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住在神社里边儿啊,而且一直都不能出来,闷都闷死了!”曼珠说着指向盯了半天的网兜:“你这是啥?”
沙华拿起自己花了一晚上才编织好的网兜,得意的道:“这可是我的宝贝,用的是最结实的竹棍和两层苇绳渔网,其他人的都比不上它牢靠呢!”
“这是用来干嘛的呢?莫非是发饰?”曼珠嘟着嘴,特意看了看男孩的脑袋。
“你家网兜用来套头上啊!”
沙华没想到这女孩连网兜都不认识,之前有族中官员的孩子骂自己乡巴佬,原来这女孩比自己还土!
就在这时候一只倒霉的蚂蚱正好路过不远处的草丛,沙华目光一闪,箭步冲上的同时网兜破空而下,另一只手几乎在同一时间伸进兜里将“猎物”抓住。
“喏,就这么用的。”沙华提着蚂蚱挣扎的一条腿回到曼珠身边,而曼珠则害怕的后退了几步:“讨厌虫子!”
接着,曼珠灵动的眸子盯上了不远处在花上休憩的蝴蝶:“沙华,你给我捉那个。”
沙华一脸不屑的道:“女人才抓蝴蝶呢,要是让别人知道我这一世英明就毁了!”
眼看蝴蝶就要飞走,曼珠急忙从袖子里掏出两颗用嫩绿叶子包好的东西:“我用这个给你换。”
“什么玩意儿?”沙华正要拒绝,曼珠已经拨开了绿叶,只见一颗剔透的冰晶状的东西出现在了自己的眼前,阳光下反射纯净的光芒。
冰糖!要知道这可是只有部落里大贵族家才有的东西,离火族部落土地并不适宜种植甘蔗,其他远方的部落虽然有甘蔗田可以做糖,但一般都是压榨晒干后又黄又杂琐碎的糖渣,制作冰糖需要大量的繁琐工序,而且只有族长专门指派的人家才知道制作方法。
上好的冰糖产量极少,色泽剔透犹如初凝的冰晶,味道甘纯无一丝杂质,入口冰凉且甜美四溢,遇唾液迅速化开沁人心脾;在这远古时期的大荒享有“甜黄金”的美誉,而且冰糖的味道在出产以后会随时间而变得黏牙干瘪,所以越早吃的味道越好。
交好的他族使节若送礼冰糖来离火族,必须快马加鞭日夜兼程;到来的时候第一时间献给族长,而族长则会分一些给自己极为宠幸的亲信。
上次沙华老爸去给族里效忠了半辈子的大祭司修大门的时候,祭祀曾赏过一颗冰糖,拿回来一家三口分三份;自己那一份舔了一口感觉简直如尝仙味,愣是把小指指甲大的糖分成三份吃了三天!
现在这姑娘居然一出手就是两颗!质地比自己上次的还要好,像是第一时间做出来的似的。
“成交!”沙华立马提着网兜朝蝴蝶冲了过去。
……
……
夜晚,离火族部落大都城外五里的小村庄,村后一间破旧的小茅屋里。
“孩子他爸,灯油快没了,明儿记得用柴去换!”农妇粗糙的手拨了拨灯芯,接着麻利的搓着草绳准备明天拿去卖。
“搓搓搓,你那绳子值几个钱?每天干那么晚还费灯油!”男人没好气的在后边儿桌子上,逗着儿子抓来的蚂蚱抱怨道。
“去去去!你砍那点柴又值几个钱?!还得买斧头!”
“柴比绳子值钱多咯!”
“嘿!你是三天不吵嘴痒是吧!”
“爸!妈!你们烦不烦!”坐在男人身边的沙华抱怨了声,从兜里拿出一小颗冰糖,满是贪婪的张开了嘴。
啪!
男人看到沙华手里的东西一拍桌子跳了起来:“小兔崽子!哪来的冰糖!你不会去祭祀家偷东西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