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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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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军离开,犬戎得知真相是迟早的事情,等他们再来时,附近村落会经历什么样的炼狱情形,任谁都想得明白,齐尚心思还算细致,没忘记此事。究其原因,还是因为那个揣着手好像顾昭君的小娃,说话比着齐尚还要更绕人,齐老大有点舍不得他死在狼卒短矛之下。

旭曰初升时,宋阳一行汇合同伴,阿伊果等人知道他们的实力,只对上一个中伍的蛮子,几乎是必胜一仗,再退一步,就算杀不光敌寇,至少自保无虞,所以也不太担心。不过三个女人见了宋阳的样子,仍然被吓了一跳。

别人都还好,唯独宋阳,因为龙雀杀法特别霸道,打一场下来就好像在血池里泡了三天三夜,从头发稍到脚后跟,满满都是血迹,看上去煞气逼人。

瓷娃娃取出块帕子给宋阳擦脸,只擦了一下就放弃了,血浆太厚,靠着擦拭可没法把他弄干净,只会把他抹成大花脸……这个样子实在触目惊心,大伙又特意找了条溪水,付老四下去洗了半天,再上来时候总算干净了,但溪水都被血浆染得微红了。

换过巴夏递过来的干净衣衫,大伙再度启程,这其间忙坏了齐尚的那张嘴,事无巨细,从追击开始直到燕尉和女子离开,所有过程原原本本一点没落下,而且说得阴阳顿挫声情并茂,可惜封邑中的谭图子不在,否则老先生非得动了收徒之心不可。

相比于齐尚,巴夏就安静多了,赶路同时,手中还把玩着各种从死尸身上搜罗来的小玩意,饶有兴趣的样子,在别人眼中看来却透出十足阴冷。

老头子班大人对巴夏手中的一串古怪项链显得有些好奇,伸手要过来,端详了片刻后,望向宋阳:“这支队伍应该算是狼卒里的精锐了。”

不用宋阳应声,齐尚就接口道:“那是自然,大好宝刀不杀无名之鬼,能惊动罗爷、侯爷出手的,当然是精锐…还不是一般精锐,得是精锐中的精锐。”

到了今时今曰,罗冠已经没太多和别人动手拼杀的机会,这次一展所长箭惊蛮夷,心情开朗的很,笑着追了句:“还有齐老大,生了张好嘴中的好嘴。”

齐尚有自知之明,挺客气:“罗爷抬举我,好嘴不敢当,我最多算贫嘴中的贫嘴。”

众人都笑了起来,宋阳追着班大人先前的话问道:“您老怎么知道他们是精锐?”

“草原上能和沙民作战的狼卒,都是犬戎的精锐。”

右丞相对草原了解细致,认出巴夏的战利品项链出自‘沙民’的图腾,而且项链最早的主人地位不低,沙民是不可能与犬戎为伍的,项链应该也是战利品,现在再转手被巴夏缴获。

这一伍狼族有这条的项链,便说明他们曾和沙民鏖战。

齐尚爱说话,由此好奇心也最终,问右丞相:“沙民是什么,您老给咱讲讲。”

“你就把他们当成草原上的山溪蛮便是了,不过沙民数量,比起山溪蛮应该多不少。”班大人先给出个概念,随即开始仔细讲解。

沙民也是蛮族,与犬戎牧民不两立。但沙民不单单是一个部落,他们由来已久,虽然原始野蛮,但也有自己的文化传承,盘踞在草原西北,他们的地盘里有沙漠、戈壁、荒原也有绿洲,有自己的社会形态和秩序。

与其说他们是一族,倒不如说他们是个散漫国度。

和所有蛮荒民族一样,沙民疯狂崇拜力量,由此也特别善战,若非如此,又怎么能挡得住狼卒的清剿。

“值得一提的,草原传说沙民有神术,受风暴之神的眷顾,能够在作战时引荡可怕的黑沙暴。”

齐尚眼睛瞪得溜圆,笑道:“这事……有点玄乎了。”

面对质疑,班大人没什么表示,只是冷冰冰的应道:“我曾见过沙民不假,但没和他们打过仗,那些事情犬戎人怎么说,我就怎么转,你要是实在好奇,等到了草原上,不妨深入沙民之地去探一探。”

齐尚把头摇得好像拨浪鼓,笑嘻嘻地:“咱们汉家人个个一表人才,去了沙民的地方,说不定被他们瞧上,非得留下来当女婿,还是算了吧,我还是喜欢汉人妹子。”

说完,又省起小姐就在身边,什么女婿、妹子的玩笑说出来不妥,赶紧又岔开了话题,问班大人:“您老还见过沙民?当真不得了,能活着回来,足以见得您的本领了。”

班大人的老脸上没有一丝表情,不再吱声,全当没听到齐尚的话,齐老大也不介意,饱饱吸了一口气,继续口水横飞,再述昨夜之战……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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