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醒了?感觉怎么样?”刘天宇兴奋地问我。
我睁开眼,打量着自己的身体,尸变让我的身体变得十分古怪,我的手指变得极其修长,因为不停地尸变,我的身上开始出现了一些粽子才有的特征。
不知道为什么,在丧失了触觉之后,我感觉自己的其他四感变得极其敏锐,周围所有人的心跳声传进我的耳朵里,都如打鼓一样响,他们身上出来的汗臭味是那么令人作呕。
还有,我的视觉似乎也变得不一样,现在不管我睁着眼睛还是闭着眼睛,周围的图像都跟热感应镜头下拍摄的一样,每个人在我看来都如一盏灯笼一样明亮。
抬头看向刘天宇,面对将我变成这副鬼样子的他,我毫不犹豫一只手猛地插向他的心脏。
刘天宇似乎早就料到我会这么做,他见我出手,猛地举起一件什么东西。
我的手抓在上面,顿时如同人手摸在烙铁上一样,烫的嗞嗞作响。
那绝对不是触觉,而是直接伤害灵魂的痛。
我定睛一看,刘天宇拿着的,居然是我的丘印。
“不错,九阴身中九重瞳,一重瞳圈一重天。你应该谢谢我,如果不是我,你这辈子都别想开启真正的九重瞳,现在恭喜你,你的眼睛里面已经出现了第一层魂圈。”刘天宇似乎丝毫不怕我,他一把抓住我下巴,盯着我的眼睛仔细瞧了瞧,欣喜地说道。
记得在进入广袤无垠的藏地无人区之前,我在藏庙里请教过喇嘛,关于九重瞳的事情。
记得当时喇嘛说过,我的眼睛非常特别,是阴极而生的阳眼,眼睛中天生聚着尸狗、伏矢、雀阴、吞贼、非毒、除秽、臭肺、以及地魂和天魂九道魂圈。
前面七圈分别象征着人体七魄,后面两圈则代表着三魂中的两魂。
我所开启的第一层魂圈,正是人体中主警觉的尸狗。所以,我现在的眼睛才可以将周围的景物看的如此清晰。
辛叔见我醒了,兴奋地急忙挥动手中的鬼玺冲我喊道:“去!快去给我干掉门谄王那头老粽子。我倒要看看,到底是传说中的不死不灭的门谄王厉害,还是典籍里记载的九阴尸帝更强。”
九阴尸帝整个人类历史上只出过一位,那就是赢勾,也就是历史上第一位僵尸。
相传,赢勾本是守护黄泉冥海的天神,由于帝女女魃尸体坠入冥海之中,而与女魃尸体上残存的僵尸血因融合成为僵尸先祖,是吸食型僵尸的真祖。
据《阅微草堂笔记》中整理,赢勾的体质就是世间唯一的九阴之身,自赢勾之后,世上尸变的粽子无数,但是再强的粽子也只能被称为尸王,无法称帝,其原因就是因为缺少先天九阴之身。
我千算万算,唯独没有算到,原来辛叔和刘天宇从一开始就打定主意,利用我的九阴身将我尸变,然后用鬼玺控制住去解决那不死不灭的门谄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