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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前提下,你还硬要讲军法,哪怕钢刀再快,你能把部下全杀光吗?
真要这样杀人,恐怕军心尽失,被杀的就是自己了!
张守仁能管,是因为他的军饷足,部下说是卫所,但也可以说是家丁,亲军。一切开销全是他自己,亲丁们的军饷也是按月足额,福利待遇也是第一等的。
这样一来,谁也不敢有违他的命令,因为被开革的话,后果太过严重了。
时间久了,服从就渐渐深入到每个人骨子里头,就算没有军饷,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张守仁都自信这些亲丁会毫无保留的服从自己的命令!
……
……
在登州城中,在磅礴而下的大雨中,也是出现了一副奇景。
在城西,有一支六百余人的队伍在雨中毫无困难和滞碍的前行着。尽管每个人都被淋成了落汤鸡,但每个人都是抿着嘴,一声不吭,只是继续默默前行,没有半句抱怨的话语。
枪尖闪着寒光,队伍仍然整齐,纵队鱼贯而行,犹如一支移动着的红色和银色夹杂的巨蟒。
而在城东,却是有三千余人,扛着百多面大旗,被一通雨水浇的乱七八糟,将官们躲在人家屋子里,大马金刀的坐着,嘴里还在骂骂咧咧。[
小兵们就各找各的门路,有人躲在屋檐下,有人强行拍开民居,叫百姓接待,也有人漫不在乎,在雨地里三五成群的说笑着。
总之,这是一支没有什么精气神的军队,而且叫人畏惧,厌恶,讨嫌,军人就如一群群的野狗,猥琐卑劣,虽然在食人的肉,喝人的血,被害者一样还是瞧不起他们,因为他们卑微低贱,就算是抢,也是抢的毫无章法,毫无骨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