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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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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开幕

2015-07-20 作者: 林夕很美

第53章 开幕

梦阳边镇,饮马镇。

边塞深秋萧瑟,天地一线间一马平川视野开阔,远处山峦重叠,如苍青的兽脊,再往后便是梵阳的国土。

饮马镇旁一座峭壁高地,几骑身披坚甲腰挎弯刀手持长枪的将军逆风而立,身下的战马鼻翼贲张,边塞刀子般冷冽的风吹得它们不安的刨着蹄子。花重金从极北草原买来的纯血统高云马远比梦阳本地战马高大威武,尤其是那张扬的马鬃,自马儿出生以来未修剪过,搭配将军们身后的火红大麾,在边塞烈风中猎猎作响,远远望去,好似一面面杀气腾腾的旌旗。

为首一骑将军肩头停立一只军隼,他从隼腿上的竹筒中抽出卷起的羊皮纸,撕展开来,隐在铁环编织成的面罩后的眼睛扫过信笺,嗤嗤笑了一声。

“最后一支风雷已经开拔,不日便能开到边镇。”他将信笺狠狠攥在手心,仿佛攥住了能让他一步登天的钥匙。

“五万风雷铁骑,五万游射轻骑,二十万轻甲步旅,三万鱼鹰踏弩手,一万精锐斥候,再加上后方无数愿为帝国以死尽忠的热血男儿,只要陛下一纸诏令,便又是百万雄师!”身穿月白铠甲脸带铁环面罩的将军沉声说道,“陛下有如此雄心壮志,吾等怎能辜负陛下期望?”

身后几名将领默不作声,唯独露出铠甲外的眼睛里,满是坚毅与焚天煮海的狂热。

五年前的梦阳,内忧外患,北边的饿狼觊觎梦阳的财富,而寄生在万俟皇族下的诸侯王们也生出贼子野心,妄图推翻皇族取而代之。先帝神罗陛下临危驾崩,帝国危在旦夕,三皇子万俟君挺身而出,镇北蛮,平内乱,削诸侯,集皇权,几乎给臃肿的梦阳来了一次大换血,用帝王的霸道,铁腕,冷血,狠狠打压世族豪阀,王公贵胄。对官员贵胄阴沉狠辣,却对百姓施以仁政,降税,分地,鼓励经商和民间贸易,对在百姓头上作威作福的贪官污吏只有一个杀字……

短短五年时间,梦阳被林夕皇帝打造成一个极具活力的帝国,不复当年神罗皇帝时的臃肿陈冗,整个帝国日新月异,帝国人民满是对皇帝的崇敬和狂热,没错,就是狂热!虽比不过极北蛮族妇孺孩童老人全民皆兵同仇敌忾,如同将一坛陈年白月醉一饮而尽的灼烈,却多了一股如刀劈斧砍的峥嵘。生活安逸的南方人,向来都是过好了自己的日子,只要不杀到自家门口,都觉得无关紧要,从未有过极北蛮族那样对荣誉,对尊严的执着,这也是极北蛮族的武士常轻蔑的说南方的人是软骨头虾的原因。

林夕皇帝平定诸侯国后,将皇权统治贯彻进帝国的每一个角落,将荣誉是要用鲜血来擦拭的信念灌输进每一个梦阳人脑中,绝对的遵从皇族,绝对的捍卫帝国,绝对的忠诚信仰——犹如狂热信徒!

将军闭眼轻叹,想起风雷骑刚刚组建时,那个身披黄金铠甲的年轻帝王冰冷无情的言语:一人懈懦杀一人,一伍懈懦杀一伍,一队懈懦杀一队,若全军懈懦,不惜全部杀掉重新招募武士!

当真是一个乱世之主啊!

尽管林夕皇帝将夜氏灭了满门,可将军竟生不出半分恨意,不是不恨,而是不敢恨!而且有一股近乎病态的兴奋——若不是陛下杀了夜明山,他怎能得到现在的地位?若陛下不是流放了夜星辰,他的儿子怎能有机会得到世袭大将军?若不是陛下将那个高傲的女人困在皇宫成了一只金丝雀儿,他这么多年的嫉妒不甘怎能平复?

他怎会恨陛下?分明要感激陛下啊!

大将军夜青山倏然抬手,铁枪平举在前,肩头军隼骤然腾空飞起,嘶声鸣叫。他双目狰狞,仰头咆哮:“为陛下尽忠,为帝国捐躯!”

身后几名将领同样将长枪抬起,横在身前,齐声咆哮:“为陛下尽忠,为帝国捐躯!”

将军手腕抖出一朵漂亮枪花,锋锐枪头在马蹄前划出一道沟壑,他低下头,眼神炽烈,盯着那道沟壑,沉声说道:“这道线在哪里,吾等马蹄便踏到哪里,所到之处皆是我梦阳国土。”

军隼振翅高飞,盘旋在边塞昏黄天际,嘶鸣摄人。

梦阳林夕五年十月底,滚滚铁流终于冲向梵阳边界,梵阳当冲的三座军镇与梦阳花了五年心血的风雷骑兵遇上,犹如遇上一场噩梦。

尽管梵阳军力在重出庙堂的御殿炎将军打造下隐隐有了当年的风骨,可在梦阳风雷的刀芒下依旧不够看。风雷骑兵出其不意的奔袭的确令梵阳武士措手不及,但更多的是输在了气势上。正如当年御殿月华候陆妙柏所说,梵阳比之梦阳少了一种叫做血性的东西,就连边军校尉平日操练甲士,也是‘弓弩远引,滚石沸水当头,不可与敌硬撼,如若不敌,退避为先,再做计较。’

连近身搏命的觉悟都没有,怎可能低的过这些强悍可比蛮族铁骑的风雷骑兵?

风雷只派遣一千骑兵,领头将领宋豪,以前是申国人,当年在申国公麾下便是火烈骑副统领,火烈骑号称梦阳战力第一骑,便是出自此人的调教。擅长极烈之枪,所用长枪刚猛难弯,臂力惊人,全力攒刺,能轻易洞穿蛮族轰烈骑的重甲,甚至他的名号便是‘破甲枪’。

五年前蛮族入侵,申国公申孤岚一意孤行,与蛮族结盟,林夕皇帝借秋月公之手铲除叛逆,后平灭申国。可宋豪并不厌恨陛下,申孤岚是他主公不假,可错在主公,并非陛下,而陛下赏识他才华,非但未有降罪,反而予以重任,真真正正的用人不疑,坐上了风雷骑校尉的位置。与当年申国公给的火烈骑副统领比起来,陛下才是给了他鱼跃龙门的机会,如今更是将旷世之战的首战之功让给他,怎能不狂热?怎能不兴奋?

他一骑当先,率领大军推进,从极北草原花重金买来的高云马最适合奔袭战,一千风雷骑一路风驰电掣,推进极快,好似闪电直劈在军镇城头。混在风雷骑兵中的又有大将军夜青山调教出的奇士,临近城墙,便滚身下马,与风雷骑的硬铠不同,他们身披轻质软甲,嘴里叼着匕首,腰间缠着绳索,指头上带着寸许长的尖锐铁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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