脏兮兮的胖子衣衫褴褛,若不是破烂的背包中露出了腊肉的身影,路人都会认为他是乞丐.即使不是乞丐,亦都是流落街头的民工。
倒霉,真倒霉!罗致轩敢发誓,这是他从昨天到今天以来所说的第八千八百八十八次倒霉了。虽然在心里头,他依然在为了遇见萧霖而雀跃不已,为她而心动。
“昨天跟叶子是约在什么地方来的……”他苦苦想了一下,迅速想起来,连忙赶了过去,肚子发出空空的声音。
来到约好的地点,随便寻了块地坐下来,路人见了纷纷绕路而行。罗致轩苦中作乐,以独特的角度来观察着世界,观察着人们:“等一下不知会不会有警察把自己带走!”他在这里有点影响市容了。
“该死的叶子,可恨的叶子,姥姥的叶子,再不来就真的只有帮我收尸了!”他郁闷的抱着脑袋大喊大叫几句,完全没在意其他人的存在与那副见到神经病的恐怖神情。
“再骂一句,我可就真的走了!”熟悉的声音响起来。
胖子的身手在这一刻变得灵活敏捷得难以想像,刷的一下跃起来,再刷的一下侧身看过去,最后再刷的一下飞腿侧踢:“你终于舍得来了!”
叶秋笑吟吟的站在路边,顺手将的士的车门给关上,在其他路人某种怀疑而且看戏的目光中接近了邋遢的胖子,上下打量了一下,忍不住哈哈大笑:“小轩轩。你现在的造型太好笑了!”
“滚!”小轩轩恼羞成怒。
来到一间男装店外,小轩轩被店员拦住了。叶秋眨了眨眼睛不快道:“今时今时,这样地服务态度是不行的,你觉得他买不起?把这家店买下来都是轻松的。”
三两句把店员给忽悠晕了,带着他悠然在里面转了半天,总算是随便买了一身的干净衣服。到了这时,叶秋也完全都了解了他的信用卡及手机等全都丢失的过程。更问明白这一天以来他的经历。忍不住放声大笑:“小轩轩,你地生活太多姿多彩了,在下佩服佩服。”
“先生,一共两万四千零九十六块!”店员满怀期待地望着叶秋,再郁闷的瞟了胖子一眼。
叶秋把自己的卡递过去,胖子恶狠狠道:“今天不走,我要去酒店让那帮狗眼看人低的家伙尝尝被耍的滋味!”
“算了。你之前地打扮就是我都看不过眼,何况人家是打开门做生意,有什么好计较的。”叶秋拍了拍他地肩膀,不知算不算是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换了一套衣服之后,他的形象明显有了大的变化。
“我知道,就只是咽不下这口气!”胖子想起昨天就不痛快,旁边的店员提心吊胆想。幸亏刚才让这家伙进来了。不然谁料到几万块钱的衣服,这胖子说买就买。
昨天那间酒店的大门外。门童完全没认出胖子。罗致轩在他们面前晃了一下,啧啧有声:“还认识我吗?昨天你们不准我进酒店,我就说了,要让你们吃吃苦头。叶子,我们走,进去开最贵的房间!”
门童傻眼,呆呆看着昨天的乞丐今天大变装,神气活现的进了酒店里。
打开门做生意,人家又只是打工地,何必去计较。罗致轩虽然喜欢恶作剧,但也不喜欢欺负人,所以只是略出了一口气,就作罢了。
在酒店中,他洗澡之后,整个人立刻变得清爽了很多。接过一杯酒喝了一口,他叹道:“爽呀!”顿了顿,又想起了萧霖:“叶子,我喜欢了一个人!”
此言就如炸弹一样把叶秋给轰得手都颤抖了一下,与冷常如和他不一样,罗致轩除了在大学里谈了两次恋爱,都因他太穷而谈不下去之外。工作后,他就一直醉心工作当中,没有再谈过恋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