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中心和华国电视台签了合同之后,林子轩终于放下心来,这意味着他可以拿着这份合同出去四处筹钱了。
他跑的第一个地方是银行,想从银行里贷款。
说实话,找投资商拉赞助是一个长期的活,不是说你跑过去和人家一说,人家立刻就被你提出的优厚条件所吸引,哭着求着的要投钱进来。
那只是一厢情愿的幻想,不现实。
华国电视台五分钟的贴片广告的确很有诱惑力,可投资商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比如这段时间企业需不需要投放广告,你们的电视剧有没有影响力,这个价格是不是太高了,能不能降低点。
那些企业家不是傻瓜,相反都是非常精明的人物,否则也不会领导一家企业了。
即便他们有了投资的打算,也需要进行一番调查,短期内不会给出答复,而且,还会尽可能的压低价格。
林子轩只有五分钟的时间,六条广告,还想从中赚钱呢,当然不愿意贱卖。
这样一来,双方互相讨价还价就不可避免,谈上一两个月或者更长的时间都有可能。
林子轩急需启动资金,不可能这么白等着,要先把项目做起来,找演员建剧组,派人到美国做前期的筹备工作。
这时候,银行是最好的选择。
他拿着合同向银行贷出第一笔资金,解决燃眉之急,和赞助商的谈判就可以慢慢来。
在谈判的过程中,往往谁的心态好,不着急,谁就能占据优势,等到从赞助商那儿拿到资金,再来还银行的贷款。
而且,这段时间银行产生的利息要转嫁到赞助商身上,这正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林子轩找的是华国银行,提出要贷款120万美元。
这当然是狮子大开口,留下谈判的空间,其实只要有50万美元的启动资金,就能够把项目做起来,后面可以从赞助商那里想办法。
这么大额的贷款惊动了华国银行的高层,尤其是牵涉到外汇。
这个时候华国外汇属于管制状态,普通人不允许到银行兑换外汇,只有前往国外办事的时候才能到银行兑换小额的外汇。
因此,在京城有人就开始炒外汇,价格要比银行兑换的高,就这样还供不应求。
华国银行是第一次办理这种业务,贷款给人拍摄电视剧,他们审查了林子轩提供的材料。
包括林子轩京城电视艺术中心制片主任的工作证明,单位开具的介绍信,曾经是《渴望》等一批热播电视剧的编剧或者制片的相关报道。
这说明林子轩不是骗子,而是真的要贷款。
还有华国广播影视总局开出的文件,把《京城人在纽约》这部电视剧作为1992年总局重点推介的项目,华国电视台签署的购买电视剧的合同,证明了艺术中心拥有电视台黄金档五分钟贴片广告的出售权。
无论是对华国的银行业,还是华国的影视行业,这都是第一次,没有先例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