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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进击的巨人与二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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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宝......乃是属于孤王的......”

在蓝发青年间桐慎二的身前侧,象征魔法的金色光芒突然汇聚,最后凝聚成一个金发赤眼,身穿金甲的俊美青年。着双臂,下巴微微上抬,身上的孤傲华贵之气几乎令人不敢正视。与间桐慎二那种外强中干,因为无知所以无畏的幼稚狂傲不同,浑身金光闪闪的俊美青年身上的是真正属于英雄......属于王者......是属于英雄之王才能够拥有的真正的霸主气息。

以出场的方式来看,这位没有受到召唤便自行出现的王者,应该也是从属于间桐慎二的英灵从者,但是间桐慎二在“金闪闪”出现之后,非但没有摆出“主人”的架势,竟像是突然间看到公司董事长出现的小职员一样,除了惊慌意外之外,竟是还有一点巴结奉承讨好之意,他受宠若惊般的恭敬道:“最伟大的英雄王陛下,我并没有消耗宝贵的令咒召唤于您,您怎么自己就出来了,难道您是想帮我了解这头机器怪物,还有我身边这群愚昧无知的杂种吗......还有,那根破棍zi......不,是那根宝棍不是东方仙侠系统的宝物吗?怎么也是属于您的?”

金发青年冷哼了一声,毫不客气地说道:“趴在地上的蝼蚁,谁允许你拥有那种可笑无聊的妄想的?你没有请求我帮助的资格。哪怕你消耗那仅有的两道无聊可笑的令咒也是一样,蝼蚁就要像蝼蚁一样,只要趴在地上等候我的命令,尽心服侍我就好了,至于那根棍子嘛......”

面对金闪闪的英雄王那充满侮辱性的词汇,间桐慎二似乎早已习惯。虽然不知他的内心深处真正的想法,但是他面容上的谦卑笑容却是丝毫没有改变,一直低头聆听着“金闪闪”的话语。

“在大地还是一体的时候,所有的宝物都是归属我这位最古之王所有,所以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宝物都是我的东西。不管是圣杯也好还是别的什么也好,没有我的允许就想把他们拿走的家伙,我是绝对不会放过的!”

......

蛮横的,甚至是可笑无聊狂妄自大的话语,但是由这位金闪闪的英雄王口中说出。竟好像是真的一样。

事实上,在现代魔法位面,著名的fate世界,这位毫无争议的最强英灵,真正身份正是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的叙事诗“吉尔伽美什史诗”里所讲述的伟大之王。吉尔伽美什。

吉尔伽美什(sh),意为“英雄们的始祖”,追溯历史可到距今约5000年,统治着着古代美索不达米(amia)地区苏美尔(sumer)王朝的都市国家乌鲁克(uruk)的王。拥有着三分之二是神,三分之一是人类的高级神格,缔造无数传说无人能敌的超级暴君。

......

“英灵”的力量来自于传说,即是其身前的丰功伟绩在死后留为传说。已成为信仰对象的英雄所变成的存在。因为有“世间的一切宝物都被其收入囊中”的传说存在,所以化身英灵的金闪闪真的拥有数之不尽的宝物原形,可以通过连接黄金之都宝库的钥匙剑召唤到他的身边,大到宫殿飞机潜水艇一般的载具住宅型宝具。小到宝刀宝剑,甚至是美酒佳肴无所不包,需要什么就拿出什么。可以称得上是魔法世界第一大土豪,类似“哆啦a梦”般的万能许愿机。只是没想到他在看到“如意金箍棒”之后。竟是也会升起了回收“自己宝物”的想法。

“那您为什么还不动手,将这些敢于觊觎您财宝的蠢货蝼蚁一网打尽?”有了不可一世的英雄王撑腰。根本不在意其他几名空间游戏者就在身边的间桐慎二,毫无顾忌的建议道。

“哼,这几个不把我放在眼里,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可恶小偷,倒是不着急将他们送入炼狱,在此之前,还是先让他们好好挣扎一番,用他们的鲜血与生命,来为本王提供一点点消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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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知道自己的东西怎么突然间就成了别人所有物的倒霉战士斯蒂文,跟随在他身边并肩而战的两个人倒是非常令他意外,因为其中一个正是刚才揭穿他如意金箍棒秘密的里林,而另外一个,竟然是方才还在和他抬杠作对的双刀少女,自称士兵职业的爱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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