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喧闹和京城西郊别墅的安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二楼卧室内,陪着叶珈蓝看完了整部无聊的偶像剧,刚刚进入睡眠的二人,就被一阵突兀的手机铃声吵醒。
陆时欢猛地睁开了一双如墨的双眸,安抚了哼咛了一声的叶珈蓝,然后才拿起手机看了上面的来电显示。
“喂,什么事?”
“先,先生您好,这里是绯色酒吧,您的朋友好像喝多了,能来接他走么?”
小姐姐的声音听起来,似乎带着一丝哭腔。
女孩叫林若曦是京城医学系大三的学生,每个周末都会来学长开的酒吧帮忙做服务生,结果今晚眼看着要下班的她,居然被一个酒鬼给拦腰抱了个满怀。
最离谱的是,那人居然还蹭了蹭她的胸喊她妈妈!
陆时欢拧眉,这个不省心的东西,他还以为说马上要回国是开玩笑的,结果没有想到是真的。
最重要的是,居然一回国就去酒吧,也不怕被粉丝现。
“先生,先生?”
“好,十分钟请帮我好好照顾他,十分钟后有人会去接他,谢谢!”
“哦,好的,没没关系。”
电话挂断,陆时欢继而拨通了沈钰的电话。
铃声响了很久,毕竟大半夜的,作为一个作息时间正常的斯文男子,这个时候早就会周公去了。
半响儿,电话里传来了沈钰有些迷茫的声音:“喂,哪位?”
“是我!”
波澜不惊的两个字,瞬间唤醒了沈钰神游太虚的灵魂。
“oss,您,您找我有事?”
“嗯,去绯色酒吧把陆非墨接回家,他喝醉了。”
“是,这就去!”
说着,一掀被子一双白的反光的大长腿,动作飞快的下了床。
十分钟后,绯色酒吧靠近吧台的沙上,沈钰现了自己要找的人。
丝毫不给自己喘息的时间,沈钰大步走了过去。
“陆先生,oss让我来接你回家。”
只是此时喝的烂醉的陆非墨哪里还听得到沈钰在说些什么,只是感觉这人生的挺好看的,一鬓一眉都很精致。
一旁的林若曦无奈的翻了个白眼,这人看着挺聪明的,结果是个傻子:“哎,先生,他都喝成这个样子了,你觉得他能听懂你说话?”
一通话下来,沈钰的脸色在七彩绚烂的彩灯下红成了夕阳下天边的晚霞。
“我,我……”
沈钰想解释来着,可是他有恐女症,一看到女的就紧张,根本说不了话。
“好了,我还有事要忙,这个酒鬼就交给你了,哦对了,他喝的酒……”后面的半句话还未说完。
半趴在沙上的陆非墨,呕的一声吐了一地。
“呕……岳斌给我水,我想喝水……”
两人险些被眼前的情况惊到了,同样有洁癖的一男一女,动作一致的朝后退了一步。
林若曦掩鼻嫌弃道:“都是你啦,要是你早点把他弄走,他就不会吐在这里了。”
沈钰好看的眉拧着,怎么办?
他也很嫌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