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起晚了。”高成功往门口跨了一步,“这就去。”
高成功朝闫思弦伸手道:“你们问完了吧?那……”
那就给钱吧。
闫思弦问吴端道:“你问完了吗?”
“嗯。”
“那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死人的事,除了打电话报警,你告诉过别人吗?”
“没。”
“你仔细想想,谁都没告诉过?”
“没。”
“为什么不找个人商量?”
“我……他们也不理我啊……”高成功有些尴尬地挠了挠头。
闫思弦按承诺将一百块钱放他手里,“别让我发现你撒谎。”
“没有没有,不敢,你们随便查。”接过钱,高成功也不锁屋门,眉开眼笑道:“那我吃饭去了。”
说完,小跑出了门。
闫思弦和吴端回到车上,吴端道:“他说的是实话,现场一共三个人的脚印,其中脚印较少的一男一女,应该就是高成功看到的小情侣。
剩下那个就是凶手了。
凶手是一个成年男性,穿43码的鞋,根据刘氏身高系数,推测凶手身高在174到184之间。
他步幅均匀,步伐稳健,能独立劫持一名成年女性,说明他是身体强壮的中青年男性。
另外,足迹方面还有一个细节:现场地面上灰尘极厚,可以说地面条件非常不错,清晰保留了凶手鞋底的花纹,因此我发现凶手鞋底的花纹很浅。”
“磨损?”
“没错,凶手穿了一双磨损严重的鞋子,他经济条件可能不太好。”
闫思弦点头,问道:“现场的红酒瓶呢?”
“关于酒瓶,我有个想法。”吴端道。
闫思弦表示洗耳恭听。
“现场总共发现了三种不同品牌的红酒瓶,而且它们在地上呈三堆,还有就是,凶手曾三次进出厂房,我怀疑22瓶红酒不是一次性带到现场的。
我算了一下,22瓶红酒,每瓶在750毫升左右,总共将近17升,也太多了,一次性灌下去,即便死者的胃被撑到变形,容量也绝不可能有17升那么大。”
吴端继续道:“凶手很可能多次往返于墨城市区和工业园。所以有三个调查方向,其一是交通工具,凶手很可能有交通工具,可以调取出城的路面监控,进行排查;
第二是行凶地点,凶手为什么选这片废弃的工业园做为行凶地点?要么他提前踩过点,要么他在附近生活或者在工业园工作过,对作案地点很熟悉,走访周围群众,或许能发现什么;
第三,红酒,走访市内的超市、烟酒行,尤其最近卖特价红酒的地方,交叉对比在一两天内买过这三种红酒的顾客。”
“分析得挺有道理,”闫思弦道:“但都是笨办法,走访摸排什么的,大海捞针,太耗费人力了。”
“那你有什么办法?”吴端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