让他沾染挥霍习惯。”
苏轼也在摇头,本想也轻轻谴责几句。赵兴已推开了木匣的盖子,翻看里面的东西。
在古代中国,当面翻看礼物是极没礼貌的行为。然而,苏轼担心赵兴不知道法烛的用法,在使用时生意外,所以他没有责备,反而耐心等待赵兴提问。
怪不得要用这么大的盒子装,盒里躺着数根形似棒针的木棍,棍头裹着些黄色物事,那似乎是个药粉包。赵兴隐隐间猜到了什么,他好奇的拿起一根木棍,把那药粉包凑到鼻尖——顿时,一股硫磺气息扑鼻而入。
火柴,这竟然是一根火柴,古代的火柴!
赵兴拿着木棍——不,那着这根古代火柴(火棍),惊愕的望向苏轼。苏轼一指这根火柴(火棍)解释:“这叫法烛,也称烛,离人会用么?”
“这……这玩意什么时候明的——啊不,我是说它何时出现的?”
苏辙答:“此物出现于五代时。陶谷在《清异录》中曾记述:‘夜有急,苦于作灯之缓。有智者批杉条染硫黄,置之待用,一与火遇,得焰穗然。既神之,呼引‘光奴’。今遂有货者,易名‘火寸’。
另外,周建德六年(即公元577年),齐朝亡,后妃沦落民间,无以为生,便制‘烛’售卖,以此谋生。由此,法烛的做法流入民间。司马(光)相公曾考证之后,并在《资治通鉴》中记录了这事……这物事该在五代就有了,不过制作颇费功夫,也易自燃,故流传不多。”
苏轼补充:“或许更早——有记录说这是淮南王刘安的方士制作的,不过,此种说法有点子虚乌有,除《淮南子》中偶有提及,历代无人记述,亦无人提起。目下能确认的是:法烛是齐后妃制作的,或许齐宫中已有使用,后妃们沦落民间,便以宫中所学谋生。”
赵兴头有点懵:难道书上又说错了?难道火柴原本是中国人明的?
望着那根火柴(火棍),他忽然一阵激动——硫磺火柴呀!以前看电影,老觉得西部牛仔拿起一根火柴在靴底一划——啊,很有派头,很牛仔,后来自己拿安全火柴试过多次,老不能实现电影里的场景。如今,俺可以在宋朝做到了,硫磺火柴不正是干这事的吗?
赵兴抬起脚底,很有派头地捏起一根火柴轻轻在鞋底一划,看着火焰跳起,很温暖,他心里满满浮起“卖火柴小姑娘”的画面,那位小姑娘也这般举着火柴……
这时候,如果有根烟,那什么都全了。
潇洒是什么?
潇洒就是在宋朝划着一个“火柴祖宗”——这一刻,恰如一位普罗米修斯。
火柴燃烧到了尾部,火焰一跳,由灿烂至黑暗。
“十文钱”,苏迨叹息地说:“兴哥这一下子,十文钱没了。汴京百姓每日买炭买水,不算食物,每日所需不过十文,兴哥这一玩火,汴京百姓一日的花销没了。”
原来这火柴每根十文,便宜,随身拿出一粒日本珍珠,五万贯,能买数百万根火柴。
“这是个好生意”,赵兴沉吟着说:“一盒法烛二十根,加上盒子卖三百文,成本也就是些硫磺、硝、木柴。难怪齐朝流散宫女做这个挣钱,嗯,好,这不是体力活,女人也能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