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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争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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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朦胧。`乐`文`小说`l`

清早的空气似乎总带着种说不出的味道,邵羽推开窗户,让新鲜的空气更容易流通进来,一只鸽子扑棱棱拍打着翅膀飞过来,在窗沿上停住,歪了歪头,伸出一只前爪。

小于歌揉着眼睛,不满道:“哪里来的鸽子”

这是只灰色的鸽子。

莫非是潜意识里还记得孔雀窝里的那只灰鸽子,才会对这只陌生的鸽子表示不满

邵羽饶有兴致地想着,从鸽子的前爪上取下一封短笺。

是贺望的。

内容非常无聊且无营养,不过是些问候的话语罢了,邵羽觉得贺望只想说一件事:别忘了来店里找我啊

虽然说这是很正常的人际往来流程,但自从系统的新功能后援团统计出来以后,再看仙鹤的行动,邵羽莫名有了种他在争宠的感觉,虽然这是很没有依据的一种自我膨胀,但

敲门声响起,出响声的部位不是一个成年人抬手叩门时的位置,而是更矮的地方。

“汪汪汪”

穿戴整齐的小于歌开心地跑过去开门,一只白色大狗摇着尾巴进了屋。

人形不好吗

为什么要变成原形用爪子敲门

卖萌可耻啊

果然是争宠吧

邵羽扶额。

萨摩耶这种狗,上辈子被称为微笑天使,即使什么表情都没有,看起来也像是在笑,更别说白旗是真的在笑,那张狗脸瞧起来分外亲切友好,真是让人难以拒绝。

有地头狗的好处之一,便是能够找到最好吃最实惠的早点摊位。

喝完一碗馄钝,齿颊生香,回味悠长,人族传承一项烹饪手艺,寿命所限,每一代人做上几十年也就要退下来了,妖族不然,一只妖摆摊子可以连续摆几百年,只要不是傻到令人绝望,便能有一定成就,若是再有点天赋,食物的滋味更是不得了,如果天赋卓绝想必在王城里,有这样的厨子吧

邵羽悠然神往。

说起来,大于歌也是会做菜的,好歹跟着奇异门掌门乔安学了一段时日,不过他变成蛋又破壳而出以后,记忆暂时失去了,但手感或许还在

画面展开,十岁的小孩站在凳子上,挥舞着相比他的手臂来说有些大的锅铲炒菜,他爹在一边坐享其成不,虐待儿童是不对的。

碗里被放进一个馄钝,小于歌仰脸,眨巴着眼睛:“爹爹,你吃。”

多孝顺

小孩接着道:“狗哥哥说还有很多好吃的,崽崽要留着肚子。”

呵呵。

这熊孩子

评价变得真快

小于歌口中的狗哥哥,白旗,如今是人形,正坐在桌子的对面,也吃完了馄钝,此时正和老板攀谈中。

这小摊是一对麻雀夫妻摆的,据说有两百年历史了,他们和白旗的关系显然很不错,举止之间都很熟稔,邵羽注意到,白旗帽子上插的一圈羽毛中,就有两根是麻雀的,想必就是从这儿得来的了。

不远处有条黄狗过来了。

看外形,毫无疑问是中华田园犬。

俗称土狗。

这狗来到馄钝摊边,开口竟是个少女的声音:“打包两碗馄钝,不要葱姜蒜。”

老板娘将东西系在它脖子上,它从脖子上挂着的和毛同色的储物袋里取了钱付账,施施然迈步走开,路过三人这桌时停了停,多看了邵羽几眼,再瞧了瞧小于歌,对白旗则直接无视了,接着继续走了。

小孩震惊:“那是妖族”

邵羽淡定:“怎么了”

小于歌卡了一会儿,道:“我还以为街上走的动物都是动物”他抬头望望空中飞的鸟,又低头瞧瞧地上走的兽,一副世界观受到冲击的样子,有些语无伦次了。

“这没什么,”邵羽改为传音:“崽崽不是也很喜欢变成小龙缠在爹爹身上吗”

对于纯正的妖族来说,大概原形更自在吧。

小于歌迟疑地点了点头,突然捧住了脸,不知道在想起了什么。龙缠人,蛇缠人,陈醉,好了提示就到这里:3ゝ

视线掠过去,对上无精打采的大狗。

好吧,是白旗。

即使是人形,也会不自觉地脑补出萨摩耶的形象呢

你是不是给他总结了个表情包

邵羽关心道:“怎么了”

话一出口,他觉得有点熟悉。

刚刚才和小于歌说过的样子,所以这是带了两个小孩的节奏

白旗很委屈:“我原形是不是很奇怪”他羡慕且无奈道:“其他的狗长得都那么漂亮,又矫健又威风,我看起来软绵绵的没什么攻击力,毛总是很容易长得很长,同类的异性都不喜欢我”

邵羽觉得有点微妙。

上辈子萨摩耶的身价分分钟秒杀土狗,到了天荒居然反过来了

他想了想,道:

“我第一次遇见你的时候,不是有人和你打招呼吗你的人缘并不差。”虽然他是来坑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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