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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读小说 > 民国福尔摩斯与慈禧陵 > 第二十一章 狐狸的尾巴

第二十一章 狐狸的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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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水池前花圃的。”

“啊,我刚刚才喷过农药,还施了肥。”

“真的?难怪我闻到上面有股“香味””

“无事献殷勤,找我有什么事?”小玉慢慢把花取了下来,放在手心里。

慕千成拿出一枚金戒指。

小玉看了两眼,惊叫道:“你要向我求婚?不行,我们才只不过见了几面,我都不知道你究竟是个怎样的人,人家都说你是个穷凶极恶的强盗。”

“胡扯,这据说是你明义老爷的戒指!”

小玉睁大了圆圆的杏眼,脸颊红彤彤的,“真的吗?你,你在哪找到的?”

“在路边捡的,你确定是他的东西?”

小玉此时真的紧张了,拿着戒指仔细看道:“对,确实是他的结婚戒指,以他的吝啬别说丢了金戒指,就连草戒指丢了都会疯叫的。”

“他平时会脱下吗?”

小玉想了想,“一般不会,好像连洗澡都带着!”

“有可能自己脱落吗?”

“应该不可能,因为他胖得像猪!”说完这句话,小玉立刻向四周看了看,然后压低声音道:“我想用拖拉机都拔不下来。”

“也就是说,除非故意,否则是很难拿下的?”

“恩。”

慕千成看着戒指沉思,这么说戒指要么是老爷自己脱下,要么是某个原因别人脱的。但若是明义自己,他为何要故意在实验室脱下金戒指,难道是要接触某样东西会起化学反应?若是他真的遇到什么事,凶手会故意把戒指放在实验室吗?

一来若非巧合张家的人绝不会去实验室,也就不可能发现戒指,况且小玉知道明义的戒指不会掉的,他故意留下,不就更显得此地无银。

说起来,好像提起实验室的人是永兴,难道他是故意把大家引去的?

还是迷,不过慕千成已有一点头绪,至少他知道明义绝对牵涉在这些事里面,而不是留下小玉自己走了。

想到实验室里失窃这件怪事,一丝想法在他脑里闪过,他的手心突然冒出了冷汗。

“你们老爷当天穿什么衣服,有衣袋裤袋吗?”

“当然有了,谁的西服没有袋子?”

慕千成侧着头,仔细推敲着,小玉拉了拉他的衣袖,“你别走,说清楚老爷是否出了什么事?”

“应该没有,真的没有,我只是随口问问,别揪着,不然轮到我喊了,一回我保证请你吃好东西。”

小玉努起嘴巴,“所谓的好东西,不就是把我们家里吃剩的饭菜,偷一个给我。”

慕千成笑道:“我是借花献佛,有鸡腿的话我一定留一个给你,你快放我走,不然陈先生就只会让饭桌剩下一堆骨头了。”

小玉笑着松开了手,慕千成也笑着离开。

但他心中绝对笑不出来,因为直到现在为止,已经有两个人受伤,一个人死了,但他掌握的线索仍然是支离破碎。每个人看来都藏着秘密,都生怕别人知道自己的秘密,但若不把所有的秘密联系在一起,又好像什么迷都解不开。

不过至少他已知道了一些事,他决定先等等王成礼的答案,因为他答应了晚上就可以告诉他,那件事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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