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石子有古怪。”姜仁将一切看在眼里,“难道是物质毒药?”
“我觉得是放射性的元素合成物。”意识说道,“他也许被辐射污染到了。以前我那个世界被氢弹引爆区域的人就这种现象。”
“靠,那不是死定了?”姜仁大吃一惊。
“继续看咯。”意识摇摇头明显不抱什么希望了。
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小天格转移了活动区域,避免了与混混们的争斗,但是在那晚之后身体却变得越来越虚弱了,一开始是上吐下泻,半个月后,头发开始脱落,面色时白时黄(可惜没有绿否则就可以变浩克了),眼神无光,浑身无力,原本就吃的是剩菜剩饭垃圾食品,睡大街地板导致饥寒交迫湿气侵体,到得后面,瘦的象个猴精,光头秃脑,走几步就喘气不已,跟个吸毒的没两样,让见者尤怜。
“才几岁的孩子,糟的是多大的罪啊!”姜仁痛惜不已。
“我真奇怪,他是怎么能活下来的?”意识看着骨瘦如柴的天格不解道 ,“按道理他生理紊乱细胞变异,应该在短时间内就会死去的。”
“也许戴着那玩意太久,系统免疫了吧?”姜仁猜测道。
不管怎么说,小天格是病得相当严重,旁人永远不会知道病人的痛苦,天格拖着病体苦苦捱过了半年,在生活的逼迫下,瘦得基本只剩下骨架,身体如纸薄。但是要强的他没有因为自身的不幸迁怒世人,做出偷鸡摸狗,损人利己的行为,无助的孩子只会在苟延残喘时仰望天空,不知是怀念过去,还是祭奠逝去的父亲,抑或挂念着幼小的弟弟和绝情的母亲,如今的他幸福的家庭似乎就是个梦想了。
最终,在一个大雨瓢泼的夜晚,坚持不住的他还是倒下了。
泰国是一个资本主义发展快过中国大陆的国家,在那时候,当地的慈善机构也是成立得比较早,制度也较完善,而且由于物质生活相对富余,人们又比较信奉佛教,所以生病的天格在好心的路人帮助下得以入院医治,可惜毕竟身处北部不发达地区,受当地医疗水平限制,加之小天格的情况实在是很罕见(有谁家孩子把辐射物当花生米嚼的),没有什么好的治疗方案,在医院里修养了段时间后他被送入了收容所。
收容所是本地富商筹措资金开办的,里面与小天格同龄的孩子很多,基本都是因为战争而存活的孤儿,因为各自自身都经历过的不幸际遇,大多孩子都郁郁寡欢,甚至性格乖戾,病恹恹的天格初来乍到,与人总会有点距离,没有亲情友情的氛围让他感到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很不舒服。加上小天格身体弱,相对的孩子们都比他年纪稍长,所以进来后经常受到排挤和欺负。人之初,只要有了可以选择的拿捏对象,本性是相当阴暗的,孤儿院里的孩子对他,由开始的推推攘攘,争抢食物,到最后的拳打脚踢,拿他出气那是家常便饭,小天格身上不时出现的伤痕和不间断的挨饿使得在里面的日子还不如在大街上乞讨来得自在。
其他方面,不知道为什么,在身患重病,几乎就是奄奄一息的天格,熬过之前那段痛苦不堪的日子后来到这,他的身体不知不觉中逐渐有了好转的迹象,因为吞食绿色石子所带来的后遗症慢慢消失了,经过时间的洗礼,天格的头发又长了出来,面色也由之前的发青发白变得渐渐有了血色,身体看起来也不再那么消瘦了,但是与此同时,在他身上另一个让人觉得怪异的现象却出现了。
没有人会记得在他身上发生奇特现象的时间到底是何时,总之在被人欺凌的日子里存活着,泥人也会有三分火性的。天格在孤儿院里处于这个畸形的人际关系倒三角金字塔的最底部,每日吃不饱,穿不暖,还时时担心被不怀好意的同龄人出阴招,不堪重压的他,内心愤怒的火焰渐渐积攒,终于在某一日,怒火升腾到了临界点,他爆发了。
事情的起因以及经过,我想观赏过那么多暴力电影的朋友应该不会陌生,总之矛盾无处不在,制造争执的恶棍必须是应运而生,有那么一天,孤儿院里横行霸道,欺凌弱小,奸YIN掳掠(。。。啊,不是,还太小,毛还没有长齐)的被本土环境滋养起来的个三不搭边混不吝小霸王,正在公共电视前与跟班们高兴地观看着当时比较火热的那么一款综艺节目,也就是后来传播流行大陆让国人耳熟能详的,天天唱着“爱就是拉”的正大集团制作的节目(看来拉真是种幸福),天格不小心踢掉了插座,电视灭了!
其实这只是件小事,但是很多时候,皮痒的男人发飙始终需要理由,于是结果很明显,天格的下场很凄惨,被打得体无完肤那绝对是不可能的,但是鼻青脸肿,肌肉酸痛还是有的。
接着,心满意足的小霸王发泄完还没有完全分泌的荷尔蒙后,忘记了之前揍人的由头,吃饱喝足,洗洗就睡了,于是古怪的事情发生了。
夜晚是一个掩盖人视线的时间,自古以来就让人动用与生俱来的稀少的想象力,意YIN出来诸多不可思议和离奇古怪的事情流传千古,虽然最后证实了那都是莫须有和无意义,可是也让我们这些后人,纷纷对黑暗既向往又恐惧。
小霸王从来就是个单细胞生物,睡着了就不会知晓身边任何发生的所有事情,这样做的结果导致了,当他经历长夜沉睡起来后,就感觉到自己突然失去了什么。其实每个人早起,都会失去很多,比如说晚上的食物,白日带来的疲劳,细胞活动发出的热量。。。。。可惜这些都不在他失去的以上种种的范围内,因为,他失去的跟别人的不同,他失去的是自己的一个蛋蛋,外加早已染红了温暖床单的大片血液。
最近还是很忙,心不在焉,连续花了几天时间才写好,弄得写作前后风格都不同了,后半段略显有凑字数的嫌疑,不过,我凑字数,有意义吗?要知道,这书根本就没有签约好不,所以,看官们莫嫌,看一段是一段,痴人说梦嘛总是一段段的,如同马桶里那让你臭不可闻,却始终一直从来都在与大家同生共死的。。。。。。唉不说这些倒胃口。总之就是,慢慢来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