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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七章 大开行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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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约定,马铁应该会来迎他,再说了堂堂山庄,竟然连个守卫也没有,这不奇怪吗?

四下打量了几眼,只见云雾山朦胧一片,饶是开了天眼,也难以穷极,林锋当机立断,往深山之中掠去。

云雾山庄行辕,庄主马云琛一大早就领着庄中精锐弟子骑着山中的驯服狼豹群聚于此。

云雾山庄在大明朝时期,曾是朱氏皇家的行辕狩猎禁地,马氏原本是皇家御用的行辕守护家族,后来随着王朝的没落,云雾山庄渐渐不为人知,但马氏却始终以皇家行辕经营庄园。

庄中所产猎物、珍奇,绝不落入民间,仅仅只在三宗五门以及一些私交之间互通互馈,而马氏族人也世代居于云雾山的镜湖山庄,不与外人来往。

而金胖子却是与马氏颇有渊源,火工门在大明时期,曾有弟子入皇家为御厨,是以火工门历代传人都与马氏有来往。

呜呜!

伴随着几声低沉、雄浑的号角之声,马氏族长马云琛一甩大红袍披风,恭敬的单膝跪倒在祭台上,领着族人恭敬的祭拜了天地、先祖。

祭拜完先祖,跟往常一样,分管食材的各族子弟纷纷献上云雾山中这一年收获的珍奇。

琳琅满目的雪莲、人参等等各类俗世根本见不到的奇珍,整齐的供奉在案桌上,好不让人惊叹。

马云琛满意的抚须轻笑,向每一位族人致意,云雾山这些年人丁越来越兴旺,同时随着族人的兴旺,山庄的经营也是越来越繁荣。

“云琛瑾拜天地,望苍天、先祖护佑我马氏一族兴旺发达!”

“开行辕,猎地龙!”马云琛一扬披风,仰天大喝,颇有英雄之气。

“开行辕,猎地龙,鸣!”马铁气沉丹田,立时传达马云琛的号令。

顿时山巅之上旌旗云涌,马云琛一马当先往镜湖而去,镜湖四周弥漫着纯白色的雾气,于马氏家族来说,是上天赐予的福地。

只因为镜湖每隔五十年会养成一只地龙,地龙虽然不能跟传说中真正的龙相比,但却也是世间难得的灵兽,乃是昔日朱家王朝特贡的珍奇之首。

其肉,甘美无比,浅尝则难忘终生,其血有滋补元气之功效,能融元炼丹,其筋骨坚硬如铁,可冶炼,地龙周身都是宝。

马云琛幼年曾有幸目睹家族长老猎杀地龙,现在轮到他执掌镜湖山庄,能亲手猎杀地龙,绝对是人生最辉煌的时刻。

林锋此刻风驰电掣般的按照地图往镜湖山庄赶去,与马氏族人完全不同的是,山顶传来的号角声,让他倍感心悸。

突然,他停了下来,这已经是他发现的第七具尸体了,从死者身上劲装上的标志来看,又是镜湖山庄的守卫者。

他蹲下身,查看了守卫的伤口,跟前面几具尸体一样,被人一刀毙命,创口平滑,血撒于地,显得急促。

这说明凶手的刀法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快若闪电,锋利无比,绝不是善茬。

而且从周围零散的脚步来看,来的人不少,反观镜湖山庄传来的号角声雄浑、整齐,明显不像是遭受袭击,这说明山庄的人还一无所知。

“糟糕,镜湖山庄今日猎杀地龙,而马庄主也正是应承了金胖子地龙肉作为食材,如此一来,我更加不能袖手旁观了。”林锋眉头紧锁,循着一处脚步,快步跟了过去。

走了两步,林锋又头疼了起来,云雾山灵气充足,以至于云雾笼罩,天眼无法洞穿,虽然他的手上有地图,但只是简图,对于实地只是个大概性的指引。

更何况,一路上走来,他遇到了不少陷阱,他虽然修为不错,但还没自负到,能够全身而进,毕竟云雾山庄世代守护在这,又是精通狩猎的好手轻轻。

有了!

林锋转念一想心中顿时有了主意,既然东阴人想对镜湖山庄下手,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老子就陪东阴狗玩玩。

“天地无极,元气不灭,追元术,急急如律令。”林锋手掐法诀,快速的念咒。

从守卫的尸体来看,应该是刚遭毒手不久,东阴人应该还没走远,只要有元气的波动,他就能找到这些可恶的家伙。

果然,随着咒语的发动,空气中弥漫着一丝丝残存的黑色元气踪迹,循着黑气,林锋一头扎进了林子里。

云雾山海拔极高,或许是因为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这里非但不冷,反而因为元气的旺盛,四季如春,密林丛丛,林中不时传来怪兽的让人毛骨悚然的吼叫声。

越往里走,林子中的光线越暗,过膝的野草、花丛、荆棘磕磕绊绊,让他很不好受。

“砰!”林锋脚下一个趄趔,只觉得像是绊倒了什么东西,紧接着劲风铺面而来,一排排密密麻麻散发着乌光的弩箭从林中暗处穿透而来。

几乎是出于本能,他一个铁板桥,凭借着巨大的元气冲力,让身体没入土里,锋利的弩箭贴着面门齐齐飞过,巨大的劲风刮的面门直是一阵火辣辣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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