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恒这人没心眼,我不知道男生是不是都是这样子,说话的时候心直口快,也不去想自己说出来的话会让别人难受。更或许,是我自己心眼太多,太敏感,他随便一句话就能刺痛我的心。
后半夜他抱着电脑打游戏,我在房间想着往事,眼泪连连。
以前也是这样,晚上打游戏,上班就打瞌睡。他说他不在乎,工作就是个混日子的,他们家给他找来浑天度日的。
他们家有钱,养得起他。只是他爸爸说男人不能整天无所事事,得有个正经工作。
他游戏打得非常好,每次我说他不务正业的时候他都会反驳我,“你知道什么呀,你看我昨天那魔兽的账号不也卖了钱吗?可见我还是有能力的,你别这么鄙视我,不行你来试试,这也是需要技术内涵的!”
后来我再也不说他,因为我怎么说,都是做无用功,徒劳。
日子就这么过着,不痛不痒的。他住在我家客厅里,我们过着像恋人一样的生活,却不是恋人。
有时候我下班很晚,林恒心情好的话会去接我,可是很少,因为他离不开他的游戏,恨不得整天钻进游戏里不出来。一般我回来的时候,他还没吃完饭,我还得在路边摊给这祖宗带点吃的。对于吃的这点,林恒倒是没有公子哥的脾气,我买什么他吃什么,也不在意是不是路边摊。毕竟念高中那会儿,我们也是经常一起吃路边摊的。
我们再也没有提过有关于宋念青,我和他之间的话题,永远都没有宋念青,尽管我知道他这次回来找我,是因为和宋念青分手了。
我知道,但是我什么都不问。
因为我工作性质的缘故,我一般早上会起床很迟,但林恒住在我家过后,我每天都订好闹钟起床给他煮早餐。他找了份工作,算是合他心意的,在一家网络游戏公司做游戏策划,每天他都很亢奋,找到工作那天,他喜滋滋地告诉我,“莫林啊,我觉得这才是我应该做的事儿!”
不知不觉,他住在我家已经半个多月。
他早出晚归,过了一段时间,回来终于不再抱着电脑打游戏,而是帮我做点家务,比如洗洗衣服,拖拖地,或者晚上去接我下班。
刚好碰到是周五,从台里出来,看见他过着黑色的羽绒服站在门口和保安抽烟聊天,有说有笑的。他这人就是这样,很容易和别人打成一片,不一会儿就熟络起来。
看见我出来,林恒把他脖子上的围巾摘下来,他的围巾可长了,挂在我脖子上已经掉到地下,我手里拎着包不方便,他赶紧帮我把围巾在我脖子上绕了几圈,还可以扯了一点上来,遮住我的脸,以防寒风吹伤。有些时候,林恒还是很贴心的。
帮我整理好围巾,他自己缩了缩,朝保安室的大叔招手,很礼貌地说,“那我们先走了!”
陈叔在台里做保安做了十多年,是老前辈,每次下班我都跟他打招呼,他跟我算是很熟络的。
“那陈叔我们先走了。”我礼貌地说。
到门口,我想打车走的,因为下午来的时候我没开车来,林恒忽地抓住我拦车的手,我一惊,赶紧伸了回来,心怦怦地跳着,他倒是镇定自若地说,“别打车了,我们走走吧,来的时候我看见前面有条街,好多吃的,我们去吃点东西再回去吧。”
我点点头,默默地跟在他身后朝那条小街走去。
他嫌我走得有点慢,停下来数落我,“我以前说你什么来着,腿短吧,走得也慢。”他身后有一盏路灯,散发着昏黄的光,林恒仿佛站在光圈中,整个人都镀上了一层昏黄的光芒。
他脸上打趣的表情,和高中那会儿一般无二。我的少年,他笑的时候明眸皓齿。
我出神,愣愣地看着林恒,往事席卷而来,我心里很不是滋味。
他忽然跑到我后面,一把拽走了我手里的包拎过去,然后从后面推着我的肩膀说,“走啦走啦,我快要饿死了。”
然后我就笑了。
你看,他还是那么孩子气,和高中那会儿一模一样。以前我走得慢,他也经常这样子推我,那会儿我还很胖,但当时少女的心沉浸在爱慕里,其他的竟然丝毫察觉也无。
过马路的时间,林恒很谨慎地看车子,然后走在我身边,他的手不小心碰到我的,两只手接触到的一瞬间,冰凉的触感让我一下子闪开了。你知道吗?其实那一瞬间,我感觉林恒是想牵我的手。
我微微抬头看他,他镇定自若地看着前方,脸上看不出任何破绽,我只能安慰我自己,莫林啊,你真的想太多了。
到了目的地,林恒问我吃什么,我微笑说,“随你吧,找你喜欢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