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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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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这种东西,应该是个人都会有的。『

不管好听还是难听、常见还是少见,最起码总得有个名字吧,不然别人该怎么称呼你,“喂”、“那个谁”、“就是你”,换成哪个人都不愿意成天以这种形式出现在别人的口中吧。

比如斑鸠,他的名字就是既难听又少见,因为他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父母,从小就是以一个孤儿的身份被奴隶贩子们卖来卖去,后来幸运地被老鼠城的汉尼拔收养,成为了食人鼠的儿子,于是他就自己给自己取了个名字。

斑鸠。

老鼠城里都是些成天打打杀杀的糙汉子,他们哪里知道该怎么把小孩儿给带大,为了怕小时候的斑鸠寂寞,便不知道从哪逮了只毛都没长齐的雏鸟,权当是给斑鸠当玩具了。

渐渐地雏鸟长大了,斑鸠从别人那里知道这种鸟叫做“斑鸠”,不知道为什么,斑鸠就是很喜欢这种看上去傻傻呆呆的鸟,它们和鸽子长得很像,却又不是鸽子,看着“斑鸠”拍拍翅膀就能飞上天空的样子,小时候的斑鸠很是羡慕。

有一天“斑鸠”飞走了,再也没有回来,斑鸠为此伤心了很久,令当时小小的他心境有所改变,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斑鸠了解了老鼠城是如何统领周围城镇的,再加上正处青春期的他与汉尼拔的父子关系也陷入了危机当中,斑鸠忽然想起了曾经振翅飞走的“斑鸠”。

……

所以说来说去,名字对于一个人来说是相当重要的,普通人就算是养个宠物都会为其取个名字,连阿猫阿狗都不是无名氏,“不败传奇”又怎么可能没有名字。

因此斑鸠认为他不是没有名字,而是“不想提起自己的名字”,这可能很他的过去有关系,斑鸠没有怪异的窥伺癖,他并不想要深入地探究面前这个白人青年曾经的故事。

既然该做的基本礼仪都已经做足,斑鸠活动了一下左右两边肩膀,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瞬间进入狂怒状态,了解“先下手为强”之重要性的斑鸠一上来就是奔着拼命去的,他知道“不败传奇”有着近乎夸张的战绩,柏朗说他比“碎木机”要厉害多了,即便柏朗没有亲自跟“不败传奇”交过手,能够这么说,足见“不败传奇”在地下拳场观众们眼中的地位。

对待高手,斑鸠并不准备多做试探,因为任何的试探都意味着可能丧失的进攻机会,斑鸠没有必胜的把握,他不能奢侈地选择最为稳妥的对战方式,要想击败“不败传奇”,斑鸠自知需要冒点风险。

狂怒状态下斑鸠的身体素质已经提升到了惊人的程度,十几米距离对他来说仅仅是转瞬即至的小意思,眼瞅着和“不败传奇”之间仅隔着三两步的距离,斑鸠毫不犹豫地举起了自己的拳头,准备一拳将“不败传奇”给击飞出去。

如果是普通人的话,“不败传奇”已经败了。

然而他被称作“不败传奇”绝非毫无道理的,即将把拳头砸在他脸上的斑鸠蓦地精神一阵恍惚,再醒过神来时,“不败传奇”已经站到了擂台的另外一边,而斑鸠则四仰八叉地倒在地上。

怎么回事?

斑鸠没弄清楚刚刚那一瞬间生了什么,在场的观众们却是看了个分明,“霹雳小子”气势汹汹的挥舞着拳头向前狂奔,谁知跑着跑着就跟喝醉了一样,不仅是拳头软了下来,脚底下也跟踩了棉花套一样,踉跄了几步便“噗通”一声摔在了擂台之上。

然后,“不败传奇”便若无其事地走到了擂台另外一边,安安静静地看着在地上迷迷糊糊打着滚的“霹雳小子”。

尽管“不败传奇”在废弃都市中已经近乎是家喻户晓的人物,可是亲眼见过他比赛的人还是比较少的,毕竟成名后的他很少露面,剩下的人仅能通过别人的嘴巴来了解他的详细信息。

所以今晚才会有许多人慕名而来,就为了到现场看看“不败传奇”是怎么一个神奇法,基本上每个人都在说着“不败传奇”战斗方式的奇特,今天总算有幸见识一下了。

“这、这是什么情况?”

“你们谁看到他是怎么出手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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