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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一章 羡鱼要写英文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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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林渊要拿出的歌曲是《Take Me To Your Heart》。

这是《吻别》的英文版歌名。

英文改编版,由地球丹麦男子组合迈克学摇滚演唱,走抒情摇滚的风格。

正是此曲使该乐队成为最受天朝歌迷欢迎的海外乐队。

也是因为这首歌,他们在零四年的天朝缔造了二十五万唱片销量以及数百万次网络下载的神话!

在那个年代,这个数据相当恐怖!

念及此,林渊开始写英文版的歌词。

英文版和普通话版的旋律是一样的,不用修改。

编曲倒是可以进行一些技术性调整。

至于演唱……

林渊本来是想让孙耀火演唱英文版《吻别》的。

但仔细一想,林渊感觉陈志宇也可以试试。

陈志宇的声音条件其实挺不错的,但他的风格有些局限,或许可以趁机让陈志宇多尝试不同的曲风。

上次测试,陈志宇也证明了他的英文还不错。

鱼王朝的歌手中,陈志宇和孙耀火对英文掌控的最快也最好。

“那就让陈志宇试试吧。”

林渊写完歌词,直接让顾冬联系陈志宇。

林渊今年打算冲击十二连冠的歌曲,尽量和鱼王朝的歌手们合作。

以鱼王朝歌手们覆盖的音乐风格来看——

绝大多数歌曲,林渊都是可以保证内部消化的。

是的。

内部消化。

林渊现在已经认可了鱼王朝的概念。

他觉得自己和鱼王朝,算是伙伴关系。

伙伴之间,就是要相互合作,相互帮助。

另一边。

陈志宇正在家中给心爱的金龙鱼投喂食物。

旁边的经纪人感慨道:“孙耀火又得了一首好歌,还借《吻别》之威击败了韩洲的双奖歌王,羡鱼老师对孙耀火还真是偏爱啊。”

陈志宇动作一顿,酸溜溜道:“这歌我也能唱。”

经纪人笑了:“鱼王朝的内部竞争,孙耀火明显独占鳌头。”

陈志宇撇嘴。

就在这时,经纪人的手机响了。

他接通之后,不知道对面讲了什么,脸色突然变得兴奋起来。

“怎么了?”

陈志宇随口问。

经纪人激动道:“羡鱼老师找你录歌!”

陈志宇闻言,忽然精神一振:

“去公司!”

二十分钟后。

陈志宇出现在公司。

林渊把《吻别》的英文版歌词拿出来,交给陈志宇:“能看懂吗?”

陈志宇看着歌词念了起来。

很流畅。

所有单词,陈志宇都认识。

“唱一下试试。”

“我没有谱子……”

“这是英文版的《吻别》。”

陈志宇眼神一亮,套着《吻别》的旋律,尝试性的演唱。

听了一阵。

林渊感到意外。

陈志宇唱的还挺好。

不是会读英文就能唱好英文歌,英文歌的发声方式和普通话不同,很多断句如果没有专门学习过,就会显得很生硬。

而陈志宇显然没有这方面问题。

这说明陈志宇可能有学习过一些英文歌的演唱方法。

“就你了。”

林渊开心起来。

如果陈志宇唱不好,林渊是打算让孙耀火来的,孙耀火也唱不好的话,他就要去韩洲找歌手了。

好在陈志宇没有让林渊失望。

林渊并不知道,为了练好英文,甚至唱好英文歌曲,陈志宇背地里下了多少功夫。

林渊只要知道陈志宇可以驾驭这首歌就行。

绝大多数歌曲,他选择合作歌手,也往往是基于这个标准。

只要鱼王朝有内部歌手符合这个标准,林渊就不会再另寻歌手合作了。

反正,分成是一样的。

……

接下来几天。

网络上还在为韩洲音乐输给羡鱼是否和英语歌太小众有关而争论着。

有人认为:

“歌词对歌曲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如果秦齐楚燕的网友听不懂英文,那歌曲的魅力至少降低三分之一。”

也有人反驳:

“歌词确实重要,但旋律才是重点,要不然你以为那些纯音乐是怎么成为经典的,英语歌好歹有歌词,翻译一下大家也看得懂,人家纯音乐甚至都没有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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