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爷好!”
霍青松穿着一身白色运动衫,脖子处绑着一件毛衣衬衫,衬衫轻轻披在肩上,两个袖口则在胸前打成一个结。
他这套打扮很有年轻活力,再加上留着个卷飞机头,风格气质都表现得很明显。
这时霍青松在陈细九的介绍下走出厨房,恭恭敬敬向“大佬”鞠躬问好,手上还拿着一个铲子、一个刷子。
他表情动作谨小慎微,显然是初次拜见大佬,心里有些害怕。
“好好好!一起留下来吃饭呀!”庄世楷连连答道,啃完苹果后,又低头从柜子上摸出一盒雪茄,点燃雪茄,非常给“陈细九”面子地说道。
他表现的非常亲切,不像是个港岛大佬,就像隔壁家的邻居长辈。
没办法,和细九哥认识十几年,该给点面子还是要给的。
何况,陈细九摆明是专程带霍青松来“认人”,也就是介绍关系,等等说不定还要有什么事帮忙,不过帮不帮就等等再看咯。
而他坐在沙上抬起头,望向这位年轻稚嫩的面孔,马上心头便有数:“亲侄子!这绝对是亲侄子啊!”
霍青松宛如是年轻时的“细九”,不仅长相气质像,就连喜欢运动、爱刷鲍鱼都写着脸上。
一个模子倒出来的吧!
正是因为两者间实在太像了,庄世楷才能猜到陈细九对霍青松的看重,先给霍青松一个机会。
“多谢庄爷。”
霍青松面露喜色,连忙弯腰道谢。
庄爷开口留他!
他算是有资格上桌,结识庄爷,进入庄爷视线。
否则等等庄爷和细九坐一起吃饭喝酒,他就得站旁边端茶倒水当“佣人”!
管你TM哪里来的!长什么样!
说到底,还得庄爷给面子!
“庄爷!那我进去看火啦!”陈细九适时的接住话匣,心满意足的讲道。
庄世楷点点头:“嗯!煮鲍鱼还是你拿手啊!”
“嘿嘿嘿……”
陈细九递给身旁的侄子一个眼神,两人便乖乖回到后厨,继续专心烹饪鲍鱼。
“唉!”
“这个细九!”
庄世楷坐在沙上,轻轻呼出一股白雾,摇摇头,表情略有些感慨。
阿美坐在旁边轻轻伸出两根手指,替老公温柔地按摩太阳穴,动作既轻盈又细致,给人很放松的感觉。
庄世楷手上夹着雪茄,靠在沙椅背,缓缓闭上眼睛……
他陷入享受状态,开始享受下班后回家的温暖,享受当大佬舒服。
有老婆帮他按摩,有前任探长帮他煮鲍鱼,仔细想想,还是不错的。
呵呵,以前陈细九经常去给洛哥家煮鲍鱼,现在转而来到庄爷煮,只能说有个手艺活真好,时代会变,煮鲍鱼的人不会变。
最关键是鲍鱼要煮得好吃!否则也没人吃他煮的鲍鱼!
不过,啧啧,细九哥的厨艺真不错,庄sr都吃了都赞不绝口。
当然,细九哥不是临时烧香,用煮鲍鱼的方式求人,他是每个一两个月,有空都会来庄爷弄一顿。
有时候他是自己来,有时候是庄sr叫他来,两人都是地位平等的兄弟,没那么多规矩。
细九不像以前讨好洛哥,给洛哥当狗一样,战战兢兢,规规矩矩的做事。
至于今天……陈细九确实有事找他,所以比较讲规矩,拿“鲍鱼”打了张感情牌。
庄世楷对于临时烧香最不感冒,他还是更看重感情一点……
正好和细九有点兄弟感情,该帮还是尽量帮吧!
阿美则帮老公按着头,全程没多说一句话,让老公休息好,更不会插嘴男人的事。
半小时后。
餐桌上。
“庄爷!”
“您最爱一品鲜鲍!”
陈细九端着一个砂锅,走出厨房,朗声叫道。
看得出,他是真爱做菜。
只见他把砂锅放在餐桌中心,打开热腾腾的砂锅,露出里面六个拳头大小,淋着酱汁,刀花漂亮的一品大鲍鱼。
这一粒粒大鲍鱼可谓是色、香、味、俱全。
庄世楷拿筷子夹起一粒,放进碗里,笑着说道:“坐坐坐!别一直忙了!”
“细九!青松!自己坐!”
庄爷用嘴咬下一口鲍鱼,满嘴鲜汁流香,露出满足的表情,用筷子指指旁边的座位。
这时餐桌上已经摆满一些家常菜色,其中以海鲜、青菜为主、卤味、小菜搭配,足够一家人平常进餐。
这些菜色全都由陈细九、霍青松俩叔侄搞定,厨房里顶多有些佣人帮忙,无法掩盖两人的手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