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最新章节请到:文学楼)
西门庆与潘金莲就属于那意志薄弱的人。
可是他们利令智昏,被火热的激情弄成了个脑残,将武大郎的弟弟武松忘了。
武松出差了早晚有回来的那一天。
武大郎死后不久,武松出差回来了。
回到阳谷县了武松万万没想到,自己才出差不到三个月的时间,活蹦乱跳的哥哥怎么就一命归天!去了阴间了呢,兄弟两个竟然天人永隔。
虽然潘金莲,口口声声说武大郎是得了心绞痛病死的,可是她却忘了,武松好歹也是位刑警大队长,虽然任职时间不长,但破这个根本不叫案子的案子能力还是有的。
何况这事情已经弄得满城风雨了,
武松来了个明查暗访。
不出两天的时间,就将事情弄得一清二楚。
找到了证人,火葬工何九叔和小商贩郓哥。
从何九叔那搜集到了证物,两块酥黑的骨头,一锭十两银子,还有一张纸,写着火化日期、现场送丧人名字。
而且,郓哥在收了武松的十几两银子后把他所知道潘金莲和西门庆搞“破鞋”这事唾沫星子横飞四射陈述了一遍。其实这小郓哥也真是多此一举,人家西门庆搞的是潘金莲,也没搞你娘,与你有一根吊毛的关系吗!
这样,除了具体的作案细节,案情基本清楚。
这时,武松先想到的,证据确凿,那就去县衙门击鼓鸣冤,
可是武松想错的,他也忘记了最重要的一条,衙门大门朝南开,有冤没钱别进来。
武松把何九叔、郓哥等证人带到县衙门。
跪拜在地对知县说:“大人!小人亲兄武大被西门庆与嫂子潘金莲通奸,下毒药谋杀而死。这两位便是证人。请知县大人替武松伸冤,严惩凶手。”
可是,知县平时就接受过西门庆的贿赂,那能替你一个小小的都头作主。
再说了西门庆得知武松要告状,又马上拿出了大把银子塞给了他。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知县大人对武松打着官腔道:“武松,你也算是县府的一员,知道拿贼拿赃,捉奸拿双的道理。你说西门庆与潘金莲通奸,可是你把那两人摁在床上的了吗?捉奸要有双,可不能道听途说,捕风捉影。还有!你说是潘金莲与西门庆两人合伙害死了你的哥哥,那也是证据不足,就凭着两块不知道是人还是狗的骨头就断定人家下的毒,那也太武断的吧,这事本官不予断判。”
武松听了心是暗骂道:“狗官,你这不是明目张胆包庇那个淫贼西门庆!不说也明白,一定是你这狗官拿了西门庆的银子。”
按着理来武松也不是一般平民百姓。他的身份还是很特殊的。
其一,他是县步兵都头,在这阳谷县大大小小也是个人物,可是人物算个屁,最顶用的是钱财之物。
其二,他刚刚帮知县跑了一趟京城,也算得是知县大人的亲信之人,可是亲信之人算根吊毛,世上最亲的就是那金银。
武松虽然勇猛到赤手空拳打死老虎,但他确实打不过那不会喘气的金银。
要是一般的人话,对此只能是嘴里咬着根棍子,忍气吞声。
武松岂咽下这可气,死的人可是与他相依为命的哥哥,可是从小将他抚养长大的亲哥哥呀。
武松不能忍下这口气。
因为他不是一般的炮,那是打虎英雄。
说白了,他此时试图通过官府解决问题,是他对官府的尊重,是他在给官府面子,是他在给官府机会,是他给官府做好官府,行使权力的机会。
既然协商不能解决的,那就用法。
既然又被法度一推六二五的,那最后的办法只有用刀。
用刀来说话吧!狗急会跳墙,兔子急眼会咬人。
人要是逼急的,那就可要出人命的。
可见,官府不作为,会造成极大的问题:
无能力自己解决问题的,成了无依无靠的顺民。
有能力自己解决问题的,成了无法无天的暴民。
顺民是国家的累赘。暴民是国家的祸害。
暴民与顺民之间,就是一字之差。
可是就这一字之差,就可能性毁了人的一生。
面对知县的置之不理,武松愤然的道:“既然相公不准所告,那我就不告了。”
知县听了暗暗得意:“打虎英雄再牛,你也不敢跟本县对着干的,因为本县代表的是一级政府。我是强大的,是战无不胜的,只要摆出架子,你小子马上就偃旗息鼓。只要我把眼一瞪,天下就平安无事。平安无事喽,散堂!”
但知县没有想到,当他用权力剥夺了武松的话语权,武松就别无选择的选择了拿起刀来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