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孟聚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夫子街回到陵署的。他晕晕愕愕,如梦游的人一般拖着脚步走回来,在书房里坐到了大半夜。
第二天一早上衙,孟聚立即就唤来了搜捕处的督察宁南:“宁督察,麻烦你把内情处凶案的案卷材料都拿过来,我想看看。”
宁南也不意外,这么大的案子,镇督亲自插手过问是正常的。他很诚恳地说:“卑职惭愧,至今还找不到头绪。久闻镇督大人当年断案如神,是靖安署有名的办案高手。叶镇督在的时候,您一手破获破灭绝王大案。有您亲自审查,想来一定会有进展的。”
孟聚客气道:“哪里,连宁督察你们这样行家都看不出毛病,料来我也不会有什么收获,随便看看罢了。”
“呵呵,卑职怎么能和镇督大人比呢?”
宁南说了一通恭维的话,这才过去把原始卷宗材料拿过来。孟聚道声多谢,接过案卷便看了起来。
虽然案件调查到今天才两天,但搜捕科对这案子花了不少心思,刑讯笔录、验尸报告、现场勘验记录记了几十页,案卷材料堆得厚厚一卷。孟聚看了整整一个上午,看得头晕脑胀,待看完了案卷,已是中午了。
累得腰酸背疼,孟聚依然一无所获。
窗外是蔚蓝的天空,院子里的草木枝条长出了嫩嫩的新芽,鸟儿在欢乐地鸣秋着,北国的春天虽然来得缓慢,却是充满了活力和朝气,令习惯了寒冬和白雪的孟聚心情一振。
看着窗外的春景,孟聚嘘口气。他知道自己的强项,也清楚自己的薄弱。虽然宁南都恭维他是破案如神的天才,但孟聚心里有数,自己能破灭绝王的案子,纯粹因为运气罢了。在刑案方面,自己并没有过人的直觉,没有那种能透过迷雾抓住本质的天赋——而这种东西,是一个优秀的刑案官必不可少的特质。
孟聚在窗前想了一阵,然后,他唤来了勤务王九:“你过去刑案处那边走一趟,看看余书剑督察可在。若在,请他到我这边来一下,我等他。”
来人面无表情地伫立在王九身后,呆滞的眼里毫无表情。
他长着乱蓬蓬的胡子,斑白的头又长又凌乱,油腻又纠结,显然很久没洗了。他的脸色蜡黄憔悴,歓骨凸出,眼窝深陷。他的右眼下有一道鲜红的刀疤,一直蔓延到鼻梁处。他穿着陵卫的制服。黑色的布料脏的泛起一层油光,扣子都掉光了,那汉子拿条草绳把敞开的衣裳胡乱地绑了起来,脚上踏踏地穿着一双烂掉了鞋帮的皮靴,左脚半只脚丫露了出来。
从这人踏进孟聚房间的时候起,孟聚就闻到了一股怪味:劣酒,口臭,汗酸——反正是很多古怪的味道混杂在一起,让人难以形容。
孟聚抽*动着鼻子,他有点恼火:“王九,我是让你去找余督察的,你弄了个谁回来?”
王九神情慌张:“镇督大人,这就是余督察啊——刑案处的人都这么说的,难道他们骗了我?”
孟聚大吃一惊:“他就是余书剑?怎么可能?”
孟聚来东平陵署上任日久,署里各处的督察和各地分署的总管大多都上门拜会过他了,唯有刑案处督察余书剑没来过。孟聚并非心胸狭窄的人,但想起这事,他也难免有点不舒服:虽然说以前大家曾经合作过也竞争过,但现在毕竟是我胜出了,胜者为王,败者也该服输才是。你当部下的不主动来见我,难道要等着我这上司主动上门拜见你不成?
天下没这个道理。所以,上任以来,孟聚一直不曾踏足过刑案处。
不料余书剑也真沉得住气,快一个月了,他竟一直不来求见,孟聚也差点忘了他。直到案子出了蹊跷,孟聚才想起来:在自己部下,还藏着一位真正的刑案行家呢——当年,余书剑在处置申屠绝一案时的干练手腕给孟聚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这时候,他也顾不得斗气的小心思了,派人请了他过来,也算是自己变相地对他认输了——一想到堂堂的镇督向部下的督察先低头,孟聚还是有点小小不爽的。
但现在,看着面前形容枯槁的人,这个苍老又肮脏的乞丐,孟聚斗气的心思立刻被抛到了九霄云外,他失声道:“余督察……真的是你吗?”
听到叫声,那老乞丐一震。他像是梦里被叫醒的人一般,慢慢地抬头望过来,那呆滞的目光令孟聚寒栗。
他慢慢开口,声音枯涩又含糊,像是很久没有加油的老机器:“卑职……卑职参见镇督大人。”
“天哪,真的是你!”
听出了余书剑的声音,孟聚惊得从座位上跳了起来。看着面前苍老,邋遢而肮脏的男子,孟聚怎么样也不能把他跟半年前那位斯文,儒雅又干练的年轻军官联系起来。
“余督察,生什么事了?你怎么变成这副样子了?”
余书剑的胡子抽*动下,他沉默地站着,安静得象一棵树,那空洞的眼神令孟聚心悸。
过了一阵,看对方不想回答,孟聚开门见山:“余督察,我这里有个事,想请你帮忙。”
“镇督大人召唤卑职过来,有何吩咐?”
“省署最近出了桩案子,比较棘手……”
“是内情处的灭口案吧?”
孟聚点头,心想余书剑虽然变成这副样子,思维和谈吐倒还是敏捷的。他把案卷推了过去:“余督察,这是案子的卷宗,请你帮忙过目一下,给我提点意见。”
余书剑低着头,沉默不语,好一阵,孟聚都以为他要拒绝了,他却是伸手接过了卷宗,在桌面上摊开来。
孟聚松了口气。他出去唤来王九,让他找点吃的进来。王九应命而去,找了两盘糕点进来,放在余书剑面前的案上,但自始至终,余书剑都没碰桌上的食物。
约莫看了一个多时辰,他看完了最后一份材料,闭目沉思着。
孟聚也不出声,坐在对面安静地等着他说话。
余书剑深深地低着头,窗外的阳光照着他脏兮兮的衣裳上,他的目光很深沉:“孟镇督,这是一次南唐鹰侯的报复灭口行动,陵署内部有奸细,这是内外勾结的作案。”
孟聚心头微震,他问:“何以见得呢?”
“对方目标明确,一击即中然后迅撤退,他们肯定清楚案犯的关押地点和警卫的交接班情报——若没有内部人泄漏情报,那是做不到的。”
孟聚“嗯”了一声,催促道:“你继续说。”
“第三,对方用的轻便弩和军刀,这是军队的制式装备,这说明,凶手是军队里的人。”
孟聚平静的反驳:“也有可能是军队里流出来的装备吧?现在这种事可不少见了。”
余书剑摇头:“不可能,装备可能是军队里流出来的,但人不可能假。
孟镇督,我们陵卫是官府,是衙门,对江湖匪帮有天然的震慑力,我以前抓过江洋大盗,都是外面响当当的好汉,但一进了官衙,他们的脸就白了,有些当场就腿软了——官衙是有煞气和威压的,老百姓天生就怕,江湖匪帮也一样。
能熟练运用轻便弩,敢在官署里动手,干净利索,从头到尾一点线索都没留下,镇定,沉稳和冷静——孟镇督,这种行动,乌合之众是做不到的。这种素质,只有军队里面的精英才具备。
而且,对方是以军官和陵卫身份骗入门的,门卫一点怀疑都没有,这也是证据——镇督,我们官府中人走路时,抬头挺胸,气宇轩昂,我们看人时眼睛会直盯着对方的脸;而那些草民走路则畏畏缩缩,眼神躲闪,他们胸中底气不足,只敢看对方的胸口,不敢与对方眼神对视。
这种气势与姿态,是日积月累下来的习惯,不是一天两天能装出来的,那些瘪三,即使穿了官袍也没这种威势,门卫是能分辨出来的。那几个自称边军的杀手,应该是真的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