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玉绯烟第二次见到这头叫“憨子”的狗。
它体格魁梧,个头有老虎大小,但是模样憨头憨脑,看着傻乎乎的,极具欺骗性。
不过,玉绯烟还清楚地记得就是这个长得具有欺骗性的大狗,在玉家一口吃掉了浙夏筠的胳膊。
真是有其主必有其狗,名叫憨子,实质上却和它的主人一样凶残……
只是,夏侯擎天把憨子送来给她做伴,这是什么意思?
就算是送女生礼物,不是应该选择蝴蝶犬,挪威梗这样的萌萌乖巧的小型犬吗?
送一头大狗来,马车里装不下啊!
似乎看出了玉绯烟的疑惑,柳晟笑着摇着玉扇。
“玉姑娘放心,憨子耐力极好,跟在马车后不会掉队,你不用管它。它饿了会自己出去捕食,不会给你添麻烦的!而且,憨子体格好,你可以把它当坐骑!”
对柳晟说的话,玉绯烟是一百个不相信。
她总觉得这个长着一双美艳狐狸眼的男子是十足的笑面虎,特别他摇动玉扇的模样,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那就是——闷骚!
“我可以拒绝吗?”
玉绯烟问道,她不是憨子的主人,管制不了它。
万一这个凶残的大狗像它的主人一样,路上看到谁不顺眼,就上演大吃活人的戏码,怎么办?
“哎——”
见玉绯烟不乐意,柳晟长长地叹了口气,无奈地看着大狗,声音里透露出一股可怜劲儿:
“玉姑娘恐怕不知道,王爷说了,你要是嫌弃憨子,等他回来,就把憨子宰了炖狗肉!不能讨你欢心,憨子活着也没有什么意义,不如当下酒菜,这是王爷的原话!”
“嗷——呜——”
柳晟这么说,大黑狗顺势趴在地上假装抖,肥大的前爪捂着眼睛,做哭泣状,差点儿笑翻玉绯烟。
如果你是宠物型,撒娇卖萌,那叫可爱!
可是,一只巨型犬趴地上傲娇,这完全就成了搞笑,好吗!
看出玉绯烟强忍着笑意,大黑狗幽怨地看了她一眼,可怜兮兮地垂着头,像被抛弃的流浪狗一样,让玉绯烟忍不住动了恻隐之心。
“好吧!”
想到那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夏侯擎天,玉绯烟还真的担心他脑子抽风,宰了大黑狗。
玉绯烟对狗并不排斥,甚至很喜欢狗狗。
即便憨子体格的确壮硕了一些,但改变不了它是狗的事实。
玉绯烟蹲下来,点了点大黑狗的湿漉漉的鼻子,“不想变成狗肉,就要听我的话!我让你东,你不能西,我让你咬人,你不能撵鸡,知道吗?”
“嗷——呜——”
憨子像能听懂人话似的,使劲点头。
咬人?
它最喜欢这样的游戏了!好开森!
看来主人说的没错,跟着这个小姑娘,绝对有开森的事情!
于是,去斗药大会的队伍中,又加入了一只大狗。
多出一只动物,夏侯雪非常好奇,原本心情郁闷的她,这会儿也忘了刚才的不愉快,跑到了大黑狗面前,惊讶地看着它。
“这是十四叔养的狗?果真好……”
想了半天,夏侯雪也找不到什么合适的词语来形容憨子。
“呜——”
面对夏侯雪的友好,憨子肥硕的头扭到一旁,身子也后退两步,站在玉绯烟旁边,表明了自己的立场。
“好……有个性!”
被一只狗嫌弃,夏侯雪小脸垮了下来。只好在心底暗自安慰自己,不能跟畜生一般见识!
更何况这是十四叔的狗,最好还是要离它远点儿!毕竟跟在凶残的十四叔身边,也不会是什么好狗!
珍爱生命,远离十四叔……以及他的一切!夏侯雪在脑子里不断重复着这句话。
别了柳晟,队伍启程,憨子主动地趴在了玉绯烟身边。
这是,请她去骑它?
玉绯烟骑过马,年幼的时候骑过猪,骑过山羊、驴,还真没骑过狗。
快来快来!憨子欢乐地摇着尾巴。
玉绯烟想了想,真的跨坐在憨子的背上。
这一坐上去,玉绯烟才知道柳晟说的不假。如果不是因为憨子是只狗,她都要怀疑自己是骑上了一头野兽。
憨子奔跑得时候四平八稳,坐在它雄壮的背上,玉绯烟一点儿都感觉不到颠簸。
而且它看似蠢萌,其实威武霸道,但凡憨子和玉绯烟所到之处,百鸟惊飞,连野兽都退避三舍……超级拉风!
玉绯烟不由得想,这要是回现代社会,她完全可以跟迪拜那些晒老虎、豹子的土豪们比拼了!
看着马车前飞奔的大黑狗,莲瑾若有所思。
为了玉绯烟,那个男人还真是舍得下血本啊,他这是,动了真心吗?
只是,你想和她在一起,先要问我答不答应——
这一路上,非常顺利。
即便偶尔会遇到小打小闹的山贼土匪,可那些人一看到凶猛的大黑狗龇牙咧嘴,锋利的银牙像刀子一样闪闪光,立刻吓得哭爹喊娘地丢下武器就跑了。
这也让玉绯烟可以预见,憨子会和他的主人一样,暴戾之名,四海远扬!
现在,除了每天给莲瑾诊治时,玉绯烟会在莲瑾的马车上呆上一段时间,其他时候她都骑在憨子上,一路张扬,十分惬意。
“看到了吧!”
薛子怡指着队伍最前面的玉绯烟对薛蔷道,“蔷儿,不是姐姐说你,你就死了心吧!你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她,你要不起!”
“姐,你怎么老说打击我的话。”薛蔷很郁闷。
薛蔷骑着白色骏马,路上总会跑到玉绯烟身边和她说话,刷存在感。
可是,那只大狗似乎非常不待见他!
薛蔷始终认为,憨子每次见到他时的表情简直就是一个横眉冷对,它甚至还故意对着他的马咆哮,吓唬它!
有一次这大狗扑上前,做咬白马的脖子状,惊了马,把薛蔷从马背上摔下来,摔破了他的裤子,闹了大笑话,害薛蔷好几天都没脸见玉绯烟。
可是,薛蔷就是个越挫越勇的性子!
憨子越是这样不买账,他越是想收买这头大狗。
于是,每到落脚的地方,薛蔷总会分给憨子一大份肉。
哪知道,这只该死的狗吃肉的时候非常欢畅,来者不拒,可一转身,又摆出立场坚定的模样,该咬马的时候还是咬得开心,完全没有节操!更加印证了一句话——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真是和它的主人一样……让人讨厌!
“蔷儿,姐姐是为你好!夏侯擎天是什么人,你是清楚的。别说你我,就是我们阴山公府,都不是临江王的对手。这世界上的好姑娘那么多,你为什么就对她念念不忘呢!”
薛子怡苦口婆心,口水都说干了,嗓子开始冒烟,可薛蔷丝毫不动摇。
“姐姐,这世上那么多人,我就是想要她!”
提到玉罗刹,薛蔷脸上浮现出幸福的笑容来。
“姐,你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子。就像满世界,只有她一个人。无论她怎样,在我眼里都是美好的!哪怕她笑着骂我,也是可爱极了!”
“傻了傻了!”
见薛蔷呆呆地傻笑,薛子怡忍不住头疼起来。
她的确不知道真爱是什么,没有体会过,也不想体会!
父亲当年也真爱母亲的,但是,自从母亲一连生下两个女儿,父亲就开始以子嗣为借口,大肆纳妾,并且纵容怀孕的小妾欺压到母亲身上。
在薛子怡幼时的记忆中,母亲总是坐在窗前默默垂泪,母亲的房间里也总是充斥着各种药味。
为了生下儿子,母亲一直寻找各种生子的秘方,身上常年都是丹药的味道,父亲每次到母亲房里,都是例行公事,薛子怡永远都忘记不了父亲那种厌恶的表情……
所以,她从来不相信爱情是永恒的,只相信利益。
现在看到薛蔷这样,薛子怡忍不住在心里骂他魔障了!
早知道这样,她就不该带薛蔷去落霞谷。
最后,薛子怡见薛蔷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不得不拿出杀手锏。
“蔷儿,你要是不听我的劝,我就写信把这件事情告诉父亲。”
“父亲的脾气你是知道的,他即便疼爱你,也绝不会为了你和临江王为敌。如果父亲知道你惦记王爷的心上人,他一定会派家里的武师来押你回去,你自己好好想一想!”
被薛子怡这般恐吓,薛蔷表面上听从了姐姐的话,心里却还是念着玉罗刹。
不过,不等薛蔷有更进一步的表示,他再次从马上摔下来。
这一次非常不幸,薛蔷摔断了左边的小腿,不得不日日呆在马车里,天天对着霍神医那张胖乎乎的脸。
薛蔷原本期望通过这一次的受伤,能像莲瑾那样,有接触玉绯烟的机会。
但是莲瑾突然犯病,玉绯烟基本上都在莲瑾的马车里,让薛蔷极其羡慕莲瑾,恨不得自己也生命垂危,那样就能近距离看到自己的女神了。
“霍神医,能不能让罗刹姑娘来给我看看腿啊?我怎么觉得小腿有点儿不对劲呢?”
“怎么,你这是质疑老夫的医术?”
霍神医这辈子对讨厌别人怀疑他的本领,薛蔷这样说,无疑是踩到了雷点。
“没有没有!您请息怒,我弟弟不是这个意思,您别跟他一般见识!”旁边的薛子怡狠掐了薛蔷一把,连忙给霍神医道歉。
“您给我弟弟治腿,我们感激您还来不及呢,怎么会质疑您呢!”
即便薛子怡事后说了无数好话来弥补薛蔷的蠢话,可霍神医是拧巴性格,直接把薛蔷赶出了他的马车,丢给了程冠中。
他这么做,正中程冠中下怀。
关于玉绯烟和霍神医要去参加斗药大会的事情,他早就写信回了药王阁。林掌门回信,让他密切关注着二人的动向,随时汇报,所以这一路上,程冠中都在寻找机会。
“薛蔷,你和罗刹姑娘是怎么认识的?”
程冠中看出薛蔷的那点儿小心思,总是有意无意地套他的话。
不过,程冠中这一次失策了!
只要遇到和玉罗刹有关的事情,薛蔷就非常警惕。
薛蔷曾经无意中看到程冠中夜里偷偷摸摸放信鸽出去,现在对方突然跟自己打听玉罗刹的事情,他不知道程冠中有什么目的,小心斟酌再三,最后只是敷衍了几句。
之后,不管程冠中怎么套近乎,都没有从薛蔷嘴里得到一句有用的消息。
就在大家以为会顺顺利利到达落霞谷,临近目的地的时候,生了一件出人意料的事情,让夏侯雪狠狠地吃了一次教训。
因为还是正月里,天气依旧寒冷。
一行人在一个叫凤鸣的小镇子上歇脚。
玉绯烟、霍神医、莲瑾、墨殇一桌,夏侯雪和其他人一桌。
和其他的小镇不同,凤鸣镇非常清冷。
玉绯烟他们到的时候临近傍晚,原本是吃晚饭的时间,可镇上百姓都把门关的紧紧的,整个镇子里显露出一股萧瑟之意。
“店家,你们镇上怎么这么冷清啊?”
夏侯雪叫住店主问道。
“客官,一看你们就是外乡人。”店主是个四十来岁的男人,驼着背,一脸苦相。“我劝你们吃了饭还是赶紧离开吧!”
店主模棱两可的话,引起了夏侯雪的好奇,连忙追问:
“生什么事情了吗?我这一路过来,没有看到几处灯火,你们这里的人都休息这么早吗?”
“乡亲们都走了!唉……客官,你还是不要问了。”
看到这一行人中有好几个漂亮的小姑娘,店家连忙挥手,“你们赶紧吃,吃了赶紧走人!咱们这个镇子不太平,你们还是去别的地方住宿吧!我这是为你们好!”
店家越是这么说,夏侯雪越是想知道这里面究竟有什么秘密,不肯放店家走。
就在这时,一个少女出现在众人面前,“小妹妹,你别为难他了,还是我来说吧!”
原来,这少女叫小樱,是凤鸣镇本地人。
半年前,凤鸣镇的女孩儿开始莫名其妙地消失,到现在,已经失踪了二十四个少女。
即便百姓们严防死守,可是最后他们的女儿还是会凭空消失。
有一家为了躲避这事儿,赶着让儿子娶了新娘,没想到新婚夜新郎惨死,新娘不知所踪。
一时间,镇子里人心惶惶,各种谣言四起。
“大家都说是妖怪把她们抓走了,很多有女孩的人家搬走,去了外地,现在这个镇子快要空了。”
“那你为什么还呆在这里,不离开呢?你不也是女孩子么?难道你不害怕?”薛子怡皱着眉头问道。
“我是孤女,无父无母,又能躲到哪儿去呢!幸好大叔好心收留我,给我一口饭吃。可是,我自己都不知道过了今晚会生什么事情。也算是过一日,算一日吧!”
说到这里,小樱低下头,她淡薄的身子,在烛光下显得格外瘦弱。
“真可怜!”
凤鸣镇生的事情,以及小樱的遭遇,让夏侯雪善心大,她一拍桌子,猛地站了起来。
“本公……我决定了!今天晚上就住在这里!我才不相信什么妖怪呢!我要看看,到底是什么人这么大的胆子,竟然敢在大周国管辖之内做出这样的事情!”
夏侯雪走上前握住了小樱的手,“小樱姑娘,你放心!我会保护你的!”
说完,夏侯雪转身看着众人,“你们觉得我的提议怎么样?莲哥哥,我们一起来抓住这个作恶的坏人吧!”
莲瑾并没有理会夏侯雪,他端着酒杯,浅尝了一口温酒,微笑着看向玉绯烟。
“这酒的滋味不错!你是怎么酿的?”
少年淡薄的粉唇上沾染了酒水,他似乎很喜欢酒水的味道,伸出粉舌舔了舔嘴唇,那姿态生动撩人,看得玉绯烟一阵心跳,好不容易才回了神。
少年,请不要拿美色诱惑我!
不要逼我道德沦丧!
玉绯烟面上烫,连忙拿起酒杯自己尝了一口。
“这是我根据你的情况调制的果酒,添加了几味药在里面,你可以经常喝,对你的身子无碍,反而有好处。”
“谢谢!”见玉绯烟目光闪躲,莲瑾轻笑。
这二人和睦相处的画面,刺痛了夏侯雪的眼睛。
明明她都很努力地改变自己了,为什么莲哥哥还是看不到她的好呢?
夏侯雪原以为和莲瑾同路,两人朝夕相处,莲瑾总会被她打动,慢慢地喜欢上她,可是她除了吃饭能看到莲瑾,其他时间都被墨殇挡在马车外。
墨殇也实在是气死人了,他每次只说一个字。
要么是“忙”,要么是“累”,要么是“烦”,要么是“吵”,夏侯雪都要被这个冰山脸弄疯了。
凭什么玉罗刹能马车?
她还是真正的金枝玉叶,是公主呢!
还有,莲哥哥为什么对着她能笑得那么美好?
这一路上,她也没见玉罗刹有多大的本事,莲哥哥还不是一直病着,后来还越来越严重了?看来牛皮都是吹的!传闻根本就不可信。
夏侯雪最看不惯玉绯烟的一点是,这个女人一直带着面纱,遮挡着容颜,一副神秘兮兮的模样。
这面纱非常独特,藕色网状,从她头上垂下来,遮住了眉眼和鼻子,只露出下颚和唇,就连吃饭的时候,夏侯雪也没见玉绯烟摘下来。
肯定是长得丑,所以才遮遮掩掩!夏侯雪心里想着。
此时,见莲瑾不搭理自己,夏侯雪的气性也来了,“赵胜,今天晚上我哪儿也不去,就要住在这里!剩下的事情你看着办吧!”
赵胜已经不知道自己是第几次无辜躺枪了。
莲公子明摆着不待见雪公主,她还往上凑……雪公主,你就这么恨嫁吗?
------题外话------
小擎擎:亲爱滴猫儿,喜欢爷的礼物吗?是不是很拉轰?以后爷送你更拉轰的礼物!让你吊炸天!爱你哒,小擎擎。
(女主内牛满面,这不是惊喜,是惊吓,好吗?求放过……)