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2-12-27
就在夏叶懵了头的时候,唐明月的头也是懵了。
她的眼角余光往车窗外边看了看,见着车子已经驶出繁华的市区,转向了一条没有路牌的偏僻小路,车子越行越偏僻,渐渐的,周围连房子都看不到了,路边,远远近近都是发黄的枯草和一些还没完全溶解的白色塑料。
渐渐的,那些白色垃圾越来越多,唐明月明白过来,这里是垃圾场。
可是来垃圾场做什么?
平时喜欢宅在家里看小说,尤其喜欢看悬疑推理小说的她,一下子就联想了许多。
她想起书本中的某个荒郊野外,先奸后杀,弃尸荒野的桥段,一颗心都颤栗了,想想自己二十多年来,连男朋友都没有交过,连做女人的真正滋味都没尝过,要是就这么死了,还死的如此不体面,那也实在是太憋屈了!
唐明月越想越是惊乱,就越是想着自己的白马王子早点到来,只可惜,在这样的情况下,王子没有,悍匪倒是有两只,她别无选择。
车子又是前进了一段路,最终在垃圾场旁边的一个废弃工厂门口停下,车子一停下,那个男人立即下了车来,笑嘻嘻的拉开车门,吹了声口哨,笑眯眯的道:“两位美女,你们还好吗?”
男人学着大明星跟自己的脑残粉打招呼的模样,说话的时候甩动着头发,努力使得自己看上去飘逸帅气一点,只是他那头无论如何都算不上飘逸的头发,甩动之下,不小心被风吹得跑了偏,不仅仅没为他增添一点帅气,反而使得他愈发的猥琐不堪。
唐明月和林薇薇都不能说话,二女瞪着眼睛望着男人,尤其是唐明月,眼睛瞪的又大又圆,估计如果眼神可以杀死人,她早就杀了这个男人的祖宗十八代。
这样的眼神对男人而言,自然是一点威慑力都没有,他依旧满脸猥琐不堪的灿烂笑容,笑着说道:“喂,我说这样看着我干吗?虽说我很帅,但我绝对不是一个随便的人,你们要是一不小心爱上了我,我是绝对不会负责任的。”
唐明月和林薇薇赶紧闭上眼睛,一阵恶心想吐。
唐明月心说我就算是爱上秦阳那只种猪,也绝对不会爱上你这个神经病,您老人家到底有多自恋啊,生怕别人不知道你出生的时候是脸先着地似的。
唐明月和林薇薇闭上了眼睛,男人也不介意,照旧笑着,说道:“好了,现在我给你们解开穴道,你们马上就可以开口说话,不过为了社会的安定和谐,我劝你们还是不要大声叫喊的好,毕竟,在这样的地方,你们就算是叫破了喉咙也没有用的。”
话音落,唐明月和林薇薇只感觉喉咙处微微一痛,那股沉下去的气息,终于回来了,唐明月运了口气,心说管它有用还是没用,叫了再说。
她鼓起嘴巴,扯起嗓子大喊道:“来人啊,救命啊,快来人啊……”
叫声高亢撕裂,足能刺破人的耳膜,男人拿手捂住耳朵,一阵无语,说道:“都说了要你别叫了,你怎么就这么不听话呢,看来我还是让你闭嘴的好。”
唐明月惊慌的身子忙往里边挤,可是车内的空间就这么大,又能躲到哪里去,不免叫的更是大声:“来人啊,救命啊,救命啊!”
男人被他叫的有点烦,心说就你这喉咙,叫起床来估计可以将房子给震垮,他不耐烦的道:“都说了叫也没用,你再不老实点,我可就不客气了。”
一个女人要对一个男人不客气,可以有一万种方法,反之,一个男人要对一个女人不客气,却仅仅只有一种方法。
当然,只需要这一种方法,就足够了!
唐明月可万万不想被这个猥琐的家伙给占了便宜,稍稍一想就是肠胃翻涌,恶心的快要吐出来。
这时唐明月终于意识到了秦阳的好,心想那家伙种猪归种猪,但起码人模狗样的,讨人喜欢啊。
唐明月这个念头才从脑海里冒出来,就听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不好意思,谁说没用的,我倒是觉得很有用啊。”
淡淡然的声音,听起来说不出的戏谑,脚步声随着话语声,缓缓传来,鞋子踩在地上,发出的声音不高不低,节奏不紧不慢,轻描淡写之间,又给人一种捉摸不定的强势之感。
唐明月和林薇薇听着这声音,彷如天籁,二女虽然没有看清楚来人,但从声音中也能听出来,是秦阳来了。
不,是白马王子来了!
而男人听得这声音,脸色则是不太自然的一变,有些不敢置信的扭过头去,看向出现在背后的人影。
正是秦阳。
秦阳和男人四目相对,一个淡然,一个紧张。
“你怎么来了?”男人惊讶万分的道。
“你怎么来的,我就怎么来的。”秦阳淡笑道。
“那你为什么要来这里?”男人又问。
“你们为什么会来这里,我自然就为什么就来这里。”秦阳还是这么回答。
男人有点无语,他们之所以会来这里来,正是要诱秦阳来这里,却哪知道秦阳来的这么快,一下子就打乱了他们的节奏。
而秦阳来这里,则是以为这个猥琐的家伙绑架了唐明月和林薇薇要在这里杀人灭口,杀人这种事情,在闹市中做无疑太过显眼,在这种地方则相当不错。
所以,为了杀起人来痛快一点,他也来到了这里,甚至为了达成这一目的,他在发现唐明月和林薇薇被人绑架的时候,没有第一时间出手。
因为他实在是太好奇了,这个三番五次遇见的家伙,如此阴魂不散的,到底是什么来路,如此纠缠于他,又是为了什么?
当然,这个家伙命硬的跟小强似的,也是让他相当的不满。
他怎么还不死呢?
他怎么就是不死呢?
他不死,他不安心啊。
所以,机会难得,就刚好趁着这个机会,送他去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