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实在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国家,每个地区的情况就不太一样。农合的形式也必须搞得多种多样。在江南这
边,大明的分田基本上给到每户的田地相对比较少4-10亩是比较常见的情况,每个村的所有农民家庭都加入农合。农合作为基层组织,安排农民们的生产和其他活动。更主要的,提供农民们良种、农业技术、肥料以及未来可能提供更多农业机械。农民在完成自留地的耕种之后,如果还有剩余劳动力,则耕种挂在农合下面的土地,手法上既包括承包自种,也包括共同耕种。承包自种的形式,其实等于将土地以不剥夺土地所有权的形式,从地主手中流转到了农民手中;共同耕种则是计工分,多劳多得。
农合的另一大作用,就是协调经济作物的耕种,经济作物直接导向现金的收入,从而可以很好地改善农民的收入。而即便是粮食,农合直接对接国有粮食公司,以统一价格向各农合收购,粮食公司的价格是稳定的,算是一层保险,防止出现丰年粮贱,多收了四五石结果导致破产这种事。
大多数江南农民是还没有意识到农合到底是怎么样一种强大的存在,不过看在分地免粮的面子上,农民们还都是非常积极地入社。
大多数江南地主对于朝廷一系列的新政还是搞得有些心惊胆战,这个大明跟以前那个让他们占尽便宜的大明已经全然不同了。不是没有人想过搞事抗拒,但是前段时间郑成功在江南搞得轰轰烈烈的清肃活动,已经让许多士绅名流破家破产,甚至给发配到了海外,众人基本上只能噤声,甚至这一时期还有很多士绅写诗讽刺,说光复后的大明还不如鞑子仁慈。
这当然是胡说八道,在舆论中只能算是一种非主流。江南也已经开始刊行大量的代表官方声音的报纸和杂志,舆论已经很好地控制在了太子殿下的手中。新学也开始蔚然成风。
毕竟清廷当初可是敲诈勒索,什么招数都用,更是杀了不少人。太子治下,一切依法办理,经济类的罪行除非重大,不至于死罪,最多也就是罚钱,或者就是给扔去爪哇岛。于是乎,从这个时代后,吴语中就有了一些谚语,例如死去爪哇一类的词,用来骂人。
说起来,上海的洋房还是有些富户用土地换了来。一些人已经知道靠土地八成是很难赚钱了,在看到工商政策向好的局面,就来到上海来经营商业。很快地,第一批十七世纪的炒房团已经出现了,只不过现在的炒还比较初级。
毕竟,一个如此与众不同的现代城市,宽敞的水泥马路和路灯,有着各种各样的工厂和商业公司,有一个通达各地的大港口,善于商业的新兴资产阶级已经看到了利益潜力,如同嗅到血腥的鲨鱼一样,开始逐渐涌入上海。
东方魔都也就是在1662年的冬天开始,逐渐展现出自己的魔力。从那个时候就定居上海的江南人们,总是自居正宗老上海,甚至很多年后都还夸耀,自己曾经在什么馆子见到过年少时的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