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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后,夜一凡被允许留宿蔷薇堡,带着小童画去探险了。沈千树在二楼的主卧客厅里研究设计图,最近BG接了一个大单子,设计影后关晓曼和歌王周元礼的结婚饰,李乐和林森等人画了六副设计图,关晓曼都不满意,打了回票,沈千树最是喜欢挑战高难度的设计,最近也试着找灵感设计。
此刻,却没什么心思设计。
夜陵坐在落地窗前的长沙上,伸长了腿,一身暖色的长毛衣简单地套着,正在看书。这是一个工作狂和学霸,不工作的时间,几乎都在看书。
看的种类也五花八门。
“先生……”沈千树眨巴着眼睛,“书好看吗?”
“好看。”
沈千树清了清喉咙,“书好看,还是我好看?”
“书好看。”
沈千树,“……”
注孤生!
他又补刀,“你丑。”
卧槽!!!
沈千树小脸红扑扑的,蹭了过去,学着小童画的不雅坐姿,盘腿坐在沙上,“我哪里丑?”
夜陵眼皮微微撩了撩,时光待沈千树是很优厚的,虽不能昧着良心说逆生长,却真真生了一张少女脸孔,大眼睛,樱桃小嘴,高挺的鼻梁,深邃的双眼皮,眼角细长,笑起来像是有光,十分灵动。可他喜欢当年初见时,那张稚气又圆润的脸,长得很……喜庆。
像是一团白白甜甜的团子。
夜陵沉默,低头看书,似觉得话题无聊,沈千树抿唇,“先生,我去整容?”
他倏地抬起头,声音沉了沉,周围的气温直线下降,听得人心惊胆战,一片寒颤,“你想找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