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辞讶然地看着满满一桌子精致的菜肴。
虽然向伯的手艺挺好,可是,这些从碟子选用到一个菜的本色、还有极耗工夫的雕花,一看就不是向伯所为。
“猜猜看,这些是谁做的?”
宋启露出了神秘兮兮的表情,一副里面大有文章的样子。
只可惜,楚辞却不是那种会被他诳到的好奇宝宝。
他淡淡地道:“谁做的又有什么差别?只要有东西吃就好了。”
说完,拿着筷子,夹了一筷子的凉拌金针菇,只觉得清淡爽口之极,又拿了一块金色炸馍,这个也极酥,味道极好。
与向伯的味道相对浓郁相比,这些菜的口味普通较清淡一些,但是,却并不是淡而无味,而是让人回味悠长,带着股子清甜。
这样的口味,不像是京城这边的,倒是更像是南边的做法。
菜肴的精致程度,和摆放,每一样只有一小碟也是,都跟京城里时兴的做法不同。这也是因为于氏原是江南望族,后来为了避战乱,才迁到离京城比较近的马里郡有关。居住地虽然变了,但是,口味却是没有变。因此,于氏从小跟着母亲学了一手极地道的江南菜,后来又把这手艺传给了谢宛云。不过,谢宛云又根据个人的口味,做了一下改良,素菜她喜欢色鲜,味淡,回味悠长,尽量保留食物原来的味道,基本不用重口味的调料;荤菜她也更喜欢做清淡一些的清蒸鱼,白灼虾之类的。至于重口味的红烧什么的,倒并不是她的擅长。因此,她的菜是属于那种夏天受欢迎,冬天只有口味清淡的人才会喜欢的。
现在正是夏季,又是楚辞的生日,谢宛云想了许久,也不知道送什么好。
送礼也讲究看人,并不是越贵重越好,最好的礼物是送别人的心头之好;其次至少是送别人算得上是喜欢的;再次,最少是让别人不太讨厌的;最次的就是本来送礼却反而换来别人的反感,那就得不偿失了。
谢宛云虽然不像谢老爷子那般久于世事,但两世为人,历经坎坷,到底不是从前那个身处富贵乡,不解世事的千金小姐了。
在那样的情况下救了她这个什么时候都没有女子,还倒贴药为她进行治疗。这样的人,若是送些贵重的俗物,对他无用不说,反而让他瞧轻了她;送珍贵的药材倒是他用得着的,但是,谢宛云现在一无所有,住在于闲的府里,吃他的用他的已经让谢宛云心中极为不安了,自然也不可能再向他张口要这些;若是有一日,她能送得起,她自然会亲自送,拿别人的东西送,即使送了,也不是属于她的心意。
所以,最后谢宛云选择用了府里厨房的一些普通食材,做了满满一篮子的菜,虽然不值什么时候钱,但是,是她的一番心意。
谢宛云相信,楚辞能够感受得的。
只是,楚辞却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菜扫入腹中的,他也确实饿了,风卷残云一般,很快,几个小碟全给他清空了,其中,向伯、小米也出力不少,胖婶也是主力军一个。宋启见势头不妙,也没有心情再卖关子了,赶紧也投入到了斗中。
一时饭毕,所有的人都满足地拍着肚子瘫在椅子上,却见一张纸条晃晃悠悠地被风吹起,眼见,就要飘入天空之中了。
宋启一见,大惊,原来,他一直抓在手里的纸条在刚才的战斗中掉到了地下。
眼见情况紧急,他连忙大叫:“快抓住它,别让它飞走了。”
它?
它是什么?
他这话没头没脑的,没人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东西,或者是什么人?不过,那纸条倒好像听懂了他的话似的,还真飘飘荡荡地向下落了下来,正好落在了于闲的手背之上。
他低下头,就看到了一行秀丽中带着凌厉气势的小字。
“谨以微薄之物贺公子生辰之喜,青陀山莫氏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