偌大的席家客厅,四周都是人,只是为什么,却依然静得像是同一个死寂的坟场一般。没人说话,更没有人去扶一把跌坐在地上满眼通红的阿筝。
或许自古以来的女主角活该悲情,阿筝也是一个避不开的局中人。她无力地跪在温冬芸跟前,胸腔窒息无比,可是就算如此,也无法从温冬芸的口中问出一个字来。
“阿筝。”他薄凉的眉眼间有着数不尽的无奈。她不让他过去,他只能用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子默默看着她:“你别这样,你先起来。”
只是,她的眸底早已无悲无喜,透着一片又一片的空洞,再越过一双有一双的目光。到最后,只余清清冷冷地望着他。
当时的顾子初真的说不清自己心底是什么感受,荒凉丛生,直到变成一片颓靡荒芜。他看着她,就那么看着她,却现自己什么也做不了。
就在这时,大门被人一脚狠狠踹开,所有人的视线纷纷被吸引了过去——
只见席北一身风尘仆仆,他大步朝里间走过来,萧冷眉眼间透着点倦,只是那眸底的黑沉却那般惹人注目。仅一眼,便可以让人觉得脚底生寒。
阿筝就那么突兀地对上男人的视线,他的眼底仍旧有着她走不出的千山万水。她怔怔看着他,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她真的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样一个人。
其实,阿筝一直都不知道,席北之余她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反正,是一种极其特别的存在,别人都无法替代,也都无法企及。可是,她明明那般厌恶他的啊……那又是为什么,在此刻看见他的那一瞬,泪如泉涌。
眼泪里究竟有什么。愧疚,抱歉,委屈?阿筝不知道,只觉得那沿着顺着唇角流进嘴里的泪液体苦涩无比,一直苦到了心底。
席北自然也看见了她,旋即他的视线环扫了一圈,在她脸上短暂停留片刻后,移走。恩,他的视线最终落在了蒙着一块儿白布的席路平上。
慢慢地,众人看见男人的眸光自眼底剥裂开来,一寸又一寸……在头顶明亮灯光下,烧成一把灰。
“我妈呢?”席北开了口,嗓子沉得厉害。
席文月堪堪扶着沙边儿上,摁着额头说:“没人通知她,她马上生了,受不得这个刺激。”
潘丽已经在预产期了,就在最近。
听见这个消息,阿筝愈觉得温冬芸的罪孽深重。到底是为了什么,她抬眼去看温冬芸,却现这个女人仍旧一脸平静,好像所有的事情都同她没有半分关系。原来自己的母亲竟然是这样一个残忍的人吗?
没心肝的女人。魔鬼。
从阿筝的角度看过去,席北的身姿傲兀得有些过分,只是越看越让人觉得心酸。他在强撑着,他很痛苦……正当她这么想的时候,他却走过来伸手,一把将她提起:“你跪在这里做什么,有意思?”
一股强大且怪异的力量,将她整个人连根拔起。
在阿筝的记忆中,一次又一次,他的手总是会这么伸过来。你看,这样一个男人,不应该被这样折磨。在被拉起来的时候,她看见了他眼底的凉,还有悲伤。虽然被很刻意地压制,可是由于太过巨大,还是会顺着眼角蔓延出来。
他扯着她的胳膊,将她扔到了一旁的沙上。
然后,在众人的视线中,他缓缓蹲在了那块白布面前——伸出去的手颤巍巍的,揭开白布的那一瞬,眼底的眸光终于彻底碎掉,寸缕不留。他的指不停颤啊颤的,白布滑落,重新将那张昔日熟悉容颜盖上。
“阿北。”不知道有人喊了一句,却被男人阴沉沉打断:“现在都别叫我。”
一直沉默的温冬芸在此刻站了起来,于是众人错愕。在看向她的所有目光中,愤恨,鄙夷,讥讽。恨不得将道道目光变成利箭,在她的身上凿出一个大大的口子来。
“人可算来齐。”温冬芸开口,声音像是被砂纸刻意打磨般,枯哑无比:“那么也都该听我讲讲,关于我的故事了。”
温冬芸的故事,没人知道。
她的目光漫越像是看向远方,幽幽开口:“顾书良,你们没人不认识。”说到这个名字,连呼吸都是痛的。
顾书良。
三个字引得众人不知所措,顾岳率先开了口:“你在这个时候提书良做什么,你和他是什么关系。”
“呵——”一声冷笑,温冬芸的嘴角讥诮:“不知道各位还记不记得,顾家三少爷为一姑娘离经叛道,故而被逐出家门。”她顿了顿,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字字坚定道:“没错,我就是当年和顾书良私奔的人。”
此言一出,哗然不已。
温冬芸不顾周遭目光,只是自顾自地开始讲述自己的故事——
那年的我,也是二九年华,笑起来的时候嘴角也会有梨花。如果没有将盒桂花糕弄到顾家三少爷的西装上,那么是不是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后来。我的人生是不是也会不一样?
一见钟情,两心同。
我与他约定终身,他说非我不娶,我说非他不嫁。
只是豪门少爷的婚事总是会和家族联姻牵扯到一起,当时的他已有一桩婚约在身。我在午夜时常梦见他有佳人在侧,好不逍遥快活。
他说:“冬芸,我谁都不要,我只要你。”
我说:“我信你。”
后来,他也那么做了,变得六亲不认众叛亲离。要的只是和我在一起。
我从没有想过,会有一个男人为我做到这样的地步。我想,或许这就是爱情。
刚被逐出家门的他身无分文,处处求职碰壁,最后竟到了要给人刷墙的地步。每天晚上他回来的时候,一张脸上全是白灰,我心疼得打紧,问他后不后悔?那时,他反复重复:“我不后悔,怎么样都不后悔?”
直到最后,他躺在病床上不能动弹半分的时候,我都想问一句,书良,你现在后不后悔?——只是我已永远都听不到他的回答。
苦工做了大半年,我凑够十万,拿去给他与人合作做生意。当时,是一家很小的煤矿,和另外一个创业的人一起开的。
后来煤矿渐渐有起色,愈风生水起,生活也终于不再那么苦。
当初最快乐的时光,莫过于我在傍晚时分做好一桌饭菜等他回家。他每次大口大口吃菜的时候,就是我最幸福的时候。
只是世事难料,造化也格外弄人。——一年后,在孩子刚刚出生的时候,出了矿难。当时,死了三个人。
在当时那个年代,死了三个人可不是一件小事。
另外一个合伙人像个缩头乌龟一样躲起来,将一堆烂摊子丢给书良一个人。那段时间的书良,憔悴劳累得不行。他挨家挨户去敲门,求爹爹告奶奶般地求原谅,想要私了。
到最后事情摆平的时候,合伙人倒是出来了,一脸假惺惺的模样真叫人恶心。虽是从未见过,可是从书良的字里行间便可知这人到底有多么小人。
再后来,煤矿倒闭。
合伙人可能看中了书良经商头脑,再度投来橄榄枝,想要和书良合作。当时书良走投无路,也只得应了他。
书良是经商的天才,可能顾家的人头脑都十分过人。
在书良的加入后,那家公司几乎在以膨胀的速度展着,迅速超越着连城一家又一家的公司。
利益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