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打开灯,看着餐桌上的残羹。
只用了一眼,孙甜甜就敢肯定,胖大主人今天肯定没出过门。又用了一秒钟的时间,孙甜甜得出结论,那个死胖子中午就把冰箱里的猪头肉吃光了,晚上肯定还没吃饭。
他没有亲人,还是和亲人关系不好?孙甜甜疑惑地想,她不认为他和亲人遥隔万里无法相见。以如今的发达的交通手段,相隔万里也不过是半天时间而已。
摇了摇头,孙甜甜努力让自己不去想。在她看过的无数爱情小说中,当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产生强烈好奇心的时候,下场往往都是很难捉摸的。。。我只是他的女仆而已,孙甜甜默默告诉自己。
她系上围裙,走进了厨房中。
手持伏魔双剑,胖子在一一做着实验。
原来连云七剑,真的可以演化成近身剑招。他就从破剑式开始练,实际上根本从头到尾都在苦练这一招,压根儿没换过别的。。。理由很简单,这一招真的太拉风了,用来对付漫天的银针,最好不过。
近身使出破剑式,漏洞百出,远没有遥控飞剑穿刺那么风骚,胖子已经好几次被银针扎成马蜂窝了。不过这个贱人很有点不屈不挠的奥运精神,他想,自己要是第一天就无比风骚,那早就是神了,还玩什么游戏?
就这么自娱自乐地安慰自己,胖子浑然忘记了时间的流逝。
记不起第几次准备再次进入论剑台的时候,胖子忽然发现有人敲门。
准确地说,是摁动门铃。
当胖子沉迷于游戏中的时候,一般人敲门他是听不到的。而那门铃很有点高科技,可以与游戏舱的传感器接触,有人一按动门铃胖子就能感应到。
有贼?胖子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如此,然后想,日,哪个贼会傻叉到按门铃?
然后,帅哥胖牙都乐歪了,既然小甜甜回家去了,那敲门的莫非是包租婆?
“咦,包租婆哪来的钥匙?难道她暗杠了一把,偷偷藏了备用钥匙?”胖子很有点疑惑,接着一脸感慨:“嗯,包租婆最喜欢藏小金库了,肯定是她,简直太阴险了。。。不过我喜欢。”
“嘿嘿,中秋啊,去年中秋她说来年要亲手做杏花月饼的。莫非要给兄弟我一个surprise?太有才了,哥们儿就喜欢这样的意外惊喜。。。呃,虽然现在一点都不意外了。”
贱人胖胡思乱想着,心情very嗨皮,立刻下线。随即,他心急火燎地在大衣柜里乱翻,换了一身以前出门签约才穿的蓝色阿玛尼。
然后,胖大官人发现这套衣服宽大了许多,不怎么合身。。。看来是他减肥见效了。
不过胖子就这一套拿得出手的衣服,也没别的可以换。所以他将就着整理了衣衫,对着镜子摆了几个POSE,自言自语道:“嗯,虽然没有想象的发哥那么帅,不过总算恢复了几分风采。。。”
紧接着,帅哥胖刻意看了看自己侧目四十五度,顿时又有了几分信心,连他自己都忍不住夸自己了:“帅哥,你让我说你什么好呢?啧啧,以我这么歹毒的眼光,居然没找出你的缺点。这个角度,完全无懈可击呀!”
说完,胖大官人简直认为自己是少女杀手,同时又有点惶恐:“哥们儿这么拉风的造型一走出去,多少美少女也得歇菜啊,包租婆会不会深深地爱上我?不行,我绝对不是那么随便地人。。。哎,算了,看来这么多年感情的份儿上,如果她实在嫁不出去,那我也就勉为其难地娶了她吧!”
打定主意,胖子故意将房间内的灯光全打开,争取一把就搞出炫目的效果。然后他在门后摆了几个造型,有点紧张地举起左手,心里有个声音问:“兄弟,有没有信心?”
紧接着他马上举起了右手,握成有力的拳头,心里弱弱道:“有。”
然后他左手又举了起来,心里凶狠道:“妈的,大声点!有没有信心??”
于是乎右手的拳头握得噼里啪啦作响,胸腔中回荡着一个铿锵有力的充满男子气概的声音:“有!!”
一手握着门把手,随时准备打开。
胖子低着头,正在酝酿感情。
他犹豫了很久,在发哥的魅力之眼、华仔的成熟之眼和梁朝伟的伤感之眼之间,他最终选择了伟仔的电眼。。。胖子想,除非不让辣辣看到自己这眼神,一看到,立马就得把辣辣电得趴下不可!
然后,胖子背对着门。
他想来想去,这个转身一定要冷酷,一定要惊艳。所以酝酿来酝酿去,他选择了刘德华的“回头便知,我心只有你”。。。胖子想,这种必杀技一出,再彪悍的妞也顶不住。
于是乎,帅哥胖惊世骇俗的三连击出动了,开门——回头——电眼!
不得不说,贱人胖这次成功了!
被室内耀眼的灯光一照,孙甜甜吃了一惊,微微闭眼。当她再次睁开双眼的时候,差点就认为自己眼花了。
很有些娇憨可爱地揉了揉眼睛,孙甜甜终于确定,她没看错。
眼前那个男人华丽的一回头,从此在她心中打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
那是多么让人惊艳的侧面四十五度啊,很难想象这个世界竟然有人的侧脸长得如此完美,让人一眼就沦陷了,怎么努力也拔不出来。
然后,那一双漆黑的眼睛,仿佛在刹那间就将积压在心底多年的寂寞和痛苦全部释放了出来,颓废而孤独,忧郁而伤感。。。那深邃的流光中,闪烁的是无尽的落寞。
孙甜甜有一种触电般的感觉,麻痹当场,再也无法移动脚步,连心脏也跟着停止了跳动。这一刻,仿佛连时间都静止了,一切都静止了。
她只能呆呆地看着那张逐渐棱角分明的脸上,浮现出了一丝若有若无的笑容。
不幸的是,看到这一幕的是孙甜甜。如果换成辣辣,也许当场就会热泪盈眶。这一切的一切,和两年前初次邂逅的那一天,是多么的相似啊!
更不幸的是,那张脸上的笑容很快僵直了,取而代之的是惊愕之色,那个声音似乎无比的惊讶:“啊,小甜甜,是你?”
孙甜甜一点反应都没有,她还在呆呆地看着眼前的男人。那挺拔的身躯在略显宽大的正装衬托下,反而显得有些消瘦了,浑身上下都散发出一种令人目眩神迷的气息,宛若小说中沦落红尘的豪门贵公子。
在孙甜甜的记忆中,胖大主人每天的穿着无非是大T恤加短裤,要么就是红裤衩满地跑,哪里见过他这么拉风的造型。。。孙甜甜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佛靠金装人靠衣装。
心儿醉了,很快又乱了。
胖子又呼唤了一声,孙甜甜这才回过神来,顿时面红耳赤,小脸似乎要滴出水来,一颗心更是碰碰乱跳着想要跳出来,她连忙低下头,声音有些语无伦次:“啊。。。我。。。主人。。。那个。。。我做了夜宵。。。您要吃一点吗。。。”
自从动过手术后,胖子觉得自己的情商似乎高了一些,察觉到孙甜甜的异常反应,他不禁自我感觉良好地想:“啧啧,莫非哥们儿强悍的三连招,已经将小甜甜深深地震住了?兄弟,你果然有两把刷子!”
虽然开门没看见辣辣,胖子心里并没感到失落。他想,连小甜甜都快被自己震呆了,以后包租婆要是看到自己的拉风造型,还不得直接被电晕过去啊?
下楼吃着有些丰盛的宵夜,胖子感慨万千。
他当场就想强烈地释放一点彪悍的父爱给小甜甜,不过那丫头今天不知道怎么了,早就躲进了房间里,再也没出来过。
“哎,这小妞,还是那么内向。”
胖子叹了一声,脸上却有着似乎很幸福的笑容。
他想,自己不是一个人,至少还有那么一个人在自己身边,甚至在关心着自己。。。当然,胖子也想过小甜甜也许不过是老家没地方住,所以才这么晚赶回来。
不过胖子习惯性地往好的地方想,这样他会觉得很满足。他总是这么简单,而且他希望自己永远都这么简单。
因为他明白,这个世界总是很扯淡的,往往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有的人一旦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就会觉得枯燥和无聊,感觉生活已经失去了意义。而有的人一旦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则会觉得特幸福特满足,感觉生活中的每一天都是美好的。
所以说,痛苦和快乐,往往只在一念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