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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算了吧?一块儿拿去多换几个钱多好。”吴氏不忍赵明暄的辛苦,舍不得吃了那只鸡。
赵明暄却不以为意,一只鸡而已,他干别的不行,打猎还是可以的。
“炖了吧,娘,不差这几个钱的,秋收苦,让大家打个牙祭吧。”
吴氏想了想,放下了撮箕,接过了鸡。
“那炖了给锦绣补补吧。”
锦绣抿了抿唇,没忍心拒绝她的好意,反正待会儿大家一起吃就是了。
她比较关心的是关于脱粒器的事情。
“你想了什么办法?可以跟我说说吗?”
“我,我有个同窗家境不错,家里有好几百亩地,我去找他说道说道,直接做了一批卖给他家算了。像咱们乡下,还是别卖了,费力还不一定能挣上钱。”
那个图纸实在是太简单了,他都差不多能看明白,更别说别人了。
同窗?
“你念过书?”
不等赵明暄回应,便是的吴氏就接过了话茬,“哎,老三念过几年书的,念得还很好,先生都说他念得好,只是我跟你爹没本事,供不起两个孩子,老三就把念书的机会让给了老四。”
“啊?”我滴个乖乖,原主这是死得多冤?
原主一直不肯安心下来跟赵明暄过日子,除了被拐卖的原因,还有就是嫌弃赵明暄是个粗人,尽管他对她体贴备至,她还是觉得跟赵明暄不是一路人。原主想过的日子,就是嫁一个书生,过过那种红袖添香的日子。而不是跟赵明暄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张口闭口都是庄稼与畜生的养法。
结果,赵明暄是念过书的,原主竟然都不知道。
赵明暄认识字,她只以为是跟老四学的。
“你不知道吗?我以为你知道的。”看着锦绣吃惊的样子,赵明暄不解的问。
锦绣替原主惋惜,不由白了赵明暄一眼,“你又没说过,我哪里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