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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盗墓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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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陕西这两地,历史最为悠久,是华夏文明的发源地。许多朝代曾在这里建都,那帝王、诸侯、将相的大墓多了去了,解放前这一带盗墓成风,曾一度还发展成为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

旧时候盗墓的人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官盗像汉末的董卓、曹操,五代的温韬,到民国时的孙殿英等,都很有名,他们往往动用大批士兵,明火执杖地大干,挖的全是些拥有大量陪葬品的帝王墓,手法相对简单,依靠着人多炸药多,动静大但没人敢管,为升棺发财那对陵墓造成毁灭性的破坏。还有一种是民盗,分布各地,人数众多,都是偷偷摸摸地进行,挖开墓室、棺材,从中取出随葬的财物珍宝,大发横财。

民间的盗墓者在解放前,一般是两个人合伙,多人结成团伙的是少数,一个人单独干的更少,原因很简单,一个人顾不过来,而两个人可以分工合作。

开始时一个人挖洞,另一个人清土,同时望风,一个人挖进墓室,另一个人在上面接取坑土和随葬品。这两人多为有血缘亲戚关系,但奇怪的是父子关系的较少,这也许是干盗墓这营生毕竟见不得人,老子即便干上这个不光彩的勾当,也要维持做父亲的形象,不好意思拉上儿子一块干,做儿子的后来发现了也装着不知道。

至于说这两人合伙为什么要找有血缘的亲戚呢?这是为了防止在洞口接活的人图财害命。就是说,洞下的人把活干完将财物都传递上去了,他就会拍拍巴掌或拉拉绳子,示意洞口的人把他拉上去。如果洞口的人见财起意,当洞下人快上来时猛一松绳子,洞下的人冷不防从四五米以上的距离跌下去,骨折、受伤动弹不得,洞口的人又赶紧把提上来的坑土向洞下灌埋,下面的人必死无疑。当然这些都是民间业余的盗墓贼,那绝大多数的职业盗墓贼,始终都是一人行动。

老吴年轻的时候,跟着他爹给其他村里打井赚点体力钱,那时候打井全得靠人力挖,井口小只能容得下一人在里面挖土,基本挖到地下三四米深就能见水了。

虽说不是很深,但工作量是非常大的,一个人不仅得挖土,完事了还得用石头垒起井壁,起到加固作用。一般打井之前,还得探水脉的位置,打一口井探水脉加上挖土,短则四五天多则十天半个月,忙活这么长时间赚的其实也不多,刚刚好能够养家糊口。

老吴他爹,也算是打了一辈子的水井,手上的活好,挖井的速度快,井壁的石头码的也整齐,谁家想要打井都推荐找他,在老吴还小的时候他爹就有一个外号叫“铁铲吴”。

就说其他人打井,都是用长柄铲子,把铲头插进土,里用脚踩下去,再把土给撅起来,装进吊框上面的人拽上去。而这铁铲吴使的是两把短柄铲,那铲面也比正常的要小不少,双手反握铲把,像会打洞的动物一样快速的刨土,那干起活来土石横飞,仅半天功夫就能挖到水了,论速度和井壁的工整程度,当地无人能及。

后来这铁铲吴挖井都能挖出名气了,每当他去谁家挖井,那附近都能围上一圈看热闹的闲人,瞅着那土石从井中刨飞出来还挺有意思,赶上哪次土石飞的高还都拍手叫好,跟那看戏似的。

直到铁铲吴岁数大干不动了,老吴才接他的班给别人打井为生。要说这老吴,也还算是给他爹争气,两柄铁铲在老吴的手里,用的比他爹还要好,铁铲吴这个称号也就落到老吴的身上。

老吴虽然使得双铲挖井的绝活,但他始终觉得干这行没什么出息,一年到头累死累活的,还不如街面上摆地摊卖菜赚得多,没啥奔头。

虽说他满心不愿意,但其他的啥也不会,只能老老实实挖井攒钱,日后争取能娶到个米脂的婆姨,这就知足了。

说那日,他在给村里的一个姓牛的人家院里打井,牛家住的地势较高,那足足是挖了八九米深才挖出水。老吴累得够呛,就拽着绳子,想爬出刚打的井,抽杆烟歇歇气,结果刚爬到井边,就见上头蹲着一个老头正,低头看着自己。

蹲在井边的老头身材干瘦,头戴一顶清朝时候的六合一统帽,留着撮白色的小山羊胡,虽然年迈但双眼透着股英气,一看就不似常人。

老吴不知道这老爷子是干嘛的,爬出井拍了拍手里的灰土,随手把满是泥土的双铲扔在地上,就问道:“老爷子看着面生,您是这老牛家的亲戚?”

老头先伸手,摸了摸刚挖好不久的井壁,原本严肃的表情突然放缓竟有些高兴,这才回老吴的话:“不是啊,我只是个路过贩皮子的,跟你说的老牛没有半点关系。”

老头说完话,又弯腰捡起老吴随手扔在地上的铁铲,拿起来仔细的看了看,随后笑着说:“哎呀不容易呀,真是后生可畏,你看井边的铲印一个接一个那距离分毫不差,打眼一看就像是鱼鳞一样,你这手艺,在打井这行中可算是一绝。”

老吴听别人夸自己手艺好,不太好意思的说:“啥绝不绝的,就是村里人照顾混口饭吃,我还指望着攒点钱日后能做点买卖,像您一样当个商人啥的。”

老头笑着说:“我看你完全不用去做买卖啊,凭你这手艺那可是能赚大钱的,何必去费劲做什么商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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