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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诗会(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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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莫尘刚要开口自我介绍,听到李惇如此说,便不急着开口。只见李怡雪眼珠一转,思索片刻,笑道:“京中子弟多纨绔,这位公子目光清澈一身正气,以前若是见过,定会不忘。再观公子身上所穿乃是一品郡王服,这般年纪,又是我皇室子弟,妹妹猜你一定是近日名动帝都的诚郡王,莫尘哥哥。”

说着,朝江莫尘眨了眨眼睛,又回头对李惇道:“太子哥哥,雪儿猜的可对?”

李惇笑道:“妹妹胸有成竹,何必还要多问呢!妹妹到的正是时候,斗诗刚刚开始,亶王弟便作出一首好诗,妹妹可去赏读一番。”

闻言,李怡雪感到一阵惊讶,转首道:“只闻莫尘哥哥修为了得,没想到还有如此才情,小妹可要好好瞻仰兄长大作。”

“郡主莫要听殿下的,不过是一首打油诗罢了。我腹中墨水少得可怜,能作出一首打油诗已是绞尽脑汁了。”

“莫尘哥哥,小妹称呼你一声哥哥,你却郡主郡主的叫着,好生生分,莫不成小妹以后见了哥哥都得恭敬的称一声诚郡王?”

李怡雪撒娇一笑,却让江莫尘顿感头大。看着身旁双眼喷火的萧煜,知道眼前这丫头是打定主意拿自己当挡箭牌,转移火力。既然此刻无法脱身离开,便与萧煜斗上一斗。

打定了主意,江莫尘笑道:“妹妹如此说,为兄倒显得俗了。”

众人说笑着来到案前,在此期间又有不少诗作诞生,在亭前挂了一排,最前面悬着的便是江莫尘所写的打油诗。

李怡雪一目扫过,纵是才情甚高的她,也心生一抹惊叹。初看是一首打油诗,仔细琢磨却别有一番韵味,正如那蔟野花一般。而且前三句应情应景,那马车不就是自己的车嘛!再观其字,字字透着灵韵,黑白相交,宛若阴阳两极,看久了竟然觉得全身气息通畅了许多。

“莫尘哥哥的诗好字更好!还请哥哥喝下这碗酒,为妹妹研墨如何?”说着亲自斟满一碗酒,递给江莫尘。

李惇看着眼前两人,心中惊讶不已。李怡雪的性格他很清楚,今日对江莫尘的态度已经让他惊讶了,眼下的表现更是耐人寻味。要说那首打油诗是好诗,在场之人都知道那不过是恭维的一句话,可这句话从李怡雪口中讲出,那便是真的好了。可是,这真是一首好诗吗?

不远处,渭水蜿蜒交汇,码头上船来船往。春日踏青之人多不胜数,小儿嬉闹,佳人才子,远山翠绿欲滴,近景姹紫嫣红。所谓风景如画,说的恐怕就是这样的一番景象。

李怡雪执笔远望,白衣随风,裙摆微扬,咫尺间的距离,让江莫尘能嗅到那少女身上的幽幽体香,一时间心猿意马,险些撒了墨迹。察觉到身旁男子的异样,李怡雪微微一笑,下一刻便提笔而书。行云小楷,如花间溪流,婉约荡漾。

“胜日寻芳渭水畔,无边光景一时新。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

笔落时便有人随之读出,这无疑是一首好诗!众人叫好声不断,更有人反复研读,就连那几位做评委的大儒一时间也失了态,抚须长叹:长安城第一才女果真名至实归!

“此诗一出,我等所作皆为拙作!怡郡主之才怕是无人可比了!”

“是啊!怡郡主才貌双全,其容貌艳绝群芳,才华更是惊世绝伦。我等身为男儿,也是自愧不如啊!”

说话的乃是前科状元郎,户部侍郎冯绍坤。大唐才俊之中,冯绍坤也算得上才华横溢,与萧煜,李慕白,杜彬并称为长安四杰。

今日诗会,冯绍坤与杜彬结伴而来。两人所修正气诀,一身正气刚毅如松。有两人开口评断,别人自然无话所说。

“冯侍郎此言过早。”一位中年官员出声道:“萧煜萧公子可还没出手,单单论诗而言,能胜过怡郡主的人恐怕也只有萧公子了。”

众人的目光再一次聚焦到萧煜身上,不少人倒也希望小于能够力挽狂澜,胜过李怡雪。毕竟,这么些个读书人在诗会上却输给了一位弱女子,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

萧煜颇为满意地冲着中年官员点了点头,挺了挺腰背朝诗案走去,走到江莫尘身边时故意仰首而过。诗会开始这么半天,他早已作好了一首诗,只待呈现于纸上。

提笔沾墨,下笔如风,不过须臾,一首诗便跃于纸上:春色撩人不自由,野花满地不忘忧。多情为惜郎君力,暂借风流占上头。

萧煜的诗比起李怡雪的那一首少了几分烂漫却又多了几分是洒脱和自由,两首诗可谓是不分伯仲,就连那几位大儒也难以取舍,只好求助于李惇。

“殿下,怡郡主和萧公子的诗作各有千秋,实在难分伯仲,还望殿下裁决。”

李惇看着两首诗,自然也分不出好坏来。他转身看向一侧的李怡雪,笑道:“雪儿妹妹,卖兄长一个面子,此次斗诗就算是萧煜胜出,他日为兄答应帮你办一件难事,如何?”

李怡雪自然不愿认输,特别是在对方是萧煜的情况下,她便更不愿意认输了。那一首诗在她所作的众诗词中也属上乘之作,当时看了江莫尘的打油诗,不知怎么脑中灵光一现,整首诗一气呵成。若是让她现在重新再作一首,肯定不及之前的那首。可是,太子开出的条件是如此诱人,眼下堵在自己胸口的那件烦心事不就是与萧煜的婚事吗?太子若是能够助自己一臂之力,此事没准还能有转机。

看着李怡雪踌躇不定的模样,李惇低头在她耳边说道:“妹妹放心,为兄所承诺的是任何事情。”

就是这样的一句话,完全打破了李怡雪心中的平衡。她点头道:“就依太子哥哥的。不过此诗因莫尘哥哥才得以诞生,妹妹便将此诗赠与莫尘哥哥,不作为都是之作。”

闻言,江莫尘正要开口,却被一只柔脂小手挡在唇边:“莫尘哥哥,此诗乃灵韵孕育而生,不该与那些污秽拙作为伍。小妹将它赠予你,就算了小妹给哥哥的见面礼啦!”

江莫尘愣了愣神,看着眼前拥有着明媚笑容的女子,心中决定帮她一次吧。毕竟,能够看出来他以灵气孕诗之人,恐怕也只有这位比他小了几个月的妹妹了。

人声鼎沸,众人都等待着太子殿下宣布结果。李惇清了清嗓子,举手示意。等到场面安静下来,他大声说道:“怡郡主将佳作赠给诚郡王,故而这一轮萧煜获胜!”

萧煜虽然很想赢,但是看到李怡雪和江莫尘亲密的样子,不由得心中忿恨。他冷哼一声,完全没有胜利者的喜悦。

“且慢!”

诗作正要悬于梁首之时,江莫尘一声大喝,从李惇手中夺过诗作,道:“诸位,在下认为此诗不配为首!”

对于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众人皆是一阵惊愕。没人料到诚郡王会半路杀出,甘当一根搅屎棍子。

萧煜怒极而笑,道:“诚郡王,我的诗不配为首,难道你的那首打油诗配吗!”

“我又没说我的打油诗比较配,既然你认为配,那就配喽。没想到也算有自知之明,和你的污秽淫诗比起来,我的打油诗自然好一点。”

看到江莫尘嬉笑调侃的模样,萧煜一阵气结,只觉得一股血气涌入喉间,大怒道:“李亶!你!”

“你什么你,能够将这鱼水之欢之事入诗,还如此冠冕堂皇,萧兄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江莫尘大笑道:“春色撩人不自由,野花满地不忘忧。多情为惜郎君力,暂借风流占上头。萧兄可要多多注意身体啊,如此整夜操劳,应该多吃些虎鞭鹿茸才是。”

原本一首好好的咏春诗经过江莫尘之口,竟变得怪异起来。不少人窃笑不已,更有不少女子满面潮红,窃窃私语。

“李亶!我杀了你!”

萧煜猛地跃起,夺过身边侍卫的佩刀向江莫尘砍来。面对如此毫无质量的攻击,江莫尘根本就没放在心上,脚下轻轻一划,轻巧地躲开刀锋。只见他右手随意一挥,手掌拍在萧煜的后背上。萧煜一击不中,本就失去了重心,一掌打来,整个人顿时向前倒地,摔了个狗啃泥。

江莫尘本就没打算和这个草包动手,见太子已经上前制止,便打消了上前黑他两脚的念头。

“李亶,有种再比一场!就你和我!你可敢?”

“哼!有何不敢!来文斗还是武斗,随便你挑!”

江莫尘这话虽然说得随意,却如同响亮地甩了萧煜一个大耳刮子。要说武斗,就算给萧煜一身神兵战甲,恐怕也会被江莫尘秒杀。若说文斗,萧煜的确强一点,不过就刚才之事而言,一首打油诗便让怡郡主如此推崇,谁又能知道这位诚郡王不是扮猪吃老虎呢?

众人看向萧煜的目光,仿佛在说:萧大少啊萧大少,大家可真为您的智商着急啊!

“诗会之上,自然以作诗论成败!”

“好吧,我就吃一点亏,咱们就比作诗。不过,这好像简单了些,没什么挑战性嘛!”

“你想怎样?”

“古人有七步成诗,被传为千古佳话,不如你我各走三步,来一个三步成诗,如何?”

江莫尘话音初落,众人皆是倒吸一口凉气。这三步成诗,纵是诗仙下凡,也难以做到。诚郡王这一招可真是高明,就算再作一首打油诗,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萧煜也不会作出什么样的好诗,如此看来,诚郡王的打油诗极有可能胜出。

萧煜正在气头上,也根本不会像别人那样想太多。他随口道:“正合我意!还请几位老师命题!”

“且慢!”

听到江莫尘又一次叫停,萧煜发疯一般大吼道:“你又想怎样!”

“萧兄,咱们不如添些彩头。我就,嗯,就和你赌老婆算了。”

“我和你赌!”

此言一出,众人哄然大笑。在各大赌坊间,赌妻之事时有发生。所谓古来三大恨:杀父之恨,夺妻之恨,丧子之恨。两人之间的仇恨除非不可化解,否则绝不会以结发之妻为赌注。别说这二人皆未娶妻,就算娶妻也不可能不加考虑便答应。

萧煜现在就像是一个输红眼的赌徒,完全不管不顾。即使他意识到怡郡主或许会成为他的妻子,他也毫不顾忌后果,一口答应下来。

李惇沉着脸站在一旁,事情的发展完全脱离了他的控制,就像是一匹脱缰的野马,谁上前去阻拦,不死也会重伤。

另一边,李怡雪手臂微微颤抖,看向江莫尘的目光也变了许多。这一刻,她的心是暖的,眼前这位初次见面的男人如同一抹阳光照亮了她的心,也照亮了她对未来的希望。她缓步走上前,定了定神,道:“诸位,诚郡王和萧公子以诗赌妻,恐怕有些不妥。”

看到李怡雪出面,李惇心中的不安也稍稍缓解了几分。正想着如何快点结束这场闹剧,却听到李怡雪接着说道:“他二人尚未娶妻,此为其一。再者,赌妻之事人神共愤,此为其二。二位既然要赌,不如算我一个。我李怡雪在此立誓,诚郡王和萧公子之间,谁获胜,我便嫁他为妻,执手白头!”

李怡雪的话如同旱地惊雷,顿时在人群中炸开了锅。江莫尘更是一脸惊愕,头脑一片空白。

这……这下子玩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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