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流风,你讨厌我吧。
就当是你不要我,你先觉得我不值得爱好了。这样,你是不是会觉得好受些?
她在拥挤的人群中缓缓前行,寒风吹得脸上麻木,连什么时候流下了泪都不晓得。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太强大,也太现实,请原谅我没有足够的勇气去与它抗衡。我选了妥协。
流风,我是喜欢你的。
我喜欢在走出单位的时候,看到你靠在路灯下等我;
我喜欢在我说冷的时候,你敞开大衣,将我裹进你的胸膛里;
我喜欢在有太阳的时候,捧着一本杂志,看你在旁边专注地画画;
我喜欢在你睡着的时候,偷偷看你,你的鼻子好挺,眼睫毛那么长。
可是流风,光喜欢有什么用?
我需要一套房子,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我一个外地来的女孩子,要生存下去。
我二十八岁了,我要在三十岁前把自己嫁掉。找一个公务员或者其它什么有稳固收入的男朋友,他肯定没你好看,也不懂什么魏晋风骨。
可是流风,他有房子。
我们会一起装修那个房子,然后筹备一个普通的婚礼,婚后生孩子,再接着,过平淡匆忙的一生。
“那就是我的愿望了,流风。”林嘉咬着唇,喃喃自语。
泪已经大滴大滴往下落,她捂着嘴无声抽泣,心痛到无法自已。那一刻,她站在十字街口,茫然地不知自己该往哪里走。她同他分了手,从此又是单身。
流风,我再也不能和你在一起了是不是?因为一个房子,我再也不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了,是不是?
她将手指伸进嘴里,用牙齿咬出印子,狠狠在笑!却又有滚烫的泪不住落下来。
流风,流风,原来我这么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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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流风喝了第三杯,头有些晕。
客人还没有来。娜姐给了他一瓶不知什么酒,让他先喝一点,说练练他的酒量。
房间里很热,一进来,娜姐就脱了只剩一件蕾丝内衣,滚壮的身体被紧紧包裹着,勒出一截截的肉,隐约还能看到胸-罩的形状。
顾流风觉得她很丑,好在房间里灯光昏暗,他可以选择不看。
他也脱了外套,把林嘉买给他的大衣小心挂起来,里面是一件卫衣,娜姐让他把这个也脱了,只穿一件白色的打底短袖。
“身材真好!还以为很瘦,原来都是练过的。”娜姐紧盯着他的胸肌和腹肌,啧啧流着口水。
顾流风没听到她的话,这T恤也是林嘉买的。他不喜欢那些花里胡哨的图案,而林嘉买的全是黑白灰的素色,他特别满意。
“喝完这瓶能有多少钱?”他问。他第一次喝酒,觉得这东西不太好喝,辣喉咙不算,进了肚子,胃里更烧得难受。
他不晓得为什么会有喝酒这种职业。
娜姐搔弄姿地笑了笑,开导他说:“你悠着点。客人还没来呢。我们这儿不是论喝多少给钱,而是要让客人满意。”
“让客人满意?”
娜姐色眯眯地瞅了他一眼,手朝他两腿间摸去,“傻弟弟,别跟我说是第一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