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天边泛起了鱼肚白,朝霞映红了半边天,一轮红日从东方破晓而出。
坐落于郊区的“桃花看守所”显得格外寂静,三米多高的围墙,装了两米高的电网。
大门口的铁门紧闭,外面看不见里面,里面看不见外面,完全是一种“与世隔绝”的环境。
在这里关押的人员,基本都是等待法院审判,即将送进监狱服刑的犯人。
当然,也有一些犯罪比较轻,或者罪名不是很重,判刑的时间比较短,一般这种情况不会送去监狱,都是在看守所服刑。
号子里面,一间十五平方的房间,十来个穿着黄马甲的犯人,一手端着碗喝粥,一手拿着馒头啃。
一个个吃的津津有味,稀里哗啦响。
中间坐着一个身材魁梧,留着短发的男人。他三十来岁,咋吧咋吧吃着三明治,一手拿着牛奶,不时看看其他人。
坐在他对面的犯人,笑嘻嘻的说道:“光哥,你今天要出去了吧?”
光哥笑笑:“嗯!哪天你出去了跟我混,保你吃香的喝辣的!”
这个光哥不是别人,他正是当初带人打砸医院的寇世光。顾中海把他关进了看守所,好好反醒。
这的警察都知道他的身份,对他也是格外关照,谁也不敢得罪他。别人啃馒头,喝稀饭,他吃的是三明治,喝的是牛奶。
在外面他是老大,进了看守所,照样是老大。
刚来的时候,有几个不开眼的东北大汉想修理他,结果反被他修理了,一个个被打成了猪头,第二天还关了禁闭。
跟他说话的犯人,就是当初修理他的东北大汉其中之一。另外两个,被打成了残废,现在还在医院躺着。
他知道寇世光的背景,肠子都悔青了。一从禁闭室出来,忙向寇世光赔礼道歉,就差没磕头了。
他一脸认真的说道:“光哥,只要你看的起我,你让我干啥就干啥。”
他也是道上混的人,心里清楚的很,寇世光说跟他混,那只不过是句玩笑话而已。
要是一口答应,马上说跟他混,杀人放火什么都干,他反而不会要自己。
真正道上混的大哥,要的是能打敢拼的人,而不是溜须拍马的人。
寇世光盯着他的眼睛,正色道:“我让你杀人,你杀不?”
他笑了笑,说道:“光哥,杀人,那可是要掉脑袋的。”随即又严肃了起来,说道:“你要是让我杀鸡杀鸭,我眼皮都不眨一下,立马砍死他!”
这话寇世光听的高兴,心里清楚的很,他说的是你让我杀人,我眼皮都不眨一下,立马砍死他。
东北人,出来混的都是狠角色。眼前的这个人,自己没来的时候,他就是这间号子的老大。
一米八的个子,功夫也不错,跟自己比,只是差了那么一点。
东北人讲义气,不会吃里扒外。跟他相处了一个月,对他也很了解。
很够意思,重情义。
他这人,用的着。
寇世光心里高兴,脸上确没有表现出来,只是笑笑,伸手拍拍他的肩膀,说道:“我跟你开玩笑的!”
他自然听懂了话里的意思,笑笑说道:“我也是跟你开玩笑的!”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警察走了过来,打开了铁门,说道:“寇世光,出来!”
寇世光心里就跟明镜似的,蹲了一个月了,终于要出去见见外面的世界了。
他将手里还没喝完的牛奶,递给那个东北大汉,说道:“外面见!”
东北大汉重重的点了下头,“光哥,走好!”
跟着警察走出号子,寇世光拿回了属于自己的东西,金项链、手表、手机、钱包。
一些换洗的衣服,警察早已准备了一个旅行包给他装好了。还拿了一套崭新的衣服给他换上。
此时的寇世光,脖子上戴着手指粗的金项链,手腕上是劳力士金表,就连皮带头都是镀金的,闪闪发光。
穿的是花衬衫,胸口绣着条龙,张牙舞爪,十分霸气。下身是黑西裤,锃亮的皮鞋。一副十足的大哥气派。
寇世光提起旅行包,在警察的陪同下,走出了看守所,来到了院子里面,再往前面走几步,便出大门了。
然而,他却没有前行,停了下来。一双眼睛直直的看着,站在他身边的警察。
警察被他盯的发毛,很是不解,问道:“寇总,怎么不走了?”
寇世光只是盯着他,不说话。
警察又问:“寇总,怎么了?”
寇世光还是不说话,凝视着他。
警察再次问道:“寇总,怎么了?”
寇世光苦笑了一下,说道:“我现在是不是要出去了?”
警察点了下头:“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