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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一章 解救地狱二层(终)加长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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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番讨论之后,林广再度上线,依然还是在这密室里,火光摇曳,而老头也还在看他。

林广先不去理会,来到挂壁钟前面,大侠既然说这个钟可能是某种电池驱动,那应该还有电池插口吧?

这次,林广检查更加仔细,上面灰尘也全都被擦拭干净。不过也只是在底部找到一条卡槽,林广心说难道这钟是刷卡的?

然后林广来的老翁面前,老翁的眼珠子一直追着林广转,不论走左走右,爬上爬下都片刻不离。林广琢磨着总不可能在他眼皮底下偷他东西吧?人都瞪着你呢,你还把手伸进别人口袋,这得多快的手速啊?这老头又是三个问号的人物,弄不好就直接被秒了。

想了想,林广还是走过去,先把两个火把熄灭了再说。拿出匕首,直接两刀把火把砍断。火把耐久为零,自动熄灭。房间变为一片漆黑,而墙上也顿时显露出三行字,发着微弱的光芒,仿佛是荧光粉写上去的字。

林广心中一喜,果然只有在黑暗中才会显露线索么?大侠还真猜对了一点。当即上前仔细阅读。

“早饭:7点

午饭:11点半

晚饭:5点”

林广:“......”

这任务越来越扑朔迷离了,难道这还是密码?林广试图用他自己的智慧破解,但不论是横着读竖着读,跳着读,还是斜着读,或者其他什么方法,全都不解其意。

回头看一眼老翁的位置,林广不由眼睛一亮。老翁还站着原地,这里光线极度昏暗,已经看不起他的脸,只能看着一个身影轮廓。但林广的眼力还是分明看见,他的身后似乎也有光。

林广一怔,想起来他基本敲过所有的墙壁,但老翁背后却没动。毕竟这人一直就是靠墙而站,难道他背后有猫腻?

林广缓步走过去,伸着脖子想看到老翁背后的字,但只有看到一个“早”字,其他都被他的后背挡住。不过林广还是敏锐的发现,老头貌似已经看不见我了。

平时老头的眼珠子都是追着他动,但也不至于全身僵直,偶尔超出视野也会让脖子转一下。但如今全身一动不动的情况,林广却敏锐的察觉到这人已经瞎了。为了进一步证实自己的判断,林广又一次钻到桌子底下。

果然,对方没有再蹲下来看他。

那么接下来显然就是偷技的表演时刻了,林广轻手轻脚的靠近老翁。黑夜之中,正是小偷的天下,对于这方面,林广还是相当自信的。伸出两根手指,轻轻放入对方的那个挎包里,片刻就夹出一件物品。这次林广还使用了扒窃技能,只要伸进去就不可能偷不到东西。

过程轻松之极,仿佛吃饭睡觉一般简单。毕竟游戏任务都是面向玩家的,npc反应都相对迟钝,而林广作为盗圣后人,苦练二十年,这方面当然有先天优势。不过偷出来的东西却让林广微微诧异。

“脑残片?”林广捏着手里的东西,“竟然还是荧光的?”

昏暗中,就见脑残片微微发着荧光,林广急忙拿出自己口袋里两个对比,果然也是微微发光。传说早年那些荧光涂料对身体不好,如今看来果然是真的。不过如果脑残片是荧光的话......

林广急忙拿着脑残片在墙上的字体对比,果然发光程度十分相似,而且字体宽度也和脑残片差不多。基本可以猜测,这墙上的字是由脑残片写上去的。莫非就是这老头自己写的?他自己写这个是几个意思啊?

林广捏着脑残片思考,忍住自己吃一粒的冲动。上去再偷,反正老头现在看不见。

当即,从他的挎包,他的上下口袋逐一翻过去,手法绝对轻盈灵动,用力如抽丝,而且林广发现,并不是一定要扒窃技能才能偷到他东西,有些东西完全可以手动完成,当然使用扒窃之后,只要手伸进口袋,仿佛东西会自动跳进手里一般,的确容易很多。

整整20分钟,林广基本把他的口袋都翻了一个遍,又得到八片脑残片,以及一张做工精巧的水晶卡。

水晶卡还是从他内衣口袋内翻出来的,大约是怀里这个位置。由此可见林广的技术是何等强悍,当然主要也是因为对方是npc,否则真人就算瞎了,凑这么近也早晚察觉。当然真人的话,可以用更多的方法来转移他的注意力。

水晶卡竟然也是夜光的,昏暗的密室内,照的老翁的脸都惨白,但老翁却视而不见。看来游戏设定他看不见,他就是看不见。查看术上去,显示:水晶卡,内涵魔力。

虽然只有七个字,但经过大侠的推理和林广自己的查看,已经可以肯定着必定是墙上挂壁钟的能源。目前也没事干,老翁身上都偷完了,就他背后还一行字看不见,但他不愿意动也无奈。只能先把钟驱动了再说,希望有新的线索。

林广捏着水晶卡,就要找钟插进去,突然眼角再次瞥见墙上的字。

早饭:7点!

林广记得很清楚,钟的时间是6点59分15秒。离7点只有45秒。如果7点到了会怎么样?难道有人进来送早饭?

林广不由收回了自己的水晶卡。再把任务梳理一遍,这个老翁是个人吧!亡灵们要关押一个人,当然应该给他吃饭的,否则这人就饿死了。如果任由人饿死,那为何还要关押,直接杀了不好?难道是恶趣味?显然不是,墙上写着开饭时间,应该是这个老翁长时间总结出来的规律,所以自己用脑残片写着墙上,算是给自己一个期待之类的东西。

也就是说,原本应该每天有人给他送早饭的。但自从这个钟停了之后,就没有了!因为大侠说过,亡灵们时间观念很模糊,终日游荡,地狱内也没有日出日落,所以当钟不响,他们就以为7点一直没到,于是一直不来送早饭。老翁饿了,不得已吃脑残片,于是成为了脑残。

但老翁为何要把水晶卡拔下来呢?这里只有他一个,水晶卡又是从他身上偷来,只能是他自己弄的。

看来这里面还有很复杂的剧情。林广皱眉,关键还是老翁背后写了些什么。这应该是他不愿意被人看到的东西,也可能是他自己发现自己越来越脑残之后,为了备忘而写下的,必是重中之重。

林广沉思片刻,从口袋里摸出火把,再度点亮房间。火把这东西一般人都有,毕竟夜晚野外练级必须要有,否则看不见。而火光一亮,老翁的眼睛立马又盯着林广。

林广再度钻到桌子底下。而老翁果然缓缓蹲下,再和林广对视。

林广淡淡一笑,吹灭手中火把。这一瞬间,老翁背后的字迹全部显露无疑。看,要他离开墙角就是这么简单。

不过老翁瞬间就站了起来,时间太短,而且人眼睛一瞬间从光明到黑夜也有一段适应期,林广也没看清。不过没关系,林广直接下线,拿出拍摄的视频,直接拖进度条到刚刚一幕,暂停,放大。这不就看见了吗?说到底毕竟是游戏啊!

墙上,也是清晰的荧光字:“早饭只有一个骷髅女仆过来送,用水晶卡的魔力,可无声无息击杀女仆,即可逃出!”

林广叹息一声,这一刻,终于明白这个叫麦克的老翁是何等的悲剧。也许他真的是来给神官吉格治病的,也许是来刺杀的,但不论如何,他显然引起了怀疑,被关在这个所谓的会客室内。每日有三餐赠送,但他自己终于也发觉不对,于是试图着逃出去。当时他还不是脑残,做了一个貌似完美的计划,也就是他背后用脑残片写下的东西。

用水晶卡的魔力,可以无声无息击杀女仆!早饭时间为7点,于是他在6点59分15秒的时候,取出了钟内的水晶卡,静静等在门边上。但他却不知道,钟一停,亡灵就不知道时间,不会再来送饭。于是他一直等,一直等,直到他肚子饿了,不得已吃自己的脑残片充饥,于是他越来越脑残,越脑残就越往下等,一直等到林广出现。

其实他只要把水晶卡插会钟上面,7点一到,早饭送来,他也就可以按照原计划逃出去了。这好比一个钥匙一直拿在手里,却还疯狂找钥匙的人,林广不得不摇头叹息。

白光一闪,林广再度上线,如今知道这老翁的情况那么接下来就简单的多了。首先林广把水晶卡插进钟表下方的卡槽内,钟表果然瞬间开始动作。不过这个秒针速度飞快,应该也是按照游戏内四倍现实时间来运动,只见顷刻之间,45秒就过了,7点一到,钟声响起。

当!当!当!......总计七下钟声。余音缭绕,久久不绝。

林广急忙再把水晶卡拔出来,一个二段跳直接飞到老翁边上,两个手指飞快的把水晶卡插会他怀里,动作娴熟干净利索,却有毫无声息,尽显一代盗圣后人的风采。毕竟老翁说他要用水晶卡发动攻击,没卡他打不过女仆怎么办?

放完水晶卡,林广直接就地一滚,躲在桌子底下,静等送早饭的人来。虽然看上去怂了点,但别人都是问号级别的打架,自己在边上干嘛?现在还是安全第一。

片刻,外表果然脚步声越来越近,吱嘎一声,把门打开。顿时整个屋内都为之一亮,林广清晰的看见,一个女仆装的骷髅端着三个面包。情急之下,还甩上一个查看术:神官吉格的女仆,等级80级。

而此时,一直傻乎乎的老翁终于眼神爆**光,抬手从怀中掏出水晶卡,手腕一抖,水晶卡仿佛飞牌一般激射而出,只一招,就削飞了骷髅女仆的脑袋。然后左手抬掌一吸,骷髅女仆顿时化为灰飞,灰烬直接被吸到他手中。而那张水晶卡竟然还打着回旋,仿佛回旋镖一般回到他手中。

林广在桌子底下一愣,心说这都是什么神通?

然后就见老翁毫不犹豫的冲了出去。林广急忙就地一滚,追着老头的脚步而去,总算是逃出了这个密室。

但当林广跑出去,却发现老翁茫然的站在门口。仿佛在自言自语:“接下来要干什么?”

林广是急忙先躲在一颗树后,观察情况再说。而老翁茫然的摇摇头:“算了,我还是回去吧!”说话间,老翁又转身进屋,然后随手带上屋门。

林广:“......”

虽然知道这只是一个npc,但林广总觉得心里不是滋味。他虽然记得自己要冲出去,但却不记得冲出去之后要干嘛,无奈只能再度回到这个屋子。也许会有下一个玩家过来,于是他会和先前一样,走一样的程序,永远往复循环。如果是现实,那么当他脑残片吃完的时候,就是他的终结,而游戏中有系统支持,他会有吃不完的脑残片,一直到系统改版为止。

林广摇摇头,抛开一堆乱七八糟的情绪,任务继续!目前刚刚逃出密室,而神官吉格据说还在睡觉。刚刚那个门卫npc一路介绍,显然就是在此时之用了。

当即林广凭借刚刚的记忆,同时刚刚下线也温习过视频里的那些路线,此时是驾轻就熟。轻松避开守卫,无声无息的进过什么亡灵饲养地,卫兵营地之类的地方。偶尔有卫兵巡逻,林广也能通过伏地听声,先一步察觉,然后飞快的躲入某些角落里。

林广没有使用潜行,因为他相信连女仆都是80级的地方,自己潜行没理由不被看破,这里显然是考验自己的真实水平。对一般玩家来说显然要非一番功夫,不过对林广来说,刚刚的密室才是最难的地方。死掉多少脑细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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