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这些血肉混合物都是由狂暴胡迪组成的,超级浓郁的血肉气息漂浮,也随身携带着一大群狂暴胡迪的气息,而这里是狂暴胡迪的领地,不敢进。并且这里之前可是发生过无与伦比的强大的攻击扫荡过的。
并且在百里范围内的生物都感觉到这里出现的恐怖气息的爆发,之后还出现了响亮地声音以及堪比地震的震动,不论是哪一种都让它们只能眼馋的嗅着空气中弥漫的血肉气息而不敢进入。
看着地上超多超多的血肉混合物,格尔斯回头看了眼身后的包裹。很明显包裹不够装这些血肉混合物,格尔斯叹了口气。
这里的狂暴胡迪每只的体重都有着0.6到0.7吨的体重,经过精密加工后的血肉混合物一只狂暴胡迪也有着0.4到0.5吨的重量。所以现在格尔斯的背后一共背着30只狂暴胡迪的血肉混合物,大约有14吨到15吨的重量。之所以重量变化会这么的大,是因为狂暴胡迪的水分占据了一部分的重量,也就是血液,很多血液就这么流趟在地上。
不过格尔斯现在的力量是36吨到是还可以背一些狂暴胡迪,但是大概也就能背个20只的狂暴胡迪的血肉混合物,毕竟格尔斯还需要跑回部落。
格尔斯直接用心念将背后的包裹再一次的扩大了开来。变得更加的大和鼓,可以撞下更多的血肉混合物。直到自己感觉有些重的时候,格尔斯终于停下了收集地上的血肉混合物。
看着地上的血肉混合物,格尔斯感觉有些可惜了,接着跑了出去,向着自己的部落开始前进了。
突然,格尔斯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叹了一口气,大声说:“唉,又蠢了。忘记了还有一个包裹可以用啊。”
对啊,格尔斯忘记了。之前的真龙臂铠破碎了后,格尔斯认为现在根本不需要在使用武器的力量了,因为没有什么战斗。但是却遗忘了武器也是可以和光翼一样当做包裹来使用的,而且同时力量还会增加,能搬运更多的血肉混合物。格尔斯这是陷入了固有思维中去了,不过能想到这点,还是可喜可贺的。
已经跑出了5公里的格尔斯,开始掉头。很快就回了回来,召唤了陈不凡的另一道神识,神识也幻化成了一个巨大无比的包裹。
陈不凡立即展开了行动,一扔一扔,终于全部的血肉混合物都进入了那个包裹里面,几乎已经全部塞满了。
一共有91只狂暴胡迪的血肉混合物,一团血肉混合物有0.4到0.5吨的重量。那么总共的重量就有44到45吨的重量。
格尔斯拥有54吨的力量,负重45吨以后,大致也差不多剩余有9吨的力量,还是可以快速的跑回村庄的。
毕竟以前格尔斯就只有6吨的力量时,就可以跑的老快老快。9吨的力量也算不错。
就是现在突然出现了45吨的重量以后,格尔斯感觉有一些吃力。这就和一个人背自己拥有力量的4分之3重物的物体一样,是一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