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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二章 为人间所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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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静境是传说中道门最深不可测的一种境界,但从来没有人见过,在上次永夜之后的修行史上,也没有出现过。

对于这个世界里真正的强者们来说,曾经有一个问题令他们最为好奇——那就是夫子究竟有多高。

烂柯寺的歧山大师曾经猜测夫子应该是清静境,由此可以想见,清静境在人们的眼中是何等样的高妙。

夫子在荒原上证明自已的境界,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但即便是他,也没有在自已漫长的人生中,见过晋入清静境的人。

大师兄更没有见过,他对清静境的了解完全来自书院后山藏书里的零星记载,此时他喊出清静境三字,完全是猜测。

他感觉到自已的猜测与事实的真相应该相差不会太远——除了传说中的清静境,没有任何办法解释观主此时的变化。

宁缺写出了那个字,集长安城里千万人的渴望,借了千万把刀,眼看着便要把观主斩杀于刀下,观主居然进了清静境!

大师兄不敢相信这个世间真的有人能够进入这种传说中的境界。

但这幕却如此真切地生在他的眼前。

观主果然不愧是道门千年至强者,昊天之下的那个寡人!

……

……

和别的五境之上相比,清静境是更高层次的一种境界,这种境界才能真正被称为绝世,因为这种境界可以做到与世相绝。

晋入清静境,世间一切力量对于修行者来说,便成为了绝对的外物。

清丽的阳光洒落在山崖间,青松在石上映下身影,若有清风拂过,或者撼起几缕松涛,或能拂去山石上的尘土,却如何能吹走影子?

此时的观主血肉为莲瓣,白骨为藕节,清稚生在清水间,已然不在天地内,宁缺的铁刀是人间之刀,尚在天地之内,如何能落得到他的身上?

那把铁刀能连破三道五境之上,却如何来破清静?

……

……

铁刀砍散了寂灭,砍灭了无量,砍破了天魔境,宁缺此时的战意与精神,正处于最巅峰的时刻,身体里数量恐怖的天地元气,仿佛要喷出来一般。

因为知道,所以思考,所以烦恼,大师兄现在便是如此。他却是什么都不知道,他不知道观主为什么会飘起来,为什么会看着干净了很多,所以他没有思考,他只知道自已要把对方砍死。

他的铁刀终于完全砍落。

铁刀挟着的的十余里火焰,终于在湛蓝青天上写完了那个字。

朱雀大道上的所有事物,都被他的刀风卷起,袭向观主的身体。

有衙门库房里的银锭和金条,有书画铺里的花鸟,有女子梳妆用的脂粉还有十几根簪,还有小道观里的陈年香炉。

有铁锅与破锣,有茶壶里的隔夜茶,有夜壶里的童子尿,有被啃了一半的包子,还有带着葱味的肉馅,也有下水道里被掀起的屎与尿。

无论美好还是丑陋,甜美或是恶臭,令人欢愉或是憎厌,都是人间。

宁缺的刀把人间的所有气息都砍了出来,包括污秽。

所有的事物混杂在一起,便不再有各自不同的属性,再也闻不到是香是臭,银锭和夜壶能有什么区别?干屎橛和金条又有什么不同?

朱雀大道上狂风大作,变得昏暗无比,整座长安城都变得昏暗无比,然后变得逐渐黑沉。仿佛黑夜将要来临。

……

……

仿佛被黑夜笼罩的长街上,不停响起沉闷的撞击声。

观主像一朵洁净无尘的莲花,鲜红的花瓣,洁白的枝茎,于风中飘摇。

无数来自人间的物事,击打在他的身体上。

带着葱味的肉馅,落在他的脸上,然后落下,在他的胡须上留下些许冻凝的肉汁,还留下了一小粒葱段。

一根金条重重地打在他的胸膛上,打的那处垂落如花瓣的血肉微微一颤,然后留下一道字迹,那是金条上的大唐国库标识。

一把夜壶擦着他的右肩飞过,洒下黄色的令人恶心的尿液。一盒脂粉在他的面前散开,扑洒的他满脸雪白。

观主的身上到处都是血,此时则到处都是污秽,腰带上挂着两根烂菜叶,断指的伤口处是几团粪星。

他变的很脏,非常脏。

就算没有晋入清静境,他这辈子也没有这般脏过。

他这一生居于人间之上,游于南海这间,双脚不沾尘埃,然而此时却被迫被红尘洗礼,承受着人间所有气息的薰染。

来自人间的污垢只在身外,亦在心外。

观主依然在清静境之中,没有受到任何伤害。

他只要能保持道心清静,便能身心皆净。

然而身心不二,若身体真的被红尘薰染久了,他的心可能始终保持清静?

相隔无数年的漫长岁月,甚至可能经过了数次永夜,传说中的清静境,才终于再一次出现在人间,这是何等样令人震撼的画面。

然而更加令人震撼的是,清静境刚刚重现人间,便遇到了在天地间能够遇到的最强大的对手——这个对手就是人间本身。

莲花在黑风中摇摇欲坠,似乎随时可能凋落,也有可能逝去。

观主继续与宁缺抗衡。

道门绝世境界与人间的战斗,没有谁知道结局。

即便是昊天,也不知道。

……

……

姜睿是三元里最著名的泼皮,最擅长坑蒙拐骗,胆子却是极小,连最不成器的市井混子都不如,于是连少年们都瞧不起他。

他居无定所,到处流窜,自然也没有收到朝廷的通知,清晨时分,他被满城钟声惊醒,然后听到了风中传来的很多杂声。

姜睿不知道那是观主在和书院战斗,他甚至不知道现在长安城是什么情况,只是当他现,街巷坊市里居然空无一人,平日里在街上巡逻甚严的长安府衙役也不知去了何处,仅存的那些疑虑顿时被狂喜所冲淡。

他去荷花池偷了几匹来自南晋的绣布,当现一处衙门库房垮塌后,准备拣几锭银子,却又因为胆怯而最终讷讷罢手。

虽然是个泼皮,但他也像别的唐人一样,觉得尊严感是个很重要的东西,所以当他回到那间小杂院后,想着先前的胆怯,觉得好生羞愧。

为了不再羞愧,他决定做一件想做很久的事情,他从怀里摸出一把尖刀,偷偷溜进里正家的院子,准备捅死了小时候咬过他的那只大黄狗。

那件事情已经过去了十几年,当初的大黄狗早已成了垂垂老矣的老黄狗,根本没有什么反抗的力量,在他把尖刀刚捅进去时便咽了气。

姜睿甚至怀疑老黄狗究竟是被自已捅死的,还是老死的。

总之,他完成了自已这一生最想做的事情,他提着老黄狗回了小杂院,开始剥皮剁块,然后点燃炉子准备做锅狗肉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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