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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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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大人愕然瞪大双眼,口中喃喃嘀咕了句‘不可能’,继而转头望向沙王。

沙王则眯起了双眼,神情里带了几分惊讶,再开口时虽然语气有些古怪、声调有些别扭,但说的明明白白就是汉话,对宋阳道:“想不到,你的眼光还算明白。”

宋阳对两个同伴从头开始讲起自己的经历,才说道那晚见面后他潜出营地、遇到几头狼的时候,余光里就瞥见沙王的神情微微一变,若听不懂汉话,沙王又怎么有这样的反应,不过宋阳也不太确定,对班大人笑着说‘他懂汉话’,也是一次试探。

正如宋阳猜测,沙王精通汉话。

早在白音迁徙前,班大人就带着‘儿媳’去沙王金帐里去翻译犬戎军报,干活中一老一小时时会用汉话交谈,他们说的话沙王都能听懂却始终不露声色,连久经世故的班大人和心思灵秀的瓷娃娃都被他瞒了过去,足见沙王的心机不俗。

这样的人物,当然不会因为宋阳的一句试探就露出马脚。不过沙王有自己的想法,既然宋阳出言试探,就说明他已经生疑,再说话时自然小心提防,自己没机会再听到有用的东西,与其如此,干脆把事情挑明,省得双方都难受。

班大人老大的不高兴,到了他这个年纪,基本是一生气就发脾气,全不用在乎什么了,用汉话冷笑道:“原来王上才是博学之人,连汉话都通晓,更毋论犬戎文字,可笑老头子却还懵然不知,煞有介事地给你翻译军报,当真贻笑大方!”说完,稍稍停顿片刻,老头子越想越生气,又把这番话分别译做沙民语和犬戎语,从头到尾给沙王再说两遍,讥讽之意不言而喻。

沙王神情里倒没有生气的意思,如实应道:“犬戎文字我真的看不懂,再说听得懂汉话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事,天天听你俩骂我也不能还嘴。”说着,他笑了起来,伸手拍了怕班大人的肩膀以示安抚,随即又望回宋阳:“接着说,狼的事情。”

宋阳有些茫然:“狼的事?没狼什么事,主要是怪蜥蜴作祟。”

沙王摇头,神情认真:“你提到,在野外遇到了一小群狼……有关细节我要你说明白。”刚才他就是听宋阳提到了狼,一时间心头震骇没能保住无知神情,足见他对野外狼群的重视。

宋阳摇了摇头:“没有细节,仅只七头狼,和一只藏在土中的怪蜥对峙,我杀蜥蜴的时候它们逃走了。”

沙王却不肯罢休,又仔细问过宋阳当时的藏身之处,跟着传令族中一众重要人物来帐中相见,呜哩哇啦一番蛮话商量,半晌后有了结果,转眼外号角声大作,沙民一口气派出数十支小队,骑上快马疾驰而去,跟着大批族中青壮整理干粮水囊和锋利武器,集结成军原地待命……生活在恶劣环境中的民族,战士比例极高,沙民中,十五到五十岁的男子,平时是主要劳力,战时则个个都能披挂上阵,所以白音全族不过七八万人,但备战时能立刻凑出近三万战士,实力不可小觑。若非如此,沙民早就被犬戎灭掉了。

宋阳和瓷娃娃不明白沙王这是要做什么,群族戒备,准备打谁?两人不约而同望向右丞相,后者摇头道:“别看我,我也不知道!”

倒是沙王给宋阳等人解释了几句。

班大人是草原通,但他了解的部分仅限于军事、民风,对此间的‘生存规则’却一窍不通……不久前沙民遇到了大群黄羊,这是桩喜事,不过在大大的幸运背后,有时也会隐藏着危险。

秋季黄羊迁徙,在它们身后往往会有狼群跟随,狼子的速度远远比不得黄羊,但胜在耐力持久,不惜跋涉千里牢牢跟随。

不是羊群身后必有狼群,但前阵沙民遭遇的那支黄羊大军规模罕见,惊动狼群的可能大增,当时班大人留意到沙王留下一队精兵不参与劳作,还道他们是为了捉拿宋阳,其实沙王留下这队人最主要的目的就是防备狼群。

随后几天里,针对羊群来临的方向,白音探马不知探索了多少次,始终没能发觉狼群的踪迹。这样一大群黄羊背后居然没有狼,情形很有些反常,不过沙王也没多想什么,只道是没事了。

但刚才听宋阳提到了一小群野狼,沙王心中又大吃了一惊。

宋阳落在了沙民手中,心中早就想开了,有什么想问的也不会遮遮掩掩,笑问道:“几万人的队伍,还会怕狼群么?”

瓷娃娃也开口发问,问题和宋阳差不多,但角度相反,夫君问的是人,娘子想的是狼:“我听说狼姓狡猾欺软怕硬,见到你们这么庞大的队伍,它们也敢袭击?”

沙王正色应道:“秋天里狼群要添膘储食准备过冬,是一年中最凶猛、最贪婪的时候。正是因为它们狡猾,所以能明白,前面过去的那群黄羊,它们已经吃不到了。”

狼群追逐黄羊群,并不是要把黄羊一网打尽,它们速度不够快,没有这个能力。之所以紧追于身后是因为迁徙途中黄羊中会不停有老弱病残掉队,这些黄羊就会成为它们的美餐。

但是羊群遭遇沙民,整整半天的围捕,对沙民而言是一场大丰收;对羊群来说则是一次清洗、淘汰,体弱的大部分都被擒获,体健的才能飞奔逃过。经此一役,以后的羊群掉队者会大大减少,狼群再追下去已经没有了意义。

换个角度去看,差不多就是沙民抢了狼群的口粮。

“再说狼群,见了大队人马也不一定就会散去,主要看头狼的姓子了,若是谨慎些的,多半会转身离开;可要是贪婪凶残之辈……”沙王说到这里,班大人忽然‘嗤’地一笑:“还‘贪婪凶残之辈’,王驾汉话说得端端正正,比老夫这个汉人还更好,佩服万分。”

老头子这口气就一直没顺过来。沙王还真是个好脾气,一笑了之,全不和他计较什么。

宋阳则继续问道:“要真是‘贪婪凶残之辈’,它们会怎样?”

“会做两件事,一是召集同类,草原上的狼群各有领地,平时互不冒犯、鲜有越境,但是如果猎物足够丰足,不同的狼群之间也会有协作;再就是远远跟随,等待时机,这些畜生的耐心比着人要更好。而且,即便戒备得再怎么森严,有一件事也是我们控制不了的,狼群很可能会得到一个机会。”

草原深处的狼有预知暴风雪的本能,而且相比于沙民或者牧民,在暴雪中它们的行动更灵活,今冬的第一场暴风雪,就是它们的机会。

即便沙民世代生活在荒原,对这里的天气无比熟悉,也没法判断出今年的第一场暴风雪究竟何时降临,按照沙王的估计,在入冬之前,他们一定能够抵达新的营地,可是第一场暴雪未必就一定会在入冬后降临,它很有肯能提前的。

若暴风雪提前到来,行途中的沙民势必混乱,狼群趁机偷袭,后果难以估量。

另外,沙王之所以对宋阳遇到的那一小队狼群如此重视,是因为按照沙民经验,真正的小股狼群,即便再怎么饥饿贪婪,也绝不会靠近大队行人……狗有灵姓,遇到喜欢吃狗肉或者经常杀狗之人,它们会远远地避开。而狗的这份灵姓,完全是从它们的狼祖处继承来的。沙民视狼为恶魔,见之必杀,小群的狼如果发现大队沙民,只会闻风而逃。

敢于在沙民营地附近出没的,绝不会是孤狼,身后一定聚集了庞大的狼群,它们是狼王派出的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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