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得到这样的结果,那亨特上校绝对不会在这里阻拦,他先撤到山区里去,让对方前面的坦克过去,然后打后面的步兵。
现在,他们仅仅进行了一次射击,德国人就立刻改变了队形。
后面的坦克,从两边上来,分散开,组成了一个不是很宽阔的进攻面,因为地形的限制,这里并不是特别的开阔。
而跟着,后面的步兵战车一直开动到了坦克的队列后面,从步兵战车里,一名名的穿着德国海军陆战队军服的士兵从上面跳下来,端着6.8毫米的突击步枪,紧密地伴随在后面。
德国的战术队形变换如此地熟练,让亨特上校本来打算的战术都落空了。
步兵打坦克是危险的!借助坦克的死角,靠着大无畏的精神,才能把什么反坦克手榴弹给扔过去。
如果对方的坦克后面跟着步兵,那就不同了,步兵会用自己的密集的子弹来阻止反坦克手的靠近,他们的伤亡就更大了,德国人的这个队形一旦形成,己方的步兵阵地的防线,很快就会被冲破!
该死,如果要有步兵便携的有效的反坦克武器,该有多好!
此时的亨特上校几乎要绝望了,他已经提前就能看出结果来了。
……
美国,阿伯丁试验场。
大量的高官云集在这里,艾森豪威尔少将站在主席台上,用望远镜看着一辆坦克正在慢慢地开动着。
现在的艾森豪威尔,已经是美国军方统帅部的一名重要的参谋了,这次出现在阿伯丁试验场,是为了观看一场表演。
法国被德国闪电般击败的事实震惊美国。美国陆军开始为美国武装力量结构进行辩论。
和英国一样,美国对坦克的作用还不是很明确,而这场辩论终结了坦克在现代战场还处于雏形的说法,并促使美国快速建立起装甲部队。
最好的反坦克武器就是坦克,这个论断已经被接受,但是,不可能所有的军队都是装甲部队,大量的步兵在遭遇到坦克之后,应该怎么办?
关于如何最有效地对抗敌军坦克的问题,炮兵军官们倡导展反坦克火炮。
于是,美国陆军开始了快速的反应,仓促设计出来了装备M6型37毫米自走炮(GMC)和M3型75毫米口径自走炮。
其中,37毫米的火炮迅速落伍,看起来75毫米的已经是唯一的选择了,只不过,这种75毫米炮是法国一战时装备的老式火炮,存在非常严重的技术和战术问题。
这两种设计也都被看做短期解决方案,到今年年初的时候,美国陆军兵器局正式定名改进过的T35E1为M10坦克歼击车。
现在在试验场上的,就是代号为M10的自行反坦克炮,
M10使用M4谢尔曼坦克的底盘,战斗全重30吨,车身正面47度斜角的装甲厚37毫米,侧面厚25毫米,敞开式炮塔正面装甲厚57毫米。装备一门M7型76毫米L/53加农炮,能够在1,000以外击穿100毫米装甲。动力系统是两台通用的柴油动机,总功率375马力,公路最高时速48公里。
可以看到,它拥有不错的机动性,但是防护力是很差劲的,只能用来阻击坦克,不可能用来进攻,不能真正地替代坦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