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星期后,林子轩把工作室写的稿子收上来审阅。
他给了这些人第一集的设定,大概能写上十万字左右,不过这些人只写了八万字不到。
林子轩原本以为是他们的写作水平不行,不懂得拖剧情和灌水,这可是网文的两大法宝。
但他看了以后才知道,这些人完全理解什么是灌水,环境描写是一段一段的,甚至一张桌子都要写上一大段,大量的对话充斥其间,让人觉得好像是在唠家常一样。
可就算是这样,还是没有凑够十万字。
林子轩看了一会就找到了原因。
原因是这个时代的文人文笔太好了,不会后世那种大白话的叙述方式,就算是啰嗦,也啰嗦的很有文采。
这让林子轩非常汗颜,如果是他写这类小说,一定是通篇的大白话,一个意思翻来覆去的说,唯恐读者不明白。
这就难怪一些文人攻击他的小说没有文采了。
看来找这些人代写算是找对了,他们写出来的小说才真正符合这个时代读者的阅读习惯。
唯一的瑕疵是这些人∴,的写作风格不够统一,看起来更像是拼凑出来的小说。
这也是代写小说的一大特点,由于代写的人经常替换,导致前后文风不尽相同,很容易被读者觉,应该找人审核一下,尽量统一风格。
不过通俗小说说到底就是消遣娱乐,只要情节吸引人,其他缺陷可以忽略。
总体来说,林子轩比较满意,便让平禁亚继续这种经营模式,培养一个写手团出来。
平禁亚不由得意气风,有了这批写手每日提供的稿子,他终于能把《通俗小说周报》改成《通俗小说日报》了,这是万象书局向前迈出的一大步。
这些小说将来还会出版行,这又是一笔收入。
这些作者也不局限于写小说,还可以写小品文和杂文,必要时还能参与论战,这是万象书局的后备力量。
他似乎看到了一家大型出版社正在向他招手,而他正是这家出版社的领军人物。
这个时候,他下意识的忽略了林子轩的存在。
经过这件事情后,林子轩开始了散思维,这种写作模式不必局限于中国,还可以写外国小说,而且是大批量的写作。
他脑海里有不少只知道大概情节,却没看过原著的小说。
比如《超人》和《变形金刚》之类的故事,他看过电影和美剧,如果写下设定和大纲,找一批精通英文的作者写这类小说,会不会在美国获得成功呢?
反正只是通俗小说,不是那种需要精雕细琢的文艺小说。
想想还真有这个可能,这样的话,就可以把这些小说倾销到美国去,在赚钱的同时,也能影响到美国的文化。
如果以后好莱坞要拍摄这类电影,就要问问林子轩同不同意了。
这样类推下去,日本的小说和漫画,苏联的小说,英国的小说……
林子轩可以向全世界倾销文化产品。
当然,这只是他的一个想法而已,想要实现需要极其庞大的工程。
先,在这个时代的中国,精通英文的人并不多,他们可以找到很有前途的工作,为什么要帮你代写小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