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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都市新灵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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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小脸蛋红扑扑的,却是刘胜之一个不注意,这小东西已经把倒出来的酒都给偷喝了,就变得这德行。

“没想到还是小酒鬼……”刘胜之无奈叹气,过去只好抓住了这小东西。好说歹说的,才让她老实下来。

刘胜之正在叹气,就觉着肚皮一震。确实那小羕这个小东西吃饱之后,似乎困意上涌,把小胳膊撑在了刘胜之的肚子上,开始泛起了迷糊。

他微微一笑,把这小东西给送入到了天地太师印之中。尽管到现在也都不知道这东西是什么来历,但是这小东西的本事好像还真不小啊!

吃饱喝足,事情做完。差不多却也该走了,刘胜之和刘亚打声招呼,就准备走人。

见到刘胜之站起欲走,这位里长元叟就显得诚惶诚恐起来。

看着刘胜之就好像看着一个披着人皮的牲口,话说要是一般人,哪里能够吃的了这么多东西?

刘胜之和小羕两个整整吃掉了一锅米饭,半头小猪,外加鸡鸭等物无数。这几乎已经够十个人吃了。

不过,好在这洞天之中,风调雨顺。粮食产量虽然不高,但是年年却有盈余,自然是不怕刘胜之这种大肚汉的。

只是,刘胜之刚才所显示的手段,实在是太让人觉着诡异的了。对于刘胜之这个新的洞天之主,元叟还是觉着敬而远之的好!

耽误了不少时间,这个时候已经是下午时分。刘胜之吩咐巫马安怡把刘亚送回。并嘱咐其帮忙刘氏宗族整个搬迁过来。

那巫马安怡面对刘胜之这个拥有天地太师印的主人,自然是老实听话的很。

这让刘胜之微微一笑,他决定入蜀。其中很重要的一条的原因。就在于自家有着天地太师印!

既然吃饱喝足,又顺走了东西。刘胜之自然不打算在这里停留。出了洞天,动乾坤挪移神符,就再次回到现代时空来。

随着人流行走在大街上,不会有着任何人现熙熙攘攘的大街上,怎么会无缘无故的多出一个人来?

只是路边行人看到刘胜之,却露出了好奇的神色来。

“这货莫不是拍电影的吧,好帅……也不知道是哪个明星?会不会是刚出道的新人?”

“好像是啊,我都不认识。应该是个新人。他剧组在哪里。我们去看看,说不定我们还能给他组织后援会,成为他第一批的粉丝……”

几个少女叽叽喳喳,看着穿着道袍,袒胸露腹,披头散的刘胜之彷佛格格不入的行走着熙攘人流之中。

却见那刘胜之早已经非是当初那般*丝模样,几经伐毛洗髓,个子不仅都高出了一截,浑身上下汗毛甚至毛孔都浑然不见。

让那皮肤显得光滑细腻到了极点,宛如美玉雕就一般。偏偏在刘胜之身上。却看不到半点所谓的花美男的柔弱味道。

整个人充满难言的魅力,带着和现代都市之中格格不入的气质。甚至因为刚刚从房陵大山之中走出,还残留着山中的野性一般。走在人群之中。宛如鹤立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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