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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一十七 千里追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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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身后的灵州所发生的事情,以及这些事情所会带来的连锁反应,苏宁都不知道,暂时也不需要知道,知道这些事情反而会打断他目前身为一名将军的心,作为将军,只要考虑战争就好,至于其他的,等到苏宁做回苏家二郎的时候再来弄吧!因为大唐很强,并且将会持续的强大下去。

此时苏宁已经度过了出兵追击的第五天,追击近千里,干粮早就吃完,抢夺夷熊舅舅的部落里头的粮食和肉食都已经吃完,所以苏宁将以战养战的策略发挥到了极致,不单单抢粮食,更是把整个部落斩杀殆尽之后,把所有的牛羊都给烤了带走吃掉,马匹则作为战利品随行,还可以驮运更多的战略物资,也就是如今,苏宁麾下的追击大军已经具备了一人三马的装备,一路过来,抢夺了三个部落的全部口粮,把他们给杀的七七八八,毫不留情。

李道宗的接收俘虏大队跟不上苏宁的速度了,只好非常气恼的就地打秋风,干起了以前那些蛮族经常做的事情,抢劫,以前只有蛮族干这样的事情,但是如今,骑着马踏上一望无际的大草原的大唐战士,也开始变得和那些蛮族过去一样了,环境可以改变一个人,一个民族,或者一个国家。

长孙冲骑着胯下的那批红马,哦不,白马,是被血染红的,他骑着胯下的战马,已经蜕变成了一名敢打敢杀敢冲的少年将军,他已经具备了带领一个骑兵小队协助进攻一个部落的能力。比如在第一次食物告罄需要抢夺食物的时候,长孙冲还有些难以下手。看着那些老弱病残不忍进攻,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其他的大唐将士狂暴的肆虐,还多有不忍,谁曾想长孙冲亲手救下的一个蛮族少女却在那名威胁到她的生命的大唐骑兵离开之后,拔出刀子在长孙冲的大腿上留下了一道令长孙冲永远忘不了的痕迹。

苏宁冷冷的把那名蛮族少女的两只胳膊卸掉,然后抓起长孙冲的手,握紧他的战刀,一刀刺入了那蛮族少女的心脏。然后一个大巴掌把长孙冲打醒了,长孙冲似乎觉悟了,再也没有留手,默默的站起身子骑着高头大马加入了肆虐的队伍,苏宁很满意一位真正的大唐军人又诞生了。

现如今长孙冲已经不会手软了,他认同了苏宁的理念,只要还有一个敌人站着。手里握着武器,那就意味着整个敌人群体都还在抵抗,不管多少人下跪,只要还有一个人站着,就要毫不犹豫的继续斩杀,知道他们一个人都站不起来为止……当然。那是正常情况,现在就应该效仿霍骠骑之于匈奴,杀的他们片甲不留,一个不留,然后纵火焚烧。夷灭全族,那样。才能让他们感到恐惧,才能让他们唱出那首已经被他们遗忘了太久了悲歌……

他们已经遗忘了很久,久的让他们都已经忘了他们的先辈是如何在大汉铁骑的肆虐之下生不如死的,大汉帝国亡了,大汉民族还在,那份刻入遗传因子的荣誉还在,并且一直流传下来,只要这份血脉还一息尚存,这份属于大汉的荣誉就不会断绝,他们,就要永远的记住那首歌,一直唱着它,直到把对于大汉的恐惧变成遗传因子,流传下去。

程处默和尉迟蛮牛不用苏宁担忧,自从灵州大营一夜过后,他们两个变得沉稳了许多,已经不再属于不打架就会死星人了,他们一早就是大唐军人,只不过他们的心还不够冷,面对蛮族的时候还不能彻底的把蛮族和人割裂开来,当然,这一点苏宁也没有做到,很多人也没有做到,只是单纯的把他们和敌人联系在一起,用敌人必杀来麻醉自己,多多少少,还是会觉得不舒服,接受过仁义礼智信的儒家教育的汉人,始终难以彻底的做到对待自己人和敌人的两面性。

不过一旦他们做到了,他们就会是真正的大唐军人,这一点,似乎霍骠骑也没有做到,他是军事天才,是民族英雄,不过他祸害起自己人不比祸害匈奴人手软多少,放在今天,霍骠骑也就是一个中二病的天才问题少年,只不过汉武大帝慧眼识英雄,把这个中二病的天才问题少年放到了最适合他的地方,从而,他得到了属于他自己的定位,他名传千古了,如果霍骠骑的主上不是汉武大帝,或许中国历史上只能流传一个纨绔的传奇故事,那个纨绔,叫做霍去病。

就好比李震,即使他也亲眼见到了蛮族是如何对待汉家儿女的,他亲眼见到了灵州大营的一切,他也流了泪,流了血,心中发誓不会再对异族人有任何的手软,可是还是忍不住的手软,几个小伙伴里头,就他接受教育的程度最深,文化水准最高,李世绩教育他是先从文化基础入手,然后才有军事教育,儒家教育自幼就在他的心里面扎了根,虽然他的文化水平不见得多高,思想却是足够了。

仁,义!

他觉得他的武器是仁义的武器,他的武器是王道的武器,所谓王道,就是肆无忌惮的杀戮吗?所谓王道,就是面对着眼前大唐铁骑肆无忌惮的行径而熟视无睹甚至像其他的几个小伙伴那样彻底的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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