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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鲜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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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吸血鬼是高贵的欧洲王室后裔最初,吸血鬼特征则起源于一种名为卟啉病的疾病,该疾病的患者害怕见到阳光、洋葱、银器,需要以输血维持生命。

警方觉得这种事情跟不会发生,可却解释不了死者脖子处的牙印,最终法医给出的结果是被人的牙齿咬过。这个事实震惊到了一些人,大家不愿意相信事实,看着解剖完的尸体真的害怕他再次站起来。

“复活吧,所有的一切。”恶魔站在风中大笑,要所有人成为他的奴隶,就必须要复活一些古老又不被人相信的生物,例如吸血鬼。将吸血鬼龙朔国化,为满足自己的私心,甚至想把异行者变成吸血鬼。

一个凡人要成为血族的一员,首先要经过“初拥”的历程。也就是说,他必须先被一名血族成员吸尽身上的血,然后马上接受该血族反喂食身上的血,才可变成为新生的血族。初拥往往带来非常强烈的感受,夹杂着惊惧与狂喜的情绪,这经过会使该血族永难忘怀。

大刚就是一个试验品,虽然被解剖了,但是只要用鲜血浇灌在他身上,立刻就会变成吸血鬼,而吸他血的人可是找了很久才找到的,花了修斯很多时间,才可以完整的将一个人变成吸血鬼。

解剖室的天花板上突然滴下血来,落在大刚的尸体上,他的尸体迅速长出新的肉,然后慢慢站起来,穿上衣服,走出解剖室,他的面色很苍白,不过不会苍老也不会死去了。嗅到人类鲜血的味道,眼睛会变色。

一旦成为血族的一员,便获得“不死之身”和“不老的容颜”,或者说是一名“活死人”。血族是异于人类的生物,身体组织发生全然的变化。血族的牙齿可以任意抽长,虽然大部份的时候为了掩饰身份会隐藏起来。当血族吸血之后,会用自己的办法令伤口愈合以掩盖痕迹。血族的心脏停止跳动,但也可以控制自己心脏的跳动,体内的血液以扩散的方式流动,由于微血管已不再饱含血液,因此血族的皮肤特别苍白。有时候,甚至会在哭泣时流出血泪。血族可利用体内的血来治愈自己,当受到伤害时,体内的血液会集中到伤处,伤口附近泛出紫红色,很快即能痊愈。

“恭喜你成为血族的一员,从今天开始你就再也不是电台的小小播音了,而是可爱的吸血鬼,可以将任意做你喜欢的事情,因为人们只会怕你。”修斯让大刚在午夜播放节目的时候出现在电台,好吓他们一跳。

“记住,是那个苏哲不拯救你,你才会变成这样,永远记住他的模样。”大刚听了修斯的话之后,立刻离开了这里。来到街上已经是晚上了,可以任意行走在街道上,和平常人没有什么两样。

血族不用进食,但需要不断吸取鲜血。当血族感到饥饿时,会对鲜血产生强烈的渴望,这种**的强烈程度,就像人类的饥饿感一般。现在大刚对所有美食全部都不感兴趣了,只对血感兴趣,感觉到自己很饿,看到一个站在角落里等待父母的孩子,眼睛立刻变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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