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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城管任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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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自己认真选择的职业,林广拥有强烈的职业荣誉感,魔剑士虽然被官网公认为初期最弱的职业,但也不至于到人见人欺的地步!而且对于一般玩家,林广也很有信心,他现在也已经看出来了,初期时候一般玩家再强也就那么回事。只要不是千里焦灼这种比他还专业的功夫高手,或者豪破天际这种超级神豪,一对一在林广面前都是被完虐的存在。

不过就算如此,林广也不得不吐槽一下这个游戏的设定。或者说官方宣传的卖点——真实。

南街街口,林广拎着一张照片对着一个路边卖花的小姑娘问:“有没有见过这个人?”

“哦!大哥哥买朵花吧!很便宜的。”小姑娘甜甜的笑着。

“我是问有没有见过这个人!”

“哦!大哥哥买朵花吧!很便宜的。”小姑娘依旧是甜甜的笑。

“好吧!来一束!”林广无奈掏钱,还好他多少有点钱,还买的起。

“谢谢大哥哥!这个人刚刚我看见往那个方向走了!”小姑娘手指往东面一指。

林广不在废话,往东狂奔,又到一个路口,再找一个路边npc,再问:“你见过这个人吗?”

这样兜兜转转,林广快疯了!虽然说真的很真实,很想一个查案的过程,事发地点先给你,然后从事发地点开始问,一路问npc,npc的确是记忆力超群,不管眼前经过多少玩家,都可以全部记住,正确的指出他离去的方向。要是问玩家,除非被通缉的贵族杀马特,不然根本不会记得。同时为了真实,不少npc还乘机敲诈他一把。

“真实!真实!从内裤里掏出长枪出来也是真实的吗?”有些烦躁的林广狠狠的吐槽着。

林广思考了片刻:“好吧!那也很真实,我吐槽失误了一下。”

也还好城内npc分布比较均匀几乎每个路口都有,而且拥有上帝视角,哪怕躺在地上睡觉的乞丐,把他叫醒,施舍两个钱,他也能告诉你,这人去了哪个方向。

但如果他去了城外练级该怎么办?林广也在担心这个问题,所以他现在都在全力狂奔,不由有些想念大侠的幽灵马车,如果他来做这个一定更高效,当然如果驾车失误撞到乱走的npc,那就······

终于,转过第三条街,林广终于看见了他的目标。这人从城管门口行凶,之后去了武器店,再转到药店,再到玩家仓库,现在出来也不知道要去哪儿。

游戏中角色名字都不头顶上,是否红名当然不是看名字。而是体现在他的眼睛上,杀的人越多,眼睛越红!俗称杀红了眼!而且红名之后,身上如果溅到血迹污渍不会被刷新。一般玩家身上的血迹最多停留3秒,所以如果在城里行走,都是一身干净。而红名的,大都是一身的血迹,双目血红,杀气腾腾。除非杀人的时候真的可以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地步,然后走路的时候闭上眼睛学盲人走路。

此时林广眼中,这人双手鲜血淋漓,头上有一行编号23078,这是只有领了他的通缉任务的人才能看到的。虽然不是很真实,但如果真实的要拿着照片和他比对一下,林广绝对要骂娘了。

目标确认,这人是一个18级盗贼,无需废话,林广悄悄的来到他的背后,摸出大腿骨,使了一个系统技能三连刺!林广还是第一次使用这个技能呢。

叮!系统提示:武器类型不对,无法使用技能。

林广诧异,难道魔剑士一定要用剑?那麻烦了,他把转职送的铁剑卖了,而他身下的钱貌似买不起一把剑了。不过他还有一把剑可以一试,虽然属性激发不了,但使用个技能多半没问题。

林广想着已经换成了冥火追风剑,抖手一个三连刺。这人反应也确实慢,林广在背后站了半天都没发现,直到剑捅在身上才回过身来,还是一脸诧异的表情。

不过这不能怪他,林广自己知道,这一下三连刺捅出了三个零。都没破他防御,对他来说简直就是一个菜鸟给他挠痒痒,当然要诧异一下。

“干什么呢?兄弟?”盗贼转身悠闲的回答。

“没啥!”林广还是有些尴尬。

“哟!这剑不错啊!”盗贼兴奋了,冥火追风剑华丽的外观都不用鉴定就知道是好东西,“兄弟!卖吗?”

“不卖!”林广淡定的收起了剑,换上了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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