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三更天了,在不睡觉,明个早上肯定起不来,正想着要不要提醒娃儿睡觉,可看着那小孩子捧着书亮晶晶的大眼睛,犹豫了半晌,却怎么也张不开嘴。
是了,想要去蒙学,想要从他三叔那里把浩子的名额生生抢过来,想要得到自家老头子的认可,这孩子不拿出拼命三郎的劲头,恐怕是休想的。
既是这般,该苦的,那就苦一阵子吧,明天一早自己叫他起床便是,再说,他三叔应该不会再天蒙蒙亮就把人叫起来背书了吧?
四更天合上书的时候,天色就已经有些白,等吹了灯,脑袋刚刚占到床,感觉也就是刚刚眯眼,就被王氏叫醒了。
外头的天色在这一眨眼的功夫已经大亮,感觉脑袋有些蒙,很想回头在躺一会,可突然看到王氏双眼中的血丝,这便强行把瞌睡赶跑,然后光着脚下床的时候,就见王氏赶忙从柜子上拿下来一床崭新的小鞋摆在了床头。
等王氏亲自把那小鞋穿在张杰脚上的时候,脸上带着笑的王氏轻声道:“去,下去蹦蹦,看合不合脚。”
一下子从床上蹦了下来,脚上穿上鞋的感觉,就是不一样,垫了垫脚尖,大小正合适,咧嘴笑了笑的张杰开口道:“正合适,比买的舒服多了,还是娘的手艺好,我以后只穿娘制的鞋,旁人的肯定穿不惯。”
等王氏脸上笑开了花,将书桌上的书本拿了起来,闭上眼,脑海中便清晰的浮现出整篇百家姓的文字。
还好,一天一夜的功夫没有白费,总算是把所有的字都记在了脑子里,这会就不怕三叔提问了。
这般想来,脚上第一次穿着鞋的张杰就出门了,三叔和浩子已经坐在了石台,而让张杰感觉到意外的是,小婶子家的金蛋不知道是抽了哪门子疯,也跟着跑到石台凑热闹来了。
瞅了瞅小叔家的房门,大清早的,没有大人叫,金蛋这小子不一觉睡到太阳晒屁股是不可能起床的。
这般说来,小婶子到底还是忍不住寂寞了,也是,一大家子每家孩子都有读书进学的机会,就小叔家没有,小婶子心里不平衡也是正常。
话说,如果张杰没有跟着掺和进来,如果被选中的只有三叔家的张浩,那三婶子或许还不会觉得如何,现在三家子有两家都有娃儿得到进学的机会,小婶子肯定会不满。
不过这些都是些细枝末叶的,就凭着金蛋的悟性和小孩子心性,张杰断定,在三叔的木板加教鞭下,至多能坚持三天,那都是十分有毅力了。
气定神闲的来到了石凳旁,张杰特意把自己脚上的鞋子亮了亮,不过不知道是满院子人都眼瞎了还是这么着,竟然没有一个人现张杰脚上穿了新鞋。
砸吧砸吧嘴,略显无奈的张杰便老老实实的坐在了石台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