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现在的情况可不一样了!
只要有五十两银子,就能给儿子讨回个媳妇!以后家里的活计,就可以交给儿媳妇来做!儿媳妇如果实在不想做,这个也好办,就让儿媳妇买个丫鬟回来,让丫鬟伺候一家子的起居!
反正,儿媳妇的娘家有钱,帮帮自己的婆家,也是理所应当的事!
殷氏这般想着,脸上的笑容越的灿烂了起来——用一个赔钱货,换回一棵摇钱树,这个买卖怎么看怎么划算!
而且,只要把沈怡琳卖掉,不仅能得到一笔银子,还能省下一笔嫁妆!唯一的缺点就是,以后家里的活计就没人干了。不过,沈怡琳还有个病秧子弟弟呢!等她走了以后,这些活计可以让她弟弟做!
虽说沈怡辉的身体确实不好,可这么多年他到底还是活了下来!再说了,就算他身体真的不行,大不了也就是个累死,真要是死了,还省了药钱呢!
都说贱命好养,不怕他真的死了,就怕他一直死不了!他要是一直不死,家里就得多一张嘴吃饭!就是将来分家,还得多分一份出去!别说分给他银钱了,就算分一双筷子给他,殷氏都是舍不得的!
“你上缴了伙食费?哼!这事儿我还没和你算帐呢!谁家里在分家之前,赚到的钱不是交到公中的?就是你这个不要脸的小娼妇,自己偷藏私房钱不说,还说的这么理直气壮!”
殷氏狠狠的剜了沈怡琳一言,阴阳怪气的嘲讽了一通。
不过,殷氏说的也是实话,在普通百姓的家里面,只要是还没有分家,不论谁赚了多少银钱,全都是属于公中的,不能归私人所有。按道理说,沈怡琳做绣活赚的钱,就该全部上缴,自己不能留下分毫。
不过,沈怡琳总是偷偷去卖绣活,殷氏根本就不知道她赚了多少。而且,沈怡辉的身体非那么弱,需要经常买药调理。因为不想给沈怡辉治病,殷氏干脆不跟沈怡琳清算,而是让沈怡琳自己负担弟弟的药钱。
当然,沈怡琳和弟弟吃饭的钱,还是要每个月照常上缴的,否则殷氏才没那么好心给他们粮食吃呢!不仅是饭钱,只要殷氏想起来,就会变着法子的要钱,什么房租啊,使用碗筷的钱啊,喝水的钱啊,总之是能抠多少是多少!
如果可以,殷氏恨不得把沈怡琳论斤卖了,榨干她身上每一分油水!
“行了,这事儿都已经定下了!寻欢阁连定金都已经给了,你就算再不愿意也没有用!你回去收拾收拾东西,去和你弟弟告个别,再好好的梳洗打扮一番,明天一早,寻欢阁的妈妈就来接人!”
沈老爹不耐烦的大手一挥,不再搭理自己的女儿。
本来,他的心里还有几分小小的愧疚,不过,在得知女儿竟然背着自己藏私房钱之后,这点小小的愧疚也马上就烟消云散了!要知道,女儿的命都是他给的,女儿的一切都是属于他的!可是,这个小贱人赚了钱之后,竟然不知道孝敬他这个当爹的!连一文钱他都没有看到过!
殷氏说的没错,她还真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这样不孝的女儿,他又有什么好在意的!更何况,他也不是让她去死,不过是拿她换点钱,哪里就用的着这么委屈了!身体肤受之父母,父母有权利做出任何决定!
“怡琳啊,你也不要觉得委屈,只要你做的好了,说不定将来被贵人看中,成了富贵人家的美妾!不过,殷姨还要再劝你一句——千万不要寻死!不说别的,只要你前脚寻了死,不出三天,你弟弟就得下去寻你!”
殷氏先是好言相劝,然后便拔高了声音威胁恐吓。
反正,她是一定要拿到那五十两银子的!
这个小贱人就算死,也绝对不能死在沈家!如果她一定要寻死,起码也要在沈家拿到了她的卖身银子之后!
只要拿到了钱,谁在乎她的死活呢!
PS:【话说,有多少亲没看出沈怡琳的身份?特别是追文比较早的亲,估计都忘记这名字了吧?沈怡琳就是上辈子害死小墨和云婵卿的凶手,也就是章玉玮的小妾。当初被云婵卿好心收留,最终却反咬了救命恩人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