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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出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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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轩对成为青年人的领袖和导师的兴趣不大,那样的话太有压力了,他可能会失眠。

何况他也没有那么大的本事,他目前取得的成绩都是抄袭后世的成果,自己本身才疏学浅,学识是需要时间积累的。

如果太过出风头,被人拆穿的话就英名尽丧了。

不过这一次到复旦大学上课,林子轩准备小小的出一次风头。

民国时期的大学可以说是国学大师云集,随便一个名字在后世都被无数人追捧,他们上课的方式也是各有特色。

按照后世的说话,这就是个性。

王国唯上课从不迟到早退,上完课就走,风雨无阻。

有回,王国唯讲《尚书》时,当堂告诉学生:“这个地方我不懂。”可当讲到他研究有素的问题时,他则说:“我的研究成果是无可争议的。”

这就是实事求是的态度。

梁时秋上课,黑板上从不写一字,他说:我不愿吃粉笔灰。

章泰炎的学问很大,门下弟子众多。

有次他来上课,五六个弟子陪同,有马优渔≠,、钱轩同、刘半侬等,都是一时俊杰。

章泰炎的国语不好,由刘半侬任翻译,钱轩同写板书,马优渔倒茶水,可谓盛况空前。

他开口就说:“你们来听我上课是你们的幸运,当然也是我的幸运。”

胡拾讲课更像是演讲,鲁讯则率直犀利。

他们的风格林子轩学不来,不过他要有自己的风格,才能镇住这些复旦大学的才子们。

在这个时代,能够考入复旦大学的都是一时俊彦,或者说是天才,想要镇住这些天才,就必须比他们更天才。

林子轩环视一周,看到还有几位复旦大学的教授坐在后面,想必是来听他水平如何的。

如果在讲课期间,这些教授或者学生离开了,就是他的失败,说明他讲的内容很差,如果学生都走完了,他以后也不要再到学校讲课了。

这对他来说同样是个考验。

好在林子轩早有准备,从随身带着的提包里拿出一本书。

这是商务印书馆最新出版的《红楼梦》。

他走下讲台,把《红楼梦》递给一位学生,让这位学生随便翻开一页,然后告诉他页数。

看到林子轩的举动,台下的学生和教授都莫名其妙,连系主任都不知道林子轩要做什么。

那个学生也不怯场,翻开《红楼梦》,说了一个二百三十四页。

林子轩站在讲台上,闭上眼睛,过了五秒之后,他张口开始背诵那一页的内容,从头到尾,没有一个字错漏。

当底下的学生弄明白林子轩在做什么的时候,顿时轰动了。

也就是说,林子轩把整本《红楼梦》都背诵了下来,这是多么惊人的记忆力啊。

背诵完毕,林子轩让那位学生再选一页,那位学生选了五百一十二页。

让学生们更为吃惊的事情生了,这次林子轩是在倒着背,从最后一个字一直往前,还是一个字不差。

倒背如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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