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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燕狗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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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

“砰!”

“砰!”

郑凡一次次地被掀翻在了地上。

这让李富胜有些诧异,不由地问道:

“郑守备,你那家将的武艺………”

意思就是,樊力的功夫,李富胜是见识过的,在不动用气血的前提下,连李富胜这种沙场老将都不是樊力的对手。

只是,能教出樊力的人,自己却………

郑凡爬起来,回答道:

“他天赋好罢了。”

李富胜闻言,脑子里回忆起自己和樊力交手时对方往往能提前洞悉自己的动作,不由地点点头:

“那应该是练武奇才吧。”

“大人,有一事,末将不明。”

“说来。”

李富胜像是个老农一样蹲坐下来,解开水囊,喝了一口水。

“末将一直卡在八品武夫之境上有一阵子了。”

“多久了?”

“两个月?哦不,好像是一个多月。”

李富胜摇摇头,道:

“不算久。”

而且,已经算是很快了。

“你是从何时习武的?”

“回大人的话,末将是在从军后习武的。”

“这么快就八品了?”

“是。”

李富胜起身,走到郑凡面前,手指抓住了郑凡的手腕,当即,一股气血涌入郑凡体内,郑凡体内的气血也马上受到刺激做出了反应。

“居然不是吃丹药上去的,呵呵。”

李富胜原本听到郑凡这么快就能入品且能入八品,还以为郑凡是靠丹药吃上去的。

就类似于福王那种,强行催到了六品。

“真的,已经很快了。”

李富胜有些相信,樊力是郑凡教出来的。

虽说李富胜自己不是个什么天才,但他相信,这个世界上,确实是有天才的,比如……青霜。

外人很少知道,那个七大总兵中唯一一个可以在书面上不冠以“李”姓的青霜,其实才是七大总兵中,个人武功最高的一个。

所以,青霜很多时候,都会陪伴在侯爷身边。

因为,同样没多少人知道,侯爷虽然是个武夫,但品级,并不高,有时候穿上那一身甲胄,还会有些吃力。

据说,侯爷小时候曾显露出超绝的练武天赋,只不过后来出过一次变故,受了一次极为严重的伤,导致气血衰退。

“九品是能感应到气血流动,可以操控气血,八品则是气血外放,七品,则是将气血可以在身外进行施展。

我不是个习武天才,在我看来,气血之道,还是在于养。”

“痒?”

“是,要养。”

“要多痒?”

“道家和炼气士,走的是相似的一类路子,养天地之气融入己身,以期和天地达成共鸣,借用天地之力;

我等武人,则以自身为熔炉,这具身躯,其实就是道家的天地,而气血,则是这片天地之中的气象。

我个人经验的话,武人养气,尤其是军人养气,最适合的,还是养杀气!

因为有敌人,因为有战场,因为有厮杀,于厮杀中方可得感悟,于战阵中方可得突破。”

郑凡点点头,原来是这个养气。

他也明白了,

李富胜说的修炼方法,简而言之,就是:

干架!

拼了命地去干架!

前面再加一个前缀,

不要停!

“郑守备。”

“末将在。”

“你是个天才,我是个蠢笨人。”

“大人,这………”

“但聪明人,就喜欢走捷径,总以为天地万法,都有捷径可寻,却往往会忽略掉脚踏实地。

身为军人,自得有军人的那种豁出去的气势,这一点,在郑守备身上,我没看见。”

郑凡闻言,身体一凛。

这几乎是在说自己有点“贪生怕死”了。

“我曾听青霜提点过别人时说过,武者,当有一种一往无前之气,儒家养的是浩然正气,道家养的是天地之气,术士养的是方外之气。

看似是气,其实是一种看风景的不同心情。”

“这是……青霜大人说的?”

“是,我只是复述他的话罢了,也不晓得这些对你来说有没有用,但既然都是天才,总能有一些互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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