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书生泡妞,就那么容易吗?
早知道,哥哥我也扮书生,身娇肉贵,子乎者也。
难道,金香玉那小妮子,竟然是一个书生控?
想不通啊!
金香玉他们两个看见余志从客栈外面回来,先是一愣,随后又旁若无人的继续亲密,你侬我侬。
余志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多余的人!
站在那里好像一个大号的灯泡,闪闪发亮!
余志愣在那里,整整呆了四五分钟。
我挽救了她的贞洁,却失去了她的心。
若是金香玉知道,是余志数次将她救出火海,她还会这样对待余志吗?
若是,余志满肚子的诗文随便在金香玉面前露出一些,把自己打扮成书生一般,金香玉会不会动心?
若是……
没有那么多的若是如果。
现实是,余志成了多余的人了。
在这场爱情争霸赛中,余志输了。
也许雷致知比不上余志的才华,也打不过余志的万箭术,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赢家,都会抱得美人归。
余志心灰意冷,默默的看了他们一眼。
他们现在很幸福,完全不管不顾周围的一切人等,毫不在乎周围人们的任何看法。
这就是爱情,盲目的爱情。
余志可以吟诵着名动天下的诗篇走过去,把那雷致知吓走。
也可以祭出武力,赶走这讨厌的书生。甚至人不知鬼不觉的杀死他!
但是,那样做,又有何意义?
余志觉得自己现在做任何的动作,都显得那样的多余,那样的无力。这种挣扎,余志不想要!
罢了罢了!
不就是一个女人吗!一个傻瓜一般的女人吗!
金子一般的余志,文武双全的余志,智慧超群的余志,她都不想要!
她只要那个长得帅看起来很有前途的雷致知公子,那个书生!
余志深吸一口气。微微笑道:“前方还有一大片森林,我绝对不会在一棵树上吊死。”
余志走了,默默走了。他没有回到客栈里自己的房间,而是出了客栈,走进了街道的阴影里。
金霸先悄悄的躲在大厅后面,默默的看着这一切,无奈的苦笑着。
一道黑影,凌空而起,那是余志。
该回家了。围着金香玉转悠的这些天,已经耽搁了太多的路程。是的,太多,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